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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农村医疗保障的调查报告范文(13篇)

时间:2023-11-01 19:33:36

作者:曼珠 精选农村医疗保障的调查报告范文(13篇)

调查报告可以帮助我们了解社会状况、优化决策、改进工作等。接下来是某社区居民对环境污染反映的调查报告,一起来看看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农村医疗保障的调查报告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深入,各地区城市建设突飞猛进,城市的居住、商业、就业、交通等方面设施和制度不断地完善和充实,逐渐推进着党关于全面建设和谐的小康社会的总方针的贯彻落实。但是,我们不应忽视在我国占更大面积的农村和做重要贡献的农民。城乡建设应当统筹兼顾、相互促进、和谐发展。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进行了全面部署,明确了“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文明”的建设要求。这是党对于农村建设提出的总体要求,各地区农村也学习了此次会议的精神,进行相应的整顿和落实。总而言之,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意义深远,任务艰巨,必须着眼长远,立足当前。

1月24至27日,我在父亲的帮助下,对合肥市肥西县高店乡部分地区进行了实地调查,主要通过开放式访谈结合自然观察的方法,了解了当地农村的教育和医疗保障状况,学习到了新农村建设的经验,同时也接触到到了建设过程中的矛盾和困难,并针对性的表达了自己的看法。

1.农村教育状况。

此次对于教育状况的调查对象主要是教师、学生和其家长,他们大多数人都表示对当地的教育服务状况较满意,国家的义务教育给大多数人减轻了负担、减税也给大多数农民家庭创造了更好的教育环境和条件,当地还有一些对贫困家庭学生的补助政策得以落实。但是,也有部分家长和学生表示,农村的教育条件虽然不断发展,但与城区相比,还是落后很多,师资条件、硬件设施等甚至无法满足学生们的学习和文化生活。

对于教育,当地居民都认为是百利而无一害的,大多数人的观念是,只有让孩子学到了知识,才能有出息,只要自己的孩子有能力到好的学校就读,自己会尽一切努力为孩子争取。他们会互相炫耀自己孩子的学习成绩,对学习好的孩子,人人佼口称赞。并且,农民的农田种植因缺乏科学的指导,而常常显得低效,因此职业教育也更加迫切和必要。

由以上调查情况可总结,当地农村教育状况良好,政策落实得当,但是因为历史积累的因素,相较城区仍显落后,还需教育者和当地政府的不断努力,来使教育条件和水平稳定发展。居民的教育观念崇高而淳朴,主要得益于教育宣传。

大多数居民认为村里的医疗保险比较科学,可以及时解决看病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但是,大家普遍觉得,医疗保险报销的费用太少,特别是小花费不能解决;医疗机构的医疗费用高,手续繁琐,定点医院等限制有时让人难以承受。大多数人认为医疗保险要一保大病、保住院为重点。虽然医疗保险存在一定的缺陷,可是几乎所有的村民都参加了,一个比较普遍的观点是:每年只要投入很少的一部分钱就能够在出现意外状况的时候获得比较大的补助,而且投保的费用大多数都是由村政府承担,还是很划算的。对于医疗保险的知识普及尚有缺陷,许多居民不了解就医的条件和具体情况,造成对医疗保险的误解。

医疗服务。

大多数人认为当地的医疗服务状况比较好,能够满足需要,但农村医疗服务中存在很多问题:乡镇医院医疗技术人员严重缺乏、经费紧张、设备简陋;村卫生所大都建在乡医家中,不合格,经营不规范,存在乱收费的现象;各医疗机关有关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很差,有些医院报销手续比较麻烦。

针对调查结果,我们通过查阅资料提出一下建议和办法:

针对教育。

1.可以组织实施好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建设遍布乡村学校的远程教育网络,建立和完善城镇教师到农村任教服务制度,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农村义务教育质量。

先进技术、提供经济信息服务的平台。

3.乡镇政府应该要普及和巩固农村九年义务教育,加快发展农村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充分发挥各级各类学校为新农村建设服务的能力放在首位,按照当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的战略部署,全力以赴地做好农村教育工作。

针对医疗:

1.加大政府的宣传力度,提高对农村医疗卫生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

2.加大资金投入,逐步改变乡村医疗卫生设施简陋的状况,是加强农村医疗卫生工作的重要一环。

3.增加定点医疗机构的数量,方便参保农民就医。

4.要十分关心重视农村医疗卫生这支队伍的建设,发挥他们在农村医疗服务中的优势和作用,更重要的是要提高审察和监督,确保医疗服务质量。

5.国家可以调整补偿的标准,扩大报销的范围,不仅大病住院等情况可以报销,小病也可以帮助解决一部分,解决大多数人的需求。

建设新农村,是增加农民收入、繁荣农村经济的根本途径,是提高农民生活质量、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现代农业的重要保障,是发展农村社会事业、构建和谐社会的主要内容。相信,在党中央、国务院出台的政策的大力支持下,我国新农村建设会越来越好,但是,路途漫长、坎坷,要一步一步稳稳地走。

农村医疗保障调查报告

农村医疗保障由卫生服务供给体系和农村医疗保健制度两方面构成。长期以来,合作医疗是我国农村医疗保健制度的主要形式。然而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自建立以来,在我国广大农村地区经历了几起几落,时至今日,大部分地区的合作医疗已走向衰落。在农村经济社会发生了重大变革以后,合作医疗能否恢复?医疗保险是否可行?什么是可行的农村医疗保障制度?这一系列关系农村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一直为政府、农民和研究者所关注。本文在对山西省闻喜县8个村庄的部分农民进行个别访谈的基础上,分析了农民对医疗保障的主要看法,提出:第一,建立农村医疗保障必须考虑农村地区乡土社会的特点;第二,虽然合作医疗能否恢复不取决于是否存在集体经济组织,但社区前公共资财的确是合作医疗必须具备的一个条件;第三,在农户分散经营后,在社区的再合作、再组织基础上的村民自治组织同样是合作医疗必须具备的一个条件;第四,医疗保险组织的信誉是实施农民医疗保险必须具备的条件。

中国农村社区具有浓厚的乡土特色,它在生活方式、价值观念、收入来源、人际交往、寻医问药等方面,有区别于城市的典型特征。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农村医疗保障是建立在这种乡土特色基础之上的。土地仍然是农民家庭对国家完粮纳税和解决自己吃饭问题的最基本保障,而农民家庭的其它一切开销越来越依靠现金收入,这就要依靠种植经济作物和外出打工来实现。但是这几年种植经济作物受市场的影响很大,价格也在不断下跌。同时由于种植业生产周期较长,靠结构调整也比较难以增加收入。

由于农村经济社会的变化,疾病谱也发生改变,农村中患恶性肿瘤和心脑血管疾病的人近年来有所增加,并且心脑血管病的发病年龄有所提前。有个村庄的心脑血管病人的发病年龄都集中在四、五十岁左右,虽然农民认为可能和农村中的环境污染、人们不再吃粗粮以及体力劳动减轻有关。但同时我们也认为这可能和竞争环境带来的生存压力增大有关。

当前农民家庭保障的资金来源主要是通过家庭积蓄解决医疗费用支出的急需;通过大家庭成员之间的互济减轻医疗费用负担;通过向亲朋好友的借钱缓解医疗费用负担。这种行为方式就形成了以家庭为核心向亲戚、朋友扩散的互助互济的人际网络。乡村医生是来自农民的乡土医生,长期的农村常见病的医疗实践造就了他们,许多60年代、70年代培养的乡村医生在农民中行医时间长,在村里有一定威信,对开展预防保健工作和治疗农村常见病发挥着重要作用。但是农村经济改革以来,村卫生室的承包经营使乡村医生越来越把提供医疗服务作为谋生手段,而同时在乡土社会里,农民又很难把乡村医生的服务这种无形的产品当作需要购买的劳动产品,而只把药品作为必须为之付费的商品。乡村医生也常常感到“乡里乡亲的,怎么可能像城市医院一样收挂号费、治疗费、出诊费?”因此不论乡村医生还是个体医生,都提供“免四费”(免挂号费、诊断费、注射费、出诊费等)的服务,同时,传统医学中的简便治疗方法由于不能赚钱已多不被乡村医生采用,卖药、处方药品、静脉输液则被广泛应用。但是乡村医生对于本村的贫困家庭,往往出于医生悬壶济世的职业传统和乡土社会中的乡谊和同情心给予医疗费用的减免。

在就医机构的选择上,农民选择大医院是在得大病或疑难病时为求得较好的治疗;寻求私人诊所一般是在大医院治疗效果不明显或费用较高的情况下,为找到较便宜的服务和寻求特殊治疗效果时的选择。这种选择往往具有一定的盲目性,即所谓“有病乱投医”。通常在常见病的治疗上,农民是靠自己的经历和他人的经历对县、乡、村各种医疗机构的医疗水平进行判断,各种治疗信息的获得又是靠农民之间的人际传播。由于政府卫生部门没有向农民发布医疗保健信息,乡村医生也没有对农民提供健康教育和宣传医疗保健常识的服务,使农民缺乏获得医疗保健信息的正规渠道,只能靠非正规的渠道获得零散和不确切的信息。

我们从访谈中了解到对于建立农村医疗保障制度,除部分贫困户外,多数农产家庭具有一定的筹资能力。但是这仅仅是农产家庭经济上的可能性,这一制度能否建立,还存在着某些社会制约因素。在访谈中农民谈的最多的是“合作医疗没有集体经济不能搞”;“现在都个人顾个人,合作医疗没人组织不能搞”;“医疗保险要讲信用,实施要长久”。

我们认为,合作医疗是社区和农户共同筹资的医疗保障,是一种社区的公共产品。在集体经济时期,生产大队提留的公益金为合作医疗基金提供了大部分资金,农民个人只在年终分红时由生产队代扣少部分资金作为个人交纳的合作医疗费,这使每个社区成员通过集体提留的预先扣除,得以享受社区的医疗保障。然而,这种社区医疗保障的有无及保障水平的高低,要视社区的经济发展水平而定。

从一些农民的回忆中可以看出,即使在70年代时,各生产大队合作医疗的兴衰及持续时间也不同。集体经济实力强的大队,合作医疗持续的时间也长,有的一直坚持到实行生产责任制为止。集体经济缺乏实力的大队,合作医疗持续的时间则短,有的甚至不到一年就解体了。这说明并不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施使合作医疗解体。

那么,为什么在访谈中农民把合作医疗的解体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联系在一起呢?这是因为集体经济组织的终结使合作医疗失去了预先扣缴合作医疗费的筹资手段。实行生产责任制后,闻喜县和我国多数中、西部农村地区一样,村庄的公共积累逐渐减少,缺乏经济实力,村提留只能维持村干部的工资,村庄的任何公共事业就只能依靠农民一家一户的集资予以解决。对于村庄电路改造一类的公共事业,由于是每家农户都明确受益的事情,即使是平均分摊公共电路改造的费用,挨家挨户集资的难度还小一点;而医疗服务消费则是一种不确定的行为,当合作医疗筹资无法通过集体经济组织预先扣除时,其挨家挨户筹资的难度就可想而知。

农村医疗保障的调查报告

为全面了解我所在村庄的卫生现状、存在问题以及了解村里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难度的主要因素.及时总结经验,制定整改措施,加大推动村卫生环境建设的力度,探索新形势下农村卫生事业发展的有效途径,我通过实地查看、资料查询、走访村民、村委会采访等形式对本村的基本情况以及环境卫生工作进行了调查,并且提出了一些问题和个人的一些建议。现将调研情况简要报告如下:

大兴庄镇韩屯村位于平谷区西北部,镇域西北部边缘,距镇政府。

1.5公里;东南距平谷城区8公里,村西通密(云)三(河)公路,交通方便。

韩屯村域面积1.78平方公里,395户,1190人,都为汉族,其中男性人口530人,女性人口为660人,14岁以下儿童数量为60人。村落呈东西向矩形,海拔32至34米。

韩屯村地处洳河冲积平原,北临洳河,土壤为壤质潮土,局部为洪积冲击物壤质褐潮土,地下水资源为平原第四系孔隙水强富水区。村有耕地2200亩,原以种植小麦、玉米和棉花为主。现除196亩种植农作物外,其余为鱼塘、果园、养殖小区和镇办工业小区用地。据统计,2006年全村人均纯收入是6700元。

村里建有医疗服务站、健身乐园和篮球场等,丰富百姓业余文化生活。

村容整洁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项重要内容。污染物对环境和生物有很大的危害:使空气变得浑浊,对人的肺部有很大危害;生活垃圾处理不好会滋生细菌,严重影响人的健康;污水会影响生活水,直接侵害人体。要使农村环境卫生得到根本改变,除了提高农民群众的卫生意识外,关键也要村委会的加大投入,已取得了一些进展。下面是我对我所在村庄的整体环境问题做出的一些了解调查。

(一)全区开展以“四十万人齐参与、文明整洁迎奥运”为主题的“全民动员,整洁家园”行动中,村领导组织宣传,成立村容治理小组,主要解决农村的乱堆杂物、侵街占道、废旧池塘、污水沟坑等7个重点问题。经过整理村中乱堆杂物彻底清除;街边的石堆、砖垛已基本清理或运到自家院中;填埋废旧池塘两个(池塘之前一直为周围村民倒垃圾用,散发臭味儿,严重影响村内环境。);修理排水沟1200米,整理街道主干道4条3230米。

(二)实施农村拆违清污工程。逐步拆除村庄内占用道路、河道、绿地等违章建筑,消除村中残垣断壁,房前屋后和公共区的污物清理干净,实现村庄干净整洁。

(三)家门前三包责任制。村民积极响应环境治理工作,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为使村里有一个干净、整洁、无污染的环境,实行自家垃圾自家收存统一处理,并推行门前三包责任制。村里大大小小的胡同很多,这样一来,都被村民把自家的门口周围整理的干干净净,真正实现了卫生无死角。

(四)主要街道设专人清扫、管理,实施农村垃圾消纳工程。区环卫局对农村地区生产生活垃圾实行全区统一收集、运输和处理。村中清洁工人由区环卫局直接管理,配发清洁车四辆,每天全村街道清扫两遍。经政府支持,村里专门修建了自动化垃圾箱,垃圾每天由专车拉走。

(五)生活区与养殖区的分离管理。我村有鱼塘水面面积600亩,鱼塘共60个,每个鱼塘占地10亩,在村北连片饲养,目前为我镇最大的水产园施肥,减少粪便对空气的污染。

(六)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建设工程。据了解,2007年年底前,基本解决农村安全饮水问题。具备条件的镇乡,要积极发展农村联片集中供水,打新井,完成自来水改造工程,保证农民24小时用水供应,进一步提高农村公共饮水安全与供应水平。

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活动。重点治理村庄内乱堆乱放、侵街占道、残垣断壁、地面坑洼、垃圾乱扔、污水乱流、厕所简陋的现象。通过集中治理整顿,在较短时间内使村容村貌有了一个明显的改观。

经大概统计村里395户家庭,平均家养宠物每户1.5只,街上猫狗成群已成为一道风景,而且繁殖率很高,仍呈增长趋势,数字之大足应引起重视,这些宠物很少有接种疫苗,所以尽量减少饲养量,防止引起突发传染病发生。

(二)绿化问题。虽然目前村里绿化做的不错,但我觉得,还不够完善。首先是原来的废旧鱼塘(地处村内居民区),填埋后就一直疏于管理,没有进行绿化安排,虽然臭水坑没有了但仍属荒地一块儿,建议种些花草或建造一处村内公园;然后是每年种植树木不多,补死苗不及时;还有就是建筑用地,对生态环境破坏严重等等。

领域着力完成8项任务,全面推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要加强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要统筹城乡环境保护,加大对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的投入,因地制宜,采取分散与集中处理相结合的方式,综合防治农村生活污染;要强化宣传教育,提高农民环境意识,广泛宣传和普及农村环境保护知识;要积极开展农村环保科普工作,建立农村环保适用技术发布制度,积极开展咨询、培训、示范与推广工作,促进农村环保适用技术的应用。

今后工作的重点就是要推动农村生产生活方式向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转变,把推动农村生产生活方式的转变作为防治农村污染的根本措施,通过政府引导、法规规范、意识提升、典型带动,积极推动农村生产生活方式的转变。实施农村绿化美化工程。

加强村庄绿化美化,建设街头绿地、村镇公园、环村林,庭院绿化,见缝插绿,实现黄土不露天。环境你我他,环境靠大家。只要人人都爱环保,我们的周围环境就更美好。

农村医疗保障的调查报告

(一)“三农问题”

“三农问题”是指农业、农村、农民这三个问题。自改革开放以来,“三农问题”就一直备受关注,我国作为一个农业大国,“三农问题”关系到国民素质、经济发展,关系到社会稳定、国家富强。其中,农民问题是关键,十年树木,百年树人。如果没有一定文化素质的国民如何与强国竞争?因此,提高农民素质是富民强国的重要举措。只有农民素质提高了,才能改善农村医疗卫生情况,实现现代化新农村建设的目标。

2002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明确指出:要“逐步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从2003年起,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除市区以外的参加新型合作医疗的农民每年按人均10元安排合作医疗补助资金,地方财政对参加新型合作医疗的农民补助每年不低于人均10元”,这是我国政府历史上第一次为解决农民的基本医疗卫生问题进行大规模的投入。

中之重,农村医疗卫生现状的改善和提高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方面。为了让农村居民更加了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更好地为自身谋福利,也为了解农村医疗卫生的现状况,为有关部门制定农村居民就医、生存与发展等方面的政策提供参考和依据,我于2014年暑假期间在付家铺村进行了一次关于农村医疗卫生情况的调查。

我采用问卷调查与访问调查的方法对付家铺村居民进行抽样调查。

经过为期一个礼拜的调研,我走访了村里十几户农家,经过走访调查,我发现对于很多农民来说,“大病挨、小病抗”是常事,一般的常见病如头痛感冒等小病,大多数农民并不会选择就医,而是熬一熬就过去了。调查显示,69%的人头痛感冒就自己买点药吃,有近50%的人是自己治疗或者硬挺着等病好。当遇到医生建议病人住院的情况时,只有46%的人会听从医生的建议,54%的人不愿意住院。61%的人是因为“价格太贵”不愿住院,32%的人是因为“经济困难”不愿意住院,也就是说,93%的人是因为经济原因不愿意住院治疗。医院给大多数农民的印象是一个“吸血鬼”,属于高消费人群的选择。

在医疗机构的选择上,经济原因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约70%的农民把医疗费用的高低作为选择特定医疗机构的主要原因,其次是医疗机构的远近,对于那些患自己不能自行处理的小病,人们更倾向于要选择距离较近的村级小型私人诊所。调查中,有71%的人选择去村级小型私人诊所,18%的选择去乡镇街道卫生院,8%人选择去县市区医院,只有3%的人选择去省级医院。

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参与程度上看,一些农民不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主要是基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保障水平低,农民了解不深,怕政策有变,认为是把自己的保险金拿去补偿别人了等的考虑。而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不满意主要是因为保障水平低,参加和办理报销的程序繁琐等。在医疗设施情况上看,付家铺村的医疗设备、设施陈旧老化,村卫生服务站设施简陋,医疗器械破损得不到补充和改善,难以达到正常医疗保健的目标。

通过调查访问和对问卷的处理分析,我发现当前的农村医疗卫生状况还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当前农村的医疗设备和设施比较陈旧老化,医疗卫生服务站设施简陋,医疗器械没有得到补充和改善,很难达到正常医疗保健的目标,药品种类较少,都是一些常见小病的药品,如感冒药、外伤药、止咳药等。

2、农民对医疗政策不了解。

根据走访结果我发现,很多农民并没有加入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来,仍有不少农民对国家的医疗政策不甚了解,这说明政府和村委会的宣传还不到位。

3、农村医疗卫生人才匮乏。

由于农村的艰苦条件和人们的意愿问题,很多的医疗专业技术人员愿意留在市县或者城镇,导致农村医务人员很有限,农村卫生服务站就只有一名乡医,所有的病人都只能靠这位医生诊病,人才的缺失导致农民的病不能及时得到好的专业的治疗,这种现象正严重制约着农村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

4、农民自己健康意识薄弱。

由于农民的文化素质普遍较低,再加上家庭经济条件的限制,大多数农民的自己健康意识薄弱,许多农民认为只有当身体出现了明显的不适情况才会就医,并不会每年定期去医院进行常规体检,这种薄弱的健康意识让他们的身体健康得不到保证。

卫生状况的调查情况和结果分析,现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改革农村医疗卫生体制。

降低农村医疗价格,逐步解决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让农民不再对看病是望病兴叹,政府应加强对药品的进货和销售环节的管理,减少药品销售环节,畅通药品销售渠道,尽量避免药品过多的销售环节而导致药价过高的现象发生。

2、建立完善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以家庭为单位,将医疗、预防、保健、卫生、宣传、健康、教育等融为一体,为农民提供主动、方便、快捷、优质、低价的综合性服务,加强各种疾病预防工作。要建立医疗知识网络服务系统,针对农民和农村的多发病以及重大传染病,提供相关的医疗卫生知识。使农民在日常生活中不仅增加了医疗卫生知识,而且还增强了预防的意识。使得科学的知识抵制了封建迷信活动的传播,而且对开展新型合作医疗制度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网络服务还能使农民了解所开药的基本效能以及医疗服务的各项费用,方便了农民看病治病,增强了乡镇医疗卫生工作的透明度。

3、完善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

建立健全的农村卫生工作和农村卫生服务体系,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着力于农村乡镇卫生院的基础设施建设,增设和更新农村医疗设备,不再像以前一样只有听诊器,等最基本的看病设施。

4、加强农村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由于农村经济的制约,很难吸引高素质的卫生人才。应调整农村医学教育方式,要有为农村专门培养医学人才的学制教育,比如建立相应的本科或专科,设置农村医疗卫生人员的培训班,这样才能培养适合农村的、在农村能留得住的、素质较高的农村医疗卫生人员。定期和经常组织医学专家到农村为农民看病。对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的乡及乡以下工作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给予工资优惠政策。对长期在农村基层工作的卫生技术人员职称晋升,要给予适当倾斜。

农村医疗保障调查报告

中国农村社区具有浓厚的乡土特色,它在生活方式、价值观念、收入来源、人际交往、寻医问药等方面,有区别于城市的典型特征。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农村医疗保障是建立在这种乡土特色基础之上的。

土地仍然是农民家庭对国家完粮纳税和解决自己吃饭问题的最基本保障,而农民家庭的其它一切开销越来越依靠现金收入,这就要依靠种植经济作物和外出打工来实现。但是这几年种植经济作物受市场的影响很大,价格也在不断下跌。同时由于种植业生产周期较长,靠结构调整也比较难以增加收入。

由于农村经济社会的变化,疾病谱也发生改变,农村中患恶性肿瘤和心脑血管疾病的人近年来有所增加,并且心脑血管病的发病年龄有所提前。有个村庄的心脑血管病人的发病年龄都集中在四、五十岁左右,虽然农民认为可能和农村中的环境污染、人们不再吃粗粮以及体力劳动减轻有关。但同时我们也认为这可能和竞争环境带来的生存压力增大有关。

当前农民家庭保障的资金来源主要是通过家庭积蓄解决医疗费用支出的急需;通过大家庭成员之间的互济减轻医疗费用负担;通过向亲朋好友的借钱缓解医疗费用负担。这种行为方式就形成了以家庭为核心向亲戚、朋友扩散的互助互济的人际网络。

乡村医生是来自农民的乡土医生,长期的农村常见病的医疗实践造就了他们,许多60年代、70年代培养的乡村医生在农民中行医时间长,在村里有一定威信,对开展预防保健工作和治疗农村常见病发挥着重要作用。但是农村经济改革以来,村卫生室的承包经营使乡村医生越来越把提供医疗服务作为谋生手段,而同时在乡土社会里,农民又很难把乡村医生的服务这种无形的产品当作需要购买的劳动产品,而只把药品作为必须为之付费的商品。

乡村医生也常常感到“乡里乡亲的,怎么可能像城市医院一样收挂号费、治疗费、出诊费?”因此不论乡村医生还是个体医生,都提供“免四费”(免挂号费、诊断费、注射费、出诊费等)的服务,同时,传统医学中的简便治疗方法由于不能赚钱已多不被乡村医生采用,卖药、处方药品、静脉输液则被广泛应用。但是乡村医生对于本村的贫困家庭,往往出于医生悬壶济世的职业传统和乡土社会中的乡谊和同情心给予医疗费用的减免。

在就医机构的选择上,农民选择大医院是在得大病或疑难病时为求得较好的治疗;寻求私人诊所一般是在大医院治疗效果不明显或费用较高的情况下,为找到较便宜的服务和寻求特殊治疗效果时的选择。这种选择往往具有一定的盲目性,即所谓“有病乱投医”。

通常在常见病的治疗上,农民是靠自己的经历和他人的经历对县、乡、村各种医疗机构的医疗水平进行判断,各种治疗信息的获得又是靠农民之间的人际传播。由于政府卫生部门没有向农民发布医疗保健信息,乡村医生也没有对农民提供健康教育和宣传医疗保健常识的服务,使农民缺乏获得医疗保健信息的正规渠道,只能靠非正规的渠道获得零散和不确切的信息。

我们从访谈中了解到对于建立农村医疗保障制度,除部分贫困户外,多数农产家庭具有一定的筹资能力。但是这仅仅是农产家庭经济上的可能性,这一制度能否建立,还存在着某些社会制约因素。在访谈中农民谈的最多的是“合作医疗没有集体经济不能搞”;“现在都个人顾个人,合作医疗没人组织不能搞”;“医疗保险要讲信用,实施要长久”。

我们认为,合作医疗是社区和农户共同筹资的医疗保障,是一种社区的公共产品。在集体经济时期,生产大队提留的公益金为合作医疗基金提供了大部分资金,农民个人只在年终分红时由生产队代扣少部分资金作为个人交纳的合作医疗费,这使每个社区成员通过集体提留的预先扣除,得以享受社区的医疗保障。然而,这种社区医疗保障的有无及保障水平的高低,要视社区的`经济发展水平而定。

从一些农民的回忆中可以看出,即使在70年代时,各生产大队合作医疗的兴衰及持续时间也不同。集体经济实力强的大队,合作医疗持续的时间也长,有的一直坚持到实行生产责任制为止。集体经济缺乏实力的大队,合作医疗持续的时间则短,有的甚至不到一年就解体了。这说明并不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施使合作医疗解体。

那么,为什么在访谈中农民把合作医疗的解体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联系在一起呢?这是因为集体经济组织的终结使合作医疗失去了预先扣缴合作医疗费的筹资手段。实行生产责任制后,闻喜县和我国多数中、西部农村地区一样,村庄的公共积累逐渐减少,缺乏经济实力,村提留只能维持村干部的工资,村庄的任何公共事业就只能依靠农民一家一户的集资予以解决。对于村庄电路改造一类的公共事业,由于是每家农户都明确受益的事情,即使是平均分摊公共电路改造的费用,挨家挨户集资的难度还小一点;而医疗服务消费则是一种不确定的行为,当合作医疗筹资无法通过集体经济组织预先扣除时,其挨家挨户筹资的难度就可想而知。

因此,这种“空壳”的集体经济由于没有社区的“公共资财”,而缺乏合作的经济基础,就像有的农民说的,“合作医疗没有集体资金,和谁合作!”这就使我们不难理解在村里常可以听到的“现在集体没有钱,对农民没有吸引力,合作医疗没法搞”的说辞。

改革前的传统体制时期,集体经济组织不仅有组织生产的经济职能,也有组织村庄社会事业的行政职能。70年代,正是通过公社体制使合作医疗制度几乎是在一夜之间迅速推行,广泛实施。改革以来,伴随公社体制的终结,合作医疗制度大面积解体。但是在合作医疗的落潮中,人们相继看到以下两种情况。

一种情况是苏南模式坚持集体经济,依靠集体经济发展乡镇工业,促进村庄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促使合作医疗向合作医疗保险过渡。苏南模式使我们一度看到在传统的集体制没有彻底解体的情况下,村庄社区的医疗保障得到了不断地发展。

另一种情况是一些村庄经过了改革初期的分散经营后,在“既承认合作者个人的财产权利,又强调法人成员共同占有”的基础上在村域内再组织起来,这种再组织的社区合作体系:“超级村庄”,推动了包括医疗保障在内的村庄社区的公共事业的发展。

然而,与上述两种情况不同的是大量的村庄;如同我们访谈的这些村庄基本上既没有保留原有传统体制发展生产和组织社会事业的组织功能,又没有产生出新的再合作的社区组织,社区的组织资源正处于实质上的“空位”状况。名义上每个村都有村委会和党的基层组织,但是常常从村民那里听到“不知道谁是村干部”的说法。这就造成了依托社区组织的合作医疗在缺乏社区组织资源的条件下难以为继。虽然1982年的宪法就确立了村民委员会的法律地位,1998年又正式颁布了试行20xx年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但是,村组织的完善和功能的有效发挥,还需要一定的过程。在访谈中,农民几乎都一再提到“现在是个人顾个人,没有人组织,搞不了合作医疗”,当说这些话时,我们在农民的脸上看到的是无奈。

通过访谈,我们发现当地农民一般都对医疗保险缺乏了解,有些人对人寿保险、平安保险以及农业生产上的保险等其他商业保险还有所了解,但对社会医疗保险都一无所知。

但无论是哪种情况,农民都对医疗保险的信誉表示了极大的关注。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农产是独立的经营实体,农村改革以来,产权明晰的结果,使风险和利益对称,这既调动了农产生产、投资的积极性,同时也使他们独自承担着市场的风险。因此对一个新事物,他们完全是以一个独立的生产经营者的眼光来观察的。

对于保险组织和保险制度来说,在农民那里,信誉就是关键。他们要确信其对医疗保险的投保确实能够得到分担风险的回报才会投保。就像有的农民说的那样,“现在基本是一部分贫困户确实交不起钱:一部分富裕户个人付得起医疗费,但不一定投保,多数农户能付得起30元以内的保费,但是不是投保,还要看可信不可信”。访谈中,农民表现了对乡、村干部的极大不信任,对保险公司商业信誉的不满意和对政府政策多变的担心。医疗保险能否实行?医疗保险由谁来办?对于这些问题的回答,农民是从现实农村社会发生了的和正在发生着的各种事情中寻找答案的。以往合作医疗的失败,合作医疗中的种种不合理现象;以往农村社会事务中的种种失误和反复折腾,甚至生产经营中的损害农民利益的事件,都使农民变得怀疑、谨慎,不愿意轻易失去自己的血汗钱。

与此相关联,农民提出了如果实行医疗保险,就要长久实施,管理要透明等制度建设的要求。他们担心如果医疗保险放在县里管理,则可能是可望不可及,他们难以获得医疗保险的支付,甚至担心如果经办的人携款跑了,他们都不知道。如果医疗保险放在乡、村管理,他们又担心管理有漏洞,保险金被挪用等腐朽现象的发生。然而作为制度建设,为防止这些问题的发生,在地域广大,人口分散的农村社会,医疗保险就必然要付出较高的管理成本。

由于合作医疗是以社区和农产共同筹资为基础的一种社区医疗保障,因此如果没有社区公共资财的经济基础,没有村级组织在村民自治基础上的重新整合,仅依靠政府政策和卫生部门工作的推动,合作医疗就无法持续实施和发展。农民的社会医疗保险是以政府保险机构信誉和农产投保为基础的一种社会医疗保障形式,则政府和保险机构的信誉是能否实施农民医疗保险的关键问题。

我们的结论是:

其一,建立农村医疗保障必须考虑农村地区乡土社会的特点。

其二,虽然合作医疗能否恢复不取决于是否存在集体经济组织,但社区的公共资财的确是合作医疗必须具备的一个条件。

其三,在农产分散经营后,在社区的再合作、再组织基础上的村民自治组织同样是合作医疗必须具备的一个条件。

其四,医疗保险组织的信誉是实施农民医疗保险必须具备的条件。

健康和经济发展之间有着密切的关系:一方面,人民的健康是重要的人力资本,是经济发展的重要源泉,另一方面,改革和发展的最终目的是为了提高人们生活水平,让人们活得更健康、更幸福。因此,人民的健康既是发展的手段,也是发展的目的。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大部分人口还生活在农村,改善农村的医疗卫生条件,提高农民健康水平是农村发展的重要工作,也是民族复兴的根本。我国期间的重点任务之一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改善和提高亿万农民的教育和健康应该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关键所在。因此,加强农村医疗卫生建设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这也为农村医疗卫生发展提供了大好机遇。

农村医疗保障的调查报告

本文在对山西省闻喜县8个村庄的部分农民进行个别访谈的基础上,分析了农民对医疗保障的主要看法,提出:

第一,建立农村医疗保障必须考虑农村地区乡土社会的特点;

第四,医疗保险组织的信誉是实施农民医疗保险必须具备的条件。

农村医疗保障由卫生服务供给体系和农村医疗保健制度两方面构成。长期以来,合作医疗是我国农村医疗保健制度的主要形式。然而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自建立以来,在我国广大农村地区经历了几起几落,时至今日,大部分地区的合作医疗已走向衰落。

在农村经济社会发生了重大变革以后,合作医疗能否恢复?医疗保险是否可行?

这一系列关系农村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一直为政府、农民和研究者所关注。

人们从筹资能力、筹资水平、支付方式、费用分担机制等方面做了大量的调查研究工作。在这些研究的基础上,我们认为对于农村医疗保障问题,还有必要听一听直接受益者——农民的想法。为此,我们对山西省闻喜县8个村的60多位农民进行了访谈,其中包括普通农民、村干部、乡村医生。访谈对象大部分在40岁以上,40岁至60岁的人占了一半左右。根据访谈录音,整理成45份访谈记录。本报告是对访谈记录的初步分析。闻喜县背景情况闻喜县属于革命老区,位于山西省南部,是一个严重贫水的农业县。受地理环境和自然条件制约,农业生产效益低下,农民生活水平提高缓慢。1990年闻喜县被国家列入八五期间新增贫困县。

农民访谈综述。

1、家庭经济:

农民家庭仍以粮食种植为主,同时种植蔬菜、药材、果树或从事养殖等。家庭成员中有兼业或脱离农业从事其它职业的,其中有在乡、村企业或私人企业上班的,有自己开店的,有外出打工的。农民虽仍旧以土地为生,但是粮食种植的收成仅是为了交公粮和自己家庭的食品消费,有的家庭粮食不够吃,还要从市场上购买一部分,大部分农民家庭收入的增加要依x种植其它经济作物或从事其它行业的劳动获得。

2、疾病模式:

农民认为由于粮食、蔬菜农药使用过量,村办企业造成的环境污染,农村中恶性肿瘤发病增加,生活条件改善后,心脑血管病的发病增加。

3、家庭保障:

老年农民是依x家庭保障度过晚年的,通常由家庭中已成家自立门户的子女为老人提供粮食、蔬菜等实物或提供外出工作挣来的现金来解决老人的日常生活费用,老人的疾病治疗费用一般也由子女分摊。

通常农民家庭表现出对孩子的病比对老人的病重视。如果子女孝顺就会为老人花钱治病,子女不孝顺的就不肯为老人治病,有的老人对乡村医生说“娃不给钱”,就不治了。一般对家庭的主要劳动力肯花大钱治病,对小孩子的病也要想办法治疗。

农民家庭中患大病者的治疗费用x家庭积蓄支付,同时依x大家庭中的其他成员(如兄弟之间)互相帮助解决或向亲戚、村里与其关系好的人借债解决。

4、医疗服务:

很多村里都有多个医疗点,包括政府承认的集体卫生所、批准的私人诊所和未经批准的私人诊所。

60年代培训的老乡村医生仍在农村发挥作用;当前由于一些传统治疗方法不赚钱,乡村医生不愿意采用传统的诸如针灸、拔火罐等中医疗法。但是另一方面对于无力支付药费的贫困家庭,乡村医生又往往允许其常年拖欠医药费用或给予减免。

5、就医行为:

农民在村、镇的卫生所和个体诊所就医是选择自己信得过的医生,其选择标准一般是对小伤小病的治疗效果好,费用相对便宜,服务态度好。

农民的小伤小病在村里治疗,图的是方便、便宜,慢性病的常规用药一般是到药价便宜的诊所或药材公司批发购药。农民得了大病或较疑难的病,常常是在本县或地区范围的大医院、私人诊所等处寻求治疗,也有到省会城市或相临外省的大城市求医的。

单方、验方和土方在四、五十岁以上的农民中还有流传,年轻人则完全从医疗点或药店购药,并倾向服用各种新药。游医、药贩在乡间活动较多,农民难以鉴别真伪和药效的可x性,时常上当受骗。

由于农民收入增长缓慢,医疗费用增长较大,当前农民确实面临着大病经济负担的风险。对于闻喜县的农民来说,在他们的人生经历中,避免医疗费用风险的办法历史上可借鉴的只有合作医疗制度。因此一部分农民认为只要政府政策允许,有人组织,合作医疗就能办。尤其贫困家庭希望得到帮助,希望有合作医疗或医疗保险作保障,希望有人来组织医疗保障。

对于70年代合作医疗免费打预防针;减免部分医疗费;生产大队组织村民采药、种药、村卫生室向村民提供大锅预防药,预防流行病等等往事;在我们所访谈的农民中,凡经历过那个时代的人都记忆犹新,基本上反映良好。

2、认为合作医疗无法恢复。

尽管农民希望获得医疗保障,但是多数农民从现实农村的经济和社会现状出发,认为在农村社会大变革的背景下,合作医疗已经搞不起来了。原因是:

(1)经济上,集体经济已经没有积累,村集体经济是个“空壳”,现在的集体提留只能解决村干部的工资,x农民一家一户地集资,合作医疗搞不起来。

(2)组织上,家庭经营使人们都个人顾个人,没有人组织,大家的心都散了,要是自愿参加,人们就不一定都参加合作医疗。

(3)管理上,过去在集体经济时,合作医疗中就存在着有地位的人吃好药,没地位的人得不到药的现象,现在这种情况也难以避免。

(4)服务提供上,现在卫生室的医生技术水平不高,好大夫又不到农村来,搞合作医疗也不能解决问题;现在的医生是没利不干,合作医疗搞不了。

(5)观念上,怕吃亏,如果交了钱不得病,钱给别人看病用了,心理不平衡,因此,就只好是“谁生病谁认倒霉”。如果是强制参加,就要想办法把交的钱都给吃回去。

3、认为医疗保险难以实行。

部分农民认为不仅合作医疗过时了,医疗保险也搞不起来。其原因是:(1)农村经济状况差,搞不了医疗保险;(2)社会风气不好,谁办保险他都不放心;(3)如果领导换了,政策就变,政策不稳,越保越险;(4)农村基层组织的干部素质差,搞医疗保险有困难;(5)缺乏风险意识,不想没病先交钱,年轻人一般没有病,因此也不愿意参加医疗保险。

多数农民在认为合作医疗难以实行的同时,认为医疗保险可能有助于解决问题,但同时存在许多担心,对医疗保险持谨慎态度。

由于医疗费用水平已经远远高于70年代,农民基于存在医疗经济负担风险的判断,认为现在医疗费用高了,合作医疗只减免一点医疗费,不起作用。比起合作医疗来,医疗保险可以防大病风险。他们认为小病自己还可以负担,还是保大病为好。在投保意愿上,他们认为农民x天吃饭,收入不多,可家庭支出很多,孩子上学还要交学费等等,如果一年交10—30元保险费还可以。有人认为如果国家、集体出大部分,农民出小部分还行。也有人是随大溜的,认为“要是大家都交钱,我就交”。

农民认为医疗保险必须讲信用,实施要长久,不能朝令夕改。对于谁来组织医疗保险,很多农民表示信任政府。认为保险公司比较烦琐,不好补偿,本来是该得的赔偿还得请客吃饭、送礼,才能得到赔偿。保险常常兑现不了,让人不能相信。

如果和保险公司比起来,他们还是相信政府办要好些。但是很多人强调医疗保险要由县以上政府出面组织,要宣传到位。担心资金如果留在乡里或村里会被挪用。有人提出由国家办保险,便于资金调剂,信用可x。医疗保险管理要规范,让群众监督,才能使群众信服。也有人提出要由当地乡里或村里人代办,经办者跑不了,使人放心。

有的农民认为医疗保险应该由保险公司办。他们认为资金让保险公司管要好些,政府的政策容易变。有人说“就怕一年辛辛苦苦挣来的钱投进去了,政策又变了,钱投进去没有了”。也有人说“农村合作基金也曾是政府让办的,可最终还不是受到清理”。

农村医疗保障的调查报告

我国是一个具有近9亿农民的发展中大国,建设农村医疗保障制度既不能走发达国家的老路,也不可能照搬目前城市依赖国家和社会救济的传统保障模式,应立足于农村,鼓励农民从自助走向互助,以合作的力量为主,配之于国家和社会的一定扶助。这是一种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村居民自愿参加,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互助型医疗保障制度。

中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一种适合我国国情和经济发展状况的理性制度安排和政策体系是在我国政府不断努力解决“三农”问题、构建和谐社会的背景下出台的一项重大惠农政策旨在解决农村人口医疗保障问题而设计的新型制度自20xx年试点以来成效显著得到农民的普遍拥护。

1、农村卫生机构财政资金不足。

2、政府对农村公共卫生投入严重不足。

目前中国城乡所呈现的二元社会结构一时还难以改变这不仅导致城乡居民在人均收入上的差距日益拉大而且也导致了城乡居民在公共卫生服务方面得到的服务差距过于悬殊“70的农村人口只得到不足20的卫生费用”。根据世界卫生组织20xx年公布的数据来看20xx年政府公共卫生投入占gdp的比例中中国为5.6在190个成员国中排名97位。

3、小病报销问题突出,影响农民参合积极性。

新型合作医疗制度本来的初衷是解决大病致贫问题,在实施过程中,对小病也给予报销则是为了加大参合农民受益面,提高农民参合积极性。但是,由于报销人员(农民)和审核员(定点医疗机构合作医疗办公室工作人员)的信息不对称,再加上职能部门工作人员长期养成的官僚作风,办事人员常常会借各种理由刁难报销农民。在调查中我们发现,农民看小病的费用报销手续繁琐、复杂。哪些可以报销,哪些不可以报销,很多农民并不十分清楚,使得农民抱怨很多。

在调查中,参加合作医疗并且又过看小病可以报销的农民中,有接近80%的人选择不去报销。问起原因,无一例外都是因为手续繁琐、路程太远不方便。在某些地方,要想报上自己的医药费,还要托关系、走后门才可以。有农民给我们算过这么一笔帐,要报80元的医药费,来回途中的车费钱就得50多元,这还没算上要搭上一天的时间和其他额外费用。如此一来,承诺报销小病的办法不但没能提高农民参保的积极性,反而使很多农民有种上当受骗的感觉。如果这种现象不能得到及时的解决,农民对合作医疗的信任度将会降低,长此以往,新型合作医疗的发展前景令人堪忧。

(一)政府对农村公共卫生投入严重不足。

入只占到全部卫生投入的20%”的说法,政府对农村的卫生投入实在令人担忧:卫生资源80%集中在城市,其中2/3的资源集中在大医院,必然导致农村基层卫生服务和资源严重不足。20xx年千人拥有医生数,城市为2.13,农村为0.96。千人拥有床位数城市为3.55,农村为0.78。也就是说,城镇居民在医疗卫生上拥有的社会资源、享有的社会福利、支付的卫生服务能力等方面存在着明显差异。

(二)筹资机制尚未完全建立。

目前施行的新型合作医疗坚持以农民自愿参加为中心,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执政思想。但是国家对新型合作医疗没有建立有效的筹资机制,使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缺乏稳定的资金来源,在坚持农民自愿参加的前提下,各级政府为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又往往给下级政府下达完成比例的各种硬性指标,如江苏规定参合率要达到80%以上。这种自相矛盾的做法常常使基层干部无所适从:既要完成指标,又没有强制执行的手段。所以在实际操作中,基层干部一般采取只好逐门逐户边做工作边收取的方法,但由于农民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认识程度不同,导致筹资时间长、成本高、效率低,影响了基层干部的筹资时积极性,有的干部存在畏难情绪。还有一些乡村干部为了完成任务,工作方法简单粗暴,挫伤农民参合的积极性。有些地方采取集体垫支、包干方式筹集资金,筹资效率是提高了,但又不利于培养农民主动参合的意识。

(三)农民的认知度有待提高。

农民是合作医疗制度的直接受益者,是合作医疗制度的主体之一,如果缺失农民的参与,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就失去了存在的基础。在“自愿”参加的原则下,农民对合作医疗的认知程度将直接影响其参加合作医疗的`态度。农民的认知程度取决于两个因素:一是政府对合作医疗的宣传程度,二是农民自身的接受能力。在调查中,我们发现合作医疗主管部门的宣传教育工作主要是印发一些小册子,张贴一些标语等等,其手段和力度都值得商榷。而农民的接受能力则取决于个人收入水平和文化水平,收入、文化水平较高的农民,接受新生事物的能力更强。

但现实中,一般是年轻些的农民文化水平较高,但这部分农民平时多在城市打工,家里多为文化程度较低的老年人,且在家庭经济结构中处于从属地位,即使能够认识到合作医疗的益处,也多因“不当家”而影响资金的及时筹集。此外,受传统思想的影响,多数农民重眼前、轻长远,重事实、轻教育,认为自己目前身强体壮,不需要现在就花“冤枉”钱,更何况现在的报销比例也没有达到农民的预期值。因此,如何让农民在较短的时间内,提高农民对新型合作医疗的认知度,是关系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成败的关键。

(四)相关的法律保障缺失。

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法律的颁布与执行为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推行奠定法制的基础。但调查中我们发现,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基本上是在各级政府以及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制定的规章制度约束下进行的,地方只是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和《省政府关于在全省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意见》为基准,并没有正式的合作医疗法规作规范。部门规章条例虽然可在一定程度上起到约束作用,但对农村合作医疗的约束仍是有限的。这样,难免会造成制度在长期运行中缺乏法律依据,以及出现权力部门破坏规章制度的行为,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事业的持久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首先,由于医疗卫生改革领域的复杂性,并且涉及农民的切身利益,需要通过立法来确保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和农村医疗卫生事业的改革与建设。其次,国家对公共医疗卫生体系的财政投入,对农村地区医疗卫生的转移支付也应该在法律上给予明确规定,否则容易出现政府决策的随意性和反复性。此外,在农村合作医疗卫生体系的运作和基金管理方面,也应制定公平、公正、公开的各项规章制度,设立非营利性的农村医疗保障管理部门,建立由农民、政府与经办机构、专家共同参加的监督审查机构,以确保合作医疗制度的正常运行。否则,农民就会疑虑重重,以至于对国家的方针、政策、措施采取等待、观望态度,甚至出现抵触情绪。

阶段开始,抓实基础工作,打牢群众基础,既要让群众充分了解合作医疗的先进性,又要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把“人人为我,我为人人”、“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道理讲透,变农民“要我保”的观念为“我要保”。在工作中要讲究实事求是,把报销范围和比例对农民讲清,不能过分夸大合作医疗的作用,以免农民期望值过高,使结果适得其反。

农村医疗调查报告

研究背景:近年来,医疗保险覆盖面在逐步扩大,很多农民们也都加入到了参与医疗保险的队伍中。投保无疑能给农民们带来巨大影响,在面临高额医药负担时,是真正能够给农民们带来实质性帮助的措施之一。我国的医疗保险大体上有合作医疗、医疗保险、统筹解决住院费及预防保健合同等多种形式,其中合作医疗是最普遍的形式。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支持、农民群众与农村经济组织共同筹资、在医疗上实行互助互济的一种有医疗保险性质的农村健康保障制度。医疗保险制度的建立旨在改善农村的医疗现状,提高农民的健康水平。

一、“三农”问题所实施的'一项“实际、实效、实用”的重要决策。它解决了农村居民长期没有医疗保障的重大问题。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从本质上说,对解决一直困扰着农村居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有着很重要的意义,它的实施让农村居民在医疗问题上有了保障。在面对昂贵的医疗费用时,不必在有自己一人承担,有“新农合”为农村居民承担一部分的医疗费用。它从实质上减轻了农村居民的医疗负担,它从实质上为农村居民提供了一定的医疗保障。

虽然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在解决农村居民解决医疗保障方面取得了很大的进步。但它现在却处于起步阶段,它还需要完善。我们相信不久,它将在解决农村居民医疗保障问题上起到很重要的作用。

二、农民对“新农合”的看法:

在我们小分队下乡进行调查的时候,也想被调查的农村居民进行了询问,我们对他们问到了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看法时,几乎百分之九十五的农村居民表示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赞扬,他们说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国家对他们的关心,是国家为解决农村居民的医疗保障问题所作出的一项有效的政策。虽然它的确从根本上对我们农村居民在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上给于我们了一定的帮助,它能为我们在医疗一些花费不是太多的疾病上提够相当一部分的补助,但当我们在遇到重大疾病时,它却不能发挥较大的作用。在此,我们希望国家能不断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希望能在不久的将来我们农村居民也能有较好的医疗保障,能解决一直困扰着我们的“看病难,看病贵”问题。让我们正真的看得起病,让我们的生活更美好。

三、调查问卷数据分析:

在7月11日,我们小分队开始了我们的下乡调查工作,经过几天的调查,我们共对两百名农村居民进行了问卷调查,接受我们调查的居民有一百六十二名,其比例为百分之八十一。通过问卷,我们深入农户,我们通过问卷了解他们参与农村医保的实际情况在问卷调查的同时,为农民解决他们不明白的相关问题。针对每一个问题分析如下:。

问题一:你是否了解保险,了解它的作用吗?

针对这道问题,其回答较了解的有四十名,约占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回答一般了解的有四十二名,越占总数的百分之二十六,而回答不了解的占总人数的百分之四十九之多。

问题二:你家去年在医疗上的开销是多少?

在这道问题上,大多数人的答案是在500以下,但也有些个别的开销较大,如几千元到上万元。

问题三:你家是否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若没有其原因是什么?

在我们调查的一百六十二名居民中几乎所有的人都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如:1.加强宣传.2.召开农民会议.3.实施农民集体培训等.

我们相信,只要做到以上几个方面,我们的调查就不会再暴露出那么多让人感慨又让人心酸的问题.农村医保也才能让所有参与者满意!

农村合作医疗调查报告

由于受经济条件的制约,在农村,“小病挨、大病拖、重病才往医院抬”的情景司空见惯,目前因病致困返贫现象严重,农村需住院而未住者到达41%;西部因病致贫者达300-500万。农村的贫困户中70%是因病导致的。自1985年以来,虽然农村居民收入也在不断增长,但增长幅度明显小于城镇居民。剔除物价因素,19xx-19xx年农村居民收入年均实际增长3.1%,而同期城镇居民收入年均实际增长4。5%,国内生产总值年增长速度为9%。19xx年以后,农村居民实际收入增长基本处于停滞状态,19xx-19xx年农村居民收入年均实际增长仅为1。4%。但与此同时,农民医疗支出大幅上升。以安徽省为例,20xx年前三季,农村人均医疗支出42.82元,与上年同期37.69元相比,上升了13.6%;其中医疗卫生保健人均支出19元,已接近上年人均全年支出20.2元。19xx年人均全年压疗支出14.41元,19xx年历史为52。11元,19xx年为51.65元,10年间增长了2.52倍,而10年间农民纯收入增长也仅是2.52倍。

并且在全国的保障制度中,农民被排挤在保障体系之外。农村社会保障始终处于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边缘,有相当部分社会保障的资料将整个农村人口排挤在保障体系以外。我国农村的经济发展水平仍然十分低下,多数农村居民收入水平偏低,承受本事弱,相对于城镇社会保险改革进度而言,农村社会保险仅局限于部分富裕地区试点阶段,家庭保障仍是农村社会保障的主体。以医疗保险为例,我国当前进行的医疗保险改革不一样于发达国家,的原因就在于它不是全民医保,而只是城镇职工的医疗保险改革,目前是解决公费医疗负担过重问题,保障基本医疗服务。而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虽然曾在农村被广泛实践过,但几经周折,最终由于各种原因而解体。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是指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团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采取个人缴费、团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的方式筹集资金。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由我国农民自我创造的互助共济的医疗保障制度,在保障农民获得基本卫生服务、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它为世界各国,异常是发展中国家所普遍存在的问题供给了一个范本,不仅仅在国内受到农民群众的欢迎,并且在国际上得到好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从20xx年起在全国部分县(市)试点,预计到20xx年逐步实现基本覆盖全国农村居民。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及省政府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意见有关精神,农民大病统筹工作改称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行个人缴费、团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相结合的筹资机制,筹资标准不能低于30元人,其中县财政补助10元,乡镇财政补助5元,农民筹资15元。归纳起来是筹资提高,政府补助多,农民受益面大,为患大病的农民建立了保障,给付额到达20000元。

经过二十多年的改革开放,中国农村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经济有了长足的发展,然而,经济的发展并没有给农民在看病问题上带来太多的实惠。我国人口占世界的22%,但医疗卫生资源仅占世界的2%。就这仅有的2%的医疗资源,其80%都集中在城市。从19xx年到20xx年农民人均收入年均增长2.48%,但医疗卫生支出年均增长11.48%,后者的增长竟然是前者的近五倍。据有关媒体报道,至今中国农村有一半的农民因经济原因看不起病。在广东那样的经济发达地区,也有40。08%的群众有病未就诊,23.35%的群众应住院而不能住院。另外,我国社会保障的覆盖面还很窄,不足以解决农民的“后顾之忧”。

在广大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基本上处于“空白地带”。疾病,像一把利剑挂在农民兄弟的头上,“看病难、看病贵”是目前中国农村比较普遍的现象。“十一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转型过程将进一步加剧,要使这一转型能够平稳推进,整个社会需要构建严密而可靠的安。所以,农民的医疗卫生问题已经远远超出了问题本身,解决农民的看病难,不仅仅仅是尊重农民起码的生存权的问题,更是建设公平、公正的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如何解决农民的看病难回顾历史,我们以往解决过这一问题,并且是在十分困难的条件下。

19xx年世界银行年度发展报告《投资与健康》指出:“直到最近,(中国)一向是低收入国家的一个重要的例外……到上世纪70年代末期,医疗保险几乎覆盖了所有城市人口和85%的农村人口,这是低收入发展中国家举世无双的成就。”上个世纪80年代初期,农村人口还占全国人口80%,但我国人均预期寿命从新中国成立初期的36岁提高到了68岁。专家们承认,这种健康业绩的基础,是在“将医疗卫生工作的重点放到农村去”的资源配置大格局中,辅之县乡村三级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网络、遍布每个农村社区的土生土长的“赤脚医生”队伍和合作医疗制度的“三大法宝”。所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发展农村合作医疗,是新时期建设新农村题中应有之意,是十分必要的。

1、社会满意度低。

社会保险中最基本最重要的一点就在于,它强调的不是个人成本收益的平等,而是保险金的社会满意度[7]。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作为一种社会保险,受益的农民和政府补助资金来源的纳税人的满意度对其成功与否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而调查中发现一些农民不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主要是基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保障水平低,农民了解不深,怕政策有变,认为是把自我的保险金拿去补偿别人了等的研究。而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不满主要是因为保障水平低,参加和理赔程序繁琐等。此外政策不公等导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社会满意度低。

2、障水平低。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以大病统筹兼顾小病理赔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这个定义显示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救助农民的疾病医疗费用的而门诊、跌打损伤等不在该保险范围内,这项规定使得农民实际受益没有预想的那么大。

现有的宣传多集中在介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给农民带来的表面好处上,没有树立起农民的风险意识,也没有体现出重点,没有对那些不参加的农民进行调查,使得宣传大多停留在形式上。许多农民并不真正了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义,他们仅从自我短期得失的角度研究,由于自我身体好,生病住院的概率低,没有必要花那个冤枉钱。还有一些农民认为它跟以前的义务教育保证金一样,最终被政府骗走了,认为是把自我的保险金拿去补偿别人了。宣传也没有把具体的理赔标准发给农民,使得他们在理赔时,看到那么多药费不能理赔一些农民有被欺骗上当的感觉。

4、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登记、理赔程序过于繁琐。

首先,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登记程序繁琐。其次农村合作医疗的理赔程序也很繁琐。城镇居民的医保都是能够拿来抵押一部分医药费的,能够直接在卡上交医疗费的,事后再来结算。国外的医疗保险更是让医院、医生与保险公司而不是患者发生直接的利益关系。而有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要农民先垫付,这样如果一些农民借不到钱还是看不起病,然后持着有关手续到合作医疗报帐中心申报,最终又要去信用社领钱。有的村庄离报帐中心和信用社很远,来回的车费都比较贵。繁琐的登记、理赔程序增加了农民许多不毕业的麻烦,降低了农民的满意度。

以上都是我在很多阅读了相关资料后,结合工作中和调查中了解的一些实际问题。对此次全国性的医疗保障制度的一些看法。在此次的暑期实践中工作的同时我也深深的被打动着,我国对三农的重视。近几年来国家一步步的免除了农业税,学费,还有此刻进行中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一系列惠民政策。

听卫生室的护士说此刻好多种疫苗也是免费为儿童接种的。顺便提议一下,我在工作中发现的一个弊端:医生拿过来让我录入电脑的纸质联单都是很复杂的多张联单。我觉得既然已经录入电脑保存就不需要浪费很多的纸张来开四联单了,一张存单就能够了。对此医生也甚感烦琐,毕竟在惠民的同时我们也要注意环保。

农村医疗调查报告

[摘要]农村医疗保障由卫生服务供给体系和农村医疗保健制度两方面构成。长期以来,合作医疗是我国农村医疗保健制度的主要形式。然而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自建立以来,在我国广大农村地区经历了几起几落,时至今日,大部分地区的合作医疗已走向衰落。在农村经济社会发生了重大变革以后,合作医疗能否恢复?医疗保险是否可行?什么是可行的农村医疗保障制度?这一系列关系农村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一直为政府、农民和研究者所关注。本文在对山西省xx县8个村庄的部分农民进行个别访谈的基础上,分析了农民对医疗保障的主要看法,提出:第一,建立农村医疗保障必须考虑农村地区乡土社会的特点;第二,虽然合作医疗能否恢复不取决于是否存在集体经济组织,但社区前公共资财的确是合作医疗必须具备的一个条件;第三,在农户分散经营后,在社区的再合作、再组织基础上的村民自治组织同样是合作医疗必须具备的一个条件;第四,医疗保险组织的信誉是实施农民医疗保险必须具备的条件。

中国农村社区具有浓厚的乡土特色,它在生活方式、价值观念、收入来源、人际交往、寻医问药等方面,有区别于城市的典型特征。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农村医疗保障是建立在这种乡土特色基础之上的。

土地仍然是农民家庭对国家完粮纳税和解决自己吃饭问题的最基本保障,而农民家庭的其它一切开销越来越依靠现金收入,这就要依靠种植经济作物和外出打工来实现。但是这几年种植经济作物受市场的影响很大,价格也在不断下跌。同时由于种植业生产周期较长,靠结构调整也比较难以增加收入。

由于农村经济社会的变化,疾病谱也发生改变,农村中患恶性肿瘤和心脑血管疾病的人近年来有所增加,并且心脑血管病的发病年龄有所提前。有个村庄的心脑血管病人的发病年龄都集中在四、五十岁左右,虽然农民认为可能和农村中的环境污染、人们不再吃粗粮以及体力劳动减轻有关。但同时我们也认为这可能和竞争环境带来的生存压力增大有关。

当前农民家庭保障的资金来源主要是通过家庭积蓄解决医疗费用支出的急需;通过大家庭成员之间的互济减轻医疗费用负担;通过向亲朋好友的借钱缓解医疗费用负担。这种行为方式就形成了以家庭为核心向亲戚、朋友扩散的互助互济的人际网络。

乡村医生是来自农民的乡土医生,长期的'农村常见病的医疗实践造就了他们,许多60年代、70年代培养的乡村医生在农民中行医时间长,在村里有一定威信,对开展预防保健工作和治疗农村常见病发挥着重要作用。但是农村经济改革以来,村卫生室的承包经营使乡村医生越来越把提供医疗服务作为谋生手段,而同时在乡土社会里,农民又很难把乡村医生的服务这种无形的产品当作需要购买的劳动产品,而只把药品作为必须为之付费的商品。

乡村医生也常常感到“乡里乡亲的,怎么可能像城市医院一样收挂号费、治疗费、出诊费?”因此不论乡村医生还是个体医生,都提供“免四费”(免挂号费、诊断费、注射费、出诊费等)的服务,同时,传统医学中的简便治疗方法由于不能赚钱已多不被乡村医生采用,卖药、处方药品、静脉输液则被广泛应用。但是乡村医生对于本村的贫困家庭,往往出于医生悬壶济世的职业传统和乡土社会中的乡谊和同情心给予医疗费用的减免。

在就医机构的选择上,农民选择大医院是在得大病或疑难病时为求得较好的治疗;寻求私人诊所一般是在大医院治疗效果不明显或费用较高的情况下,为找到较便宜的服务和寻求特殊治疗效果时的选择。这种选择往往具有一定的盲目性,即所谓“有病乱投医”。

通常在常见病的治疗上,农民是靠自己的经历和他人的经历对县、乡、村各种医疗机构的医疗水平进行判断,各种治疗信息的获得又是靠农民之间的人际传播。由于政府卫生部门没有向农民发布医疗保健信息,乡村医生也没有对农民提供健康教育和宣传医疗保健常识的服务,使农民缺乏获得医疗保健信息的正规渠道,只能靠非正规的渠道获得零散和不确切的信息。

我们从访谈中了解到对于建立农村医疗保障制度,除部分贫困户外,多数农产家庭具有一定的筹资能力。但是这仅仅是农产家庭经济上的可能性,这一制度能否建立,还存在着某些社会制约因素。在访谈中农民谈的最多的是“合作医疗没有集体经济不能搞”;“现在都个人顾个人,合作医疗没人组织不能搞”;“医疗保险要讲信用,实施要长久”。

我们认为,合作医疗是社区和农户共同筹资的医疗保障,是一种社区的公共产品。在集体经济时期,生产大队提留的公益金为合作医疗基金提供了大部分资金,农民个人只在年终分红时由生产队代扣少部分资金作为个人交纳的合作医疗费,这使每个社区成员通过集体提留的预先扣除,得以享受社区的医疗保障。然而,这种社区医疗保障的有无及保障水平的高低,要视社区的经济发展水平而定。

从一些农民的回忆中可以看出,即使在70年代时,各生产大队合作医疗的。

兴衰及持续时间也不同。集体经济实力强的大队,合作医疗持续的时间也长,有的一直坚持到实行生产责任制为止。集体经济缺乏实力的大队,合作医疗持续的时间则短,有的甚至不到一年就解体了。这说明并不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施使合作医疗解体。

那么,为什么在访谈中农民把合作医疗的解体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联系在一起呢?这是因为集体经济组织的终结使合作医疗失去了预先扣缴合作医疗费的筹资手段。实行生产责任制后,xx县和我国多数中、西部农村地区一样,村庄的公共积累逐渐减少,缺乏经济实力,村提留只能维持村干部的工资,村庄的任何公共事业就只能依靠农民一家一户的集资予以解决。对于村庄电路改造一类的公共事业,由于是每家农户都明确受益的事情,即使是平均分摊公共电路改造的费用,挨家挨户集资的难度还小一点;而医疗服务消费则是一种不确定的行为,当合作医疗筹资无法通过集体经济组织预先扣除时,其挨家挨户筹资的难度就可想而知。

因此,这种“空壳”的集体经济由于没有社区的“公共资财”,而缺乏合作的经济基础,就像有的农民说的,“合作医疗没有集体资金,和谁合作!”这就使我们不难理解在村里常可以听到的“现在集体没有钱,对农民没有吸引力,合作医疗没法搞”的说辞。

改革前的传统体制时期,集体经济组织不仅有组织生产的经济职能,也有组织村庄社会事业的行政职能。70年代,正是通过公社体制使合作医疗制度几乎是在一夜之间迅速推行,广泛实施。改革以来,伴随公社体制的终结,合作医疗制度大面积解体。但是在合作医疗的落潮中,人们相继看到以下两种情况。

一种情况是苏南模式坚持集体经济,依靠集体经济发展乡镇工业,促进村庄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促使合作医疗向合作医疗保险过渡。苏南模式使我们一度看到在传统的集体制没有彻底解体的情况下,村庄社区的医疗保障得到了不断地发展。

另一种情况是一些村庄经过了改革初期的分散经营后,在“既承认合作者个人的财产权利,又强调法人成员共同占有”的基础上在村域内再组织起来,这种再组织的社区合作体系:“超级村庄”,推动了包括医疗保障在内的村庄社区的公共事业的发展。

然而,与上述两种情况不同的是大量的村庄;如同我们访谈的这些村庄基本上既没有保留原有传统体制发展生产和组织社会事业的组织功能,又没有产生出新的再合作的社区组织,社区的组织资源正处于实质上的“空位”状况。名义上每个村都有村委会和党的基层组织,但是常常从村民那里听到“不知道谁是村干部”的说法。这就造成了依托社区组织的合作医疗在缺乏社区组织资源的条件下难以为继。虽然1982年的宪法就确立了村民委员会的法律地位,1998年又正式颁布了试行xx年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但是,村组织的完善和功能的有效发挥,还需要一定的过程。在访谈中,农民几乎都一再提到“现在是个人顾个人,没有人组织,搞不了合作医疗”,当说这些话时,我们在农民的脸上看到的是无奈。

通过访谈,我们发现当地农民一般都对医疗保险缺乏了解,有些人对人寿保险、平安保险以及农业生产上的保险等其他商业保险还有所了解,但对社会医疗保险都一无所知。

但无论是哪种情况,农民都对医疗保险的信誉表示了极大的关注。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农产是独立的经营实体,农村改革以来,产权明晰的结果,使风险和利益对称,这既调动了农产生产、投资的积极性,同时也使他们独自承担着市场的风险。因此对一个新事物,他们完全是以一个独立的生产经营者的眼光来观察的。

对于保险组织和保险制度来说,在农民那里,信誉就是关键。他们要确信其对医疗保险的投保确实能够得到分担风险的回报才会投保。就像有的农民说的那样,“现在基本是一部分贫困户确实交不起钱:一部分富裕户个人付得起医疗费,但不一定投保,多数农户能付得起30元以内的保费,但是不是投保,还要看可信不可信”。访谈中,农民表现了对乡、村干部的极大不信任,对保险公司商业信誉的不满意和对政府政策多变的担心。医疗保险能否实行?医疗保险由谁来办?对于这些问题的回答,农民是从现实农村社会发生了的和正在发生着的各种事情中寻找答案的。以往合作医疗的失败,合作医疗中的种种不合理现象;以往农村社会事务中的种种失误和反复折腾,甚至生产经营中的损害农民利益的事件,都使农民变得怀疑、谨慎,不愿意轻易失去自己的血汗钱。

必然要付出较高的管理成本。

由于合作医疗是以社区和农产共同筹资为基础的一种社区医疗保障,因此如果没有社区公共资财的经济基础,没有村级组织在村民自治基础上的重新整合,仅依靠政府政策和卫生部门工作的推动,合作医疗就无法持续实施和发展。农民的社会医疗保险是以政府保险机构信誉和农产投保为基础的一种社会医疗保障形式,则政府和保险机构的信誉是能否实施农民医疗保险的关键问题。

我们的结论是:

其一,建立农村医疗保障必须考虑农村地区乡土社会的特点。

其二,虽然合作医疗能否恢复不取决于是否存在集体经济组织,但社区的公共资财的确是合作医疗必须具备的一个条件。

其三,在农产分散经营后,在社区的再合作、再组织基础上的村民自治组织同样是合作医疗必须具备的一个条件。

其四,医疗保险组织的信誉是实施农民医疗保险必须具备的条件。

农村医疗调查报告

为加快建立农村医疗保障制度,提高农民健康水平,更好地促进城乡社会经济统筹协调发展,一年多来,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精神,各级政府统一领导部署,有关部门精心组织实施,广大农村群众积极参与,我市初步确立了“大病统筹、医疗救助和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三位一体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医)体系。为切实巩固这一制度,进一步探索和建立健康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对我市新农医的运行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通过调研,总结概括制度的现状和成效、研究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提出发展对策。

20xx年,我市共有乡镇132个,村(居)委会3914个,常住人口549.07万。其中农业人口380万,户数141.74万,农民人均纯收入6221元。乡镇卫生院155个,村卫生室2838个,乡村医生3273人。自20xx年7月1日镇海区率先开展新农医试点工作以来,至今除海曙区外,其他各县(市)区已全面推开。截止今年12月底,全市参保乡镇109个,占83%,参保村2694个,占69%,参保人数达275.4万人,占全市农业人口的76.4%。

主要工作成效:

(一)加强领导、精心实施、规范管理,初步建立了新农医制度的良性运行机制。

一是加强领导。市委市政府和县(市、区)、乡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新农医,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统筹城乡发展重大战略出发,切实加强领导,研究政策制度,健全组织机构,落实支持和保障措施。市政府20xx、20xx连续两年把实施新农医工作列入政府实事工程,各县(市)区根据市政府指导意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了新农医实施办法及相关制度;成立了由常务副县(市、区)长为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新农医协调小组,并设立经办机构。市和县(市、区)两级政府都把实施进度和实施成效列入政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内容;各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确保新农医政府资助资金的到位。

二是精心实施。各级政府建立专门的工作班子,确定实施方案,召开动员大会,广泛宣传新农医制度的优越性,积极引导和动员农村群众参加;卫生、财政、民政、农业、宣传等有关部门积极做好业务指导、政策宣传解释和工作督促;人大、政协等部门也给予了高度的关注、支持和监督;基层乡镇、村(社区)的广大党员干部分片包干,承担了组织发动、人员登记、经费收缴和医保卡发放等大量基础工作。由于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领导重视,工作扎实,群众参与热情高,确保了各地筹资工作的圆满完成和制度的顺利实施。

三是规范管理。各县(市、区)成立了新农医管委会,设立了专门的新农医办公室,各乡镇也相应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各行政村(社区)设立了新农医联络员,三级组织网络的建立,为新农医制度的规范管理提供了组织保证。各级经办机构在制度正式实施后,不断完善规章制度,规范定点医疗机构管理,简化结报审核流程,实施服务承诺,努力提供优质服务;同时切实加强基金监管,制订基金管理办法,设立基金收支专门帐户,严格费用审核,建立重大结报金额复审制度,杜绝不合理和不合法的补偿支出,定期通报和公布基金运行情况,提高基金运行透明度,并接受同级财政、审计等部门和广大群众的监督。

(二)坚持原则、因地制宜、不拘形式,创造性地发展了新农医的多种运作模式。

一是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坚持实施原则。各地在筹资过程中,坚持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以户为单位自愿参加,由于宣传引导工作到位,在全面推开的县(市、区)中,参保率均在80%以上,其中镇海、北仑、鄞州、江北等达到了90%以上,大大突破了预期的目标。在筹资机制中,坚持了农民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相结合的原则,在全市22109.3万大病统筹基金中,其中个人(包括集体经济扶持)出资8093.0万,乡镇财政资助4910.7万,县(市、区)财政资助5256.5万,市财政已资助3849.1万,体现了一个较为合理的构成比。在基金的使用上,坚持了以收定支、量入为出、保障适度的原则,大部分县(市、区)还设立了风险调节基金,保障合作医疗正常运行。

二是根据各地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因地制宜地确定筹资水平和补偿水平。由于综合考虑当地农民人均收入、地方财政、保障人数和原有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基础的不同等因素,各地在个人出资、财政资助和补偿水平上略有高低,“南三县”相对较低,市辖区相对较高。总体上看全市筹资水平基本上都在75元以上,高于全省47元的平均水平;各级政府资助一般在45元以上,最多的65元,而全省一般在22-25元;平均补偿水平在25%—35%之间,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三是不拘形式,积极探索各种管理模式和机制。目前,各地在新农医的具体运作模式上主要有三种:卫生部门运作型—包括慈溪、余姚、江北、江东、大榭、镇海,占主导,建立区域定点逐渐转诊,控制医疗费用;与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相结合,积极为参保农民进行健康体检,建立健康档案,实行门诊优惠减免,支持新农医。社会保障部门运作型—鄞州区积极探索由劳动社会保障部门统一城乡医保管理运行机制,利用城镇医保的经办机构、人员网络和软件系统,实施新农医制度。政府委托商业保险公司运作型—北仑区、宁海县由人寿保险公司进行运作,政府部门加强管理。各地对新农医运作机制的有益探索,为实施这一制度打开了思路,值得尝试和探索。

(三)大病统筹、医疗救助、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着力构建三位一体的农村基本医疗保障雏形。

一是实施大病统筹,使广大农民的.健康有了一定保障。参保人员因病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而发生的符合支付规定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根据医院大小,分级定比,按照医药费用,分段计算,累进补偿。余姚、慈溪、镇海、北仑和宁海等地区对某些特殊疾病的门诊医药费用也实施一定的补偿。截止今年12月底,全市住院结报75456人次,补偿总额12913.2万元,人均补偿1711元,实际补助费用占住院总费用的25.0%,占有效费用29.3%;门诊补偿669人次,补偿金额88.4万元。

二是实施医疗救助,加大了困难弱势群体的医疗帮扶力度。在实施大病统筹的同时,积极探索建立医疗救助体系。农村五保供养农民、农村低保家庭、重点优抚对象和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员,其大病统筹个人出资由县(市、区)、乡镇两级财政代缴;同时两级财政出资每人5-20元不等,设立医疗救助专项基金,对上述对象及个别发生大额医疗费用,严重影响其基本生活的参保对象实施除大病统筹外的医疗救助。目前开展新农医的县(市、区)均开展了医疗救助制度,如镇海区对有效医药费用在5万元及以上的这类对象给予至少5000元的救助。截止9月底全市到位救助资金1460.6万,已资助低保、五保、重点优抚、患重大疾病对象等困难人员免费参保5.15万人,资助总额135.65万元;资助经济欠发达区参保对象6.59万人,资助金额88.29万元;对困难人员医疗费用救助5177人次,救助金额763.3万元。

三是实施农村社区卫生服务,逐步实现了农民的小病普惠。实施新农医制度后,各地将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与新农医有机结合,借鉴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做法,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农村社区卫生服务活动。镇海、余姚、江北等地安排专项资金,通过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适度让利,采取必检项目和农民自选项目相结合,上门体检和集中体检相结合的方法对参保人员进行健康体检,并建立健康档案。慈溪市探索小病受惠机制,将村卫生室通过竞聘后,改建为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站,县镇两级财政对每个服务站每年给予平均3万元的补助,服务站对参加新农医的村民提供门诊优惠,药品费用给予一定比例的让利,免收挂号费、诊疗费和注射费,业务用房、水、电等费用则由集体经济给予补助。北仑区设立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专项基金,按照参加大病统筹人数每人每年4元予以投入,主要用于下乡巡回医疗、健康宣教和扶持边远地区农村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等,解决边远农村居民看病难的问题。另外,全市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的标准化建设已启动,52家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列入标准化建设,市政府将每年投入1000万,县镇政府1:2配套。

总之,新农医制度的实施,初步构建了我市农村基本医疗保障的雏形,广大农民群众切切实实得到了实惠,对促进我市城乡社会经济统筹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拿一位农民的话说,这是记忆中最深的,继农村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来,党和政府又为农民办的一件大好事,据对全市302户家庭995人抽样调查显示,对制度的满意率达到了93.1%。

新农医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社会保障工程,实施之初,还存在许多困难和问题,概括地讲,主要有四个方面:

(一)宣传引导工作不够深入,农民参保积极性有待提高。各地在推行新农医制度过程中,一方面由于时间紧、任务重,政策宣传和引导工作尚不够深入,另一方面农民对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农医缺乏经验体会,与老的制度相模糊,对长期实施信心不足,导致部分农民参保积极性不高,主动自愿参加的不多。

(二)审核结算流程仍显复杂,农民结报补偿手续有待进一步简化。由于制度实施时间较短,具体规定还不够完善,成熟地覆盖一个县(市、区),乃至全市的网络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尚未启动等原因,群众对审核结算的流程和服务,意见仍然较多,尽管各地适时作了调整和完善,但审核结算流程、服务尚需进一步简化和优化。

农村医疗调查报告

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重视下,农村公共卫生管理体制和服务网络日益完善,疾病防控工作不断强化,妇幼保健工作水平明显提高,爱国卫生运动深入开展,卫生监督执法力度逐步加大,基本医疗服务得到改进,整个农村公共卫生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深入实施农民健康工程,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初步形成。我县坚持以农村卫生、社区卫生和公共卫生为重点,深入实施“农民健康工程”,抓规范、建网络、铺摊子、打基础,农村医疗卫生服务工作得到优化。一是农村公共卫生工作初显成效。20xx年初,根据我县的具体情况,将现有农村医疗卫生资源进行了整合,在全县共设置了9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8个社区卫生服务站,确定了303名驻村责任医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承上启下作用显现,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全面展开,社区卫生服务站已基本能承担三大类十二项中的各项任务。到目前为止,我县责任医生进村入户率达95.3%,共为23.57万名农民进行了健康体检,体检率达72%以上;建立了农民健康档案,建档率达80%以上,其中梳理出高血压、糖尿病、肿瘤、冠心病等慢性疾病对象21035人,年上门随访人均4次以上,上门随访率达95.3%。二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平稳运行。我县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体制通过政策调整和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农民参合积极性大大提高,参合率从20xx年的72.9%,提高到20xx年的85.4%。今年1至10月,全县共发放报销款1250万元,其中1万元以上有150人,共有10300名住院患者、28万人次门诊患者享受到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实惠。全省城乡社区卫生工作暨农村合作医疗会议后,今年我县的筹资标准提高到70元/人,争取“十一五”末人均筹资达到100元的标准。同时,信息化建设有望在年底前完成,《xx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五年发展规划(20xx-2010年)》正在草拟中,《xx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暂行办法》已由县长办公会议通过,将于明年1月1日开始实施。三是农民健康体检工作有序进行。由县新农医管委会统一领导,各乡镇政府组织宣传发动,体检对象是持有20xx年发放“健康体检券”的农民、全县0--7岁儿童及中小学生。各定点单位制订体检计划,抽调骨干医生,规范填写体检表,及时作出体检结论,并反馈给农民。从20xx年10月到20xx年9月,已完成了23万多人次的农民健康体检任务。其中0-7岁儿童和中小学生63643人次,成人174148人次,占参加新农合农民的82.38%,占全县农民总数的59.86%。

(二)坚持防治并举,预防保健工作得到加强。近年来,围绕农村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我县不断加强传染病防治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控制与管理,不断深化做好霍乱、结核病、性病、艾滋病及夏季肠道传染病等各项防治工作。针对我省部分县、市发生的霍乱疫情,为提高我县对霍乱的防控能力,卫生部门制定了《20xx年xx县霍乱防控应急演练方案》,成功开展了霍乱应急实战演练,进一步提高了全县各公共卫生机构和医疗机构的应急反应、协同配合和快速救治能力。全县7个乡镇卫生院的接种门诊达到了市级规范化门诊标准,儿童计划免疫工作规范有序,“四苗”接种率始终保持在95%以上。20xx年11月29日,建筑面积3898.7平方米,预算总投资825万元的县疾控中心新大楼工程正式落成搬迁,大大改善了我县公共卫生管理和服务条件,将为我县提升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提高疾病预防控制水平发挥更加有益的作用,标志着我县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上了一个新台阶。

(三)以专项整治为重点,卫生监督执法取得明显成效。近年来,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了以专项整治为重点的农村卫生监督执法工作,通过一系列的卫生执法行动,及时查处了一些有损于农民群众利益的卫生违法行为,有力地整顿和规范了食品卫生、公共卫生和农村医疗市场秩序,保障了农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在“两会”、黄金周、省残疾人艺术表演、高考等重大活动和节日中专门制定方案,周密安排力量,认真落实各项检查和指导措施,圆满完成卫生安全保卫工作。到今年10月底,共出动卫生执法人员232人次,对县城218家餐饮单位、71家食堂进行486家次的全面监督检查,取缔38家,当场处罚案件80起,立案查处13起,罚没款1.8万元。县城持卫生许可证经营的餐饮单位达201家,持证率92.5%;建立原料进货索证的餐饮单位和食堂261家,比例达90%;289家餐饮单位和食堂销售使用的猪肉来自定点屠宰企业,比例达100%;实施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100%。同时,根据《xx县城乡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实施意见》关于“在县卫生监督所下设卫生监督分所”的要求,以每2--4个乡镇或6--12万人口设置一个派出机构的标准,拟在xx、舒洪、新建、直属设置四个卫生监督分所。目前xx卫生监督分所已正式成立,进一步推动卫生监督向农村的延伸。

(四)以母婴健康工程为抓手,妇幼保健工作不断深入。积极实施“母婴健康工程”、“妇女健康促进工程”,大力开展妇女病普查、围产期保健、婚前医学检查、新生儿疾病筛查、听力筛查和“三项监测”等工作,有效地提高了全县妇女儿童的健康水平和新生儿素质。在新农合体检中推开对农村妇女病的免费普查工作,达到省厅要求的80%检查率。孕产妇系统管理率92.35%,高危孕妇县级筛查率86%,妇女病查治率2.12%,婚前保健咨询率85%,产前筛查率19%,新生儿疾病筛查率91%,新生儿听力筛查率60%。

(五)以创省级文明县城为载体,农村生活环境得到一定改善。进一步巩固“创卫”成果,深入开展卫生镇、村、户和卫生先进单位创建活动,推动爱国卫生向纵深发展;全面巩固灭蟑成果,今年10月顺利通过市爱卫办“灭蟑先进城区”的复查;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求,开展“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继续深入开展农村改水、改厕工作,提高农村自来水受益率、卫生厕所普及率、粪便无害化处理率,努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高农民的整体健康水平。

(一)财政投入不足,制约了农村卫生事业的发展。一是基础设施建设薄弱。乡镇卫生院由于缺乏必要的投入,医疗器械短缺、设备简陋、老化问题相当普遍,离农民健康需求还有一定的距离。二是卫生院负担重,农村卫生人员工资待遇低。由于设备简陋,医疗水平上不去,导致卫生院普遍效益差,职工收入低。

(二)农村卫生技术人才较为缺乏,结构不合理。就整体而言,我县卫生技术队伍存在总量不足、素质不高、队伍不稳等问题。从人员结构看,乡镇卫生院多以中专毕业的卫生技术人员为主,缺少大专以上层次的卫生技术人员。其业务素质普遍较低,受到多种因素制约:一方面,在岗人员业务深造的机会少,医疗水平难以提高;另一方面,乡村卫生院基础设施薄弱,条件差,待遇低,不仅缺乏吸引人才的优惠条件,连职工的正常工资都无法保证,难以留住高素质人才,一些如外科、妇科、放射、检验、b超等短缺专业的人才更为缺乏。

(三)农村卫生条件普遍较差,广大群众卫生防病意识不强。由于我县经济水平总体不高,村集体经济薄弱,用于改善村庄环境、保障群众生活安全的基础设施投入十分有限。截止20xx年底,全县自来水普及率虽已达到81.62%,但绝大多数供水点均未实行常规消毒;卫生厕所普及率虽已达到80.2%,但大多数没有三格式化粪池,粪便无害化处理率低。另外广大群众受经济条件、文化水平及传统观念的影响,卫生意识淡薄,对常见传染病和群体性食物中毒的预防措施知晓少,生活习惯普遍较差,喝生水、吃腌制食品、熟食生吃等现象十分普遍,“不干不净、吃了没病”观念严重,“小病能拖则拖、大病能捱就捱”,及时就诊率低。种种问题的.存在,一旦有传染源出现,极易造成疾病暴发和流行。

根据农村卫生事业要与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原则,以及建立起符合十七大报告中关于“全民医疗总覆盖”的要求,必须采取切实措施,进一步加强我县农村的公共卫生建设。

(一)坚持科学发展,进一步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必须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在大力推进经济发展的同时,更加注重加快社会发展。就卫生事业而言,要进一步加大政府对卫生事业的投入,努力加快我县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尽快建成覆盖城乡、功能完善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卫生监督体系和医疗救治体系。要切实加强农村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县政府应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逐步加大对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为建设农村卫生保健的长效防治机制提供财力保证。对于乡镇卫生院,也应分阶段安排一定比例投资。按照统筹规划、分类指导、分步实施、加快进度的原则,完成好乡(镇)卫生院房屋设备的改造和建设任务。

(二)坚持统筹发展,努力构建疾病预防、妇幼保健和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建立以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主体、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枢纽、社区卫生服务站为基础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进一步加强妇幼保健工作,加大重点人群的监测力度,开展妇女病普查、围产期保健、婚前医学检查、新生儿疾病筛查及“三项监测”等工作。积极争取其他卫生监督分所建立,争取到20xx年建成以县卫生监督所为主体、各派出机构为补充的卫生监督体系。

(三)坚持协调发展,努力解决好农民的基本医疗问题。虽然近年来我县积极实施了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但是大病保障型合作医疗制度还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农民的基本医疗问题,农村“有病不看、看不起病”的现象还不同程度存在,农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还比较突出。我县一些传染病、地方病、职业病和一些严重疾病仍然不同程度地危害着他们的身体健康。因此,必须进一步重视和加强农村卫生工作,完善合作医疗制度,大力开展城镇社区卫生服务,努力解决农民和城镇居民的基本医疗问题。

(四)坚持可持续发展,努力改善农村卫生条件。要广泛开展全民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农村公共卫生设施建设,整治农村环境卫生,消灭“四害”,改变“脏、乱、差”面貌,消除危害人群的各类环境因素,改善社会公共卫生状况,努力降低传染病发病率,提高农民的生活质量。深入开展“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采取多种形式普及疾病预防和卫生保健知识,引导和帮助农民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破除迷信,摒弃陋习,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五)坚持改革创新,努力解决卫生事业发展中深层次的问题。一是要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公共卫生是政府社会管理职能的重要内容,政府必须充分发挥在公共卫生领域的职能,把卫生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大投入力度,改进医疗卫生体制,逐步完善卫生监督体系,加强公共卫生事业。作为卫生行政部门其职能要逐步转移到管理公共卫生上来,努力在严格行业监管、维护良好的医疗秩序、为群众提供基本医疗服务上见成效。二是明确创建卫生强县工作目标,推进我县卫生事业快速发展。按照我省卫生强省、强县的目标和要求,加大基础设施投入力度,增加专业技术力量,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各项指标均要达到省厅有关要求。三是整合全县医疗卫生资源,研究制订科学规划。结合我县实际,整合现有的医疗卫生资源,研究制订合理规划,积极探索有效的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以便更好地为农民群众服务。

(六)坚持因人施教,努力提高农村卫技人员综合素质。认真落实“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加快卫生院技术人才培训进程。一是提高乡镇卫生院长的管理水平。农村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实施,对卫生院院长的管理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何调动卫生院职工的积极性,如何统筹安排各项工作等,都与院长能力的好坏直接相关。二是增强卫生院职工的整体素质。认真抓好驻村联村责任医生轮训工作,积极培养一批“一专多能”的复合型农村卫技人才,为全面落实农民健康工程提供技术保障。

农村医疗调查报告

为加快建立农村医疗保障制度,提高农民健康水平,更好地促进城乡社会经济统筹协调发展,一年多来,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精神,各级政府统一领导部署,有关部门精心组织实施,广大农村群众积极参与,我市初步确立了大病统筹、医疗救助和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三位一体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医)体系。为切实巩固这一制度,进一步探索和建立健康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对我市新农医的运行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通过调研,总结概括制度的现状和成效、研究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提出发展对策。

一、现状和成效。

主要工作成效:

(一)加强领导、精心实施、规范管理,初步建立了新农医制度的良性运行机制。

一是加强领导。市委市政府和县(市、区)、乡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新农医,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统筹城乡发展重大战略出发,切实加强领导,研究政策制度,健全组织机构,落实支持和保障措施。市政府2019、2019连续两年把实施新农医工作列入政府实事工程,各县(市)区根据市政府指导意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了新农医实施办法及相关制度;成立了由常务副县(市、区)长为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新农医协调小组,并设立经办机构。市和县(市、区)两级政府都把实施进度和实施成效列入政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内容;各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确保新农医政府资助资金的到位。

二是精心实施。各级政府建立专门的工作班子,确定实施方案,召开动员大会,广泛宣传新农医制度的优越性,积极引导和动员农村群众参加;卫生、财政、民政、农业、宣传等有关部门积极做好业务指导、政策宣传解释和工作督促;人大、政协等部门也给予了高度的关注、支持和监督;基层乡镇、村(社区)的广大党员干部分片包干,承担了组织发动、人员登记、经费收缴和医保卡发放等大量基础工作。由于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领导重视,工作扎实,群众参与热情高,确保了各地筹资工作的圆满完成和制度的顺利实施。

三是规范管理。各县(市、区)成立了新农医管委会,设立了专门的新农医办公室,各乡镇也相应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各行政村(社区)设立了新农医联络员,三级组织网络的建立,为新农医制度的规范管理提供了组织保证。各级经办机构在制度正式实施后,不断完善规章制度,规范定点医疗机构管理,简化结报审核流程,实施服务承诺,努力提供优质服务;同时切实加强基金监管,制订基金管理办法,设立基金收支专门帐户,严格费用审核,建立重大结报金额复审制度,杜绝不合理和不合法的补偿支出,定期通报和公布基金运行情况,提高基金运行透明度,并接受同级财政、审计等部门和广大群众的监督。

(二)坚持原则、因地制宜、不拘形式,创造性地发展了新农医的多种运作模式。

二是根据各地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因地制宜地确定筹资水平和补偿水平。由于综合考虑当地农民人均收入、地方财政、保障人数和原有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基础的不同等因素,各地在个人出资、财政资助和补偿水平上略有高低,南三县相对较低,市辖区相对较高。总体上看全市筹资水平基本上都在75元以上,高于全省47元的平均水平;各级政府资助一般在45元以上,最多的65元,而全省一般在22-25元;平均补偿水平在25%35%之间,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三是不拘形式,积极探索各种管理模式和机制。目前,各地在新农医的具体运作模式上主要有三种:卫生部门运作型包括慈溪、余姚、江北、江东、大榭、镇海,占主导,建立区域定点逐渐转诊,控制医疗费用;与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相结合,积极为参保农民进行健康体检,建立健康档案,实行门诊优惠减免,支持新农医。社会保障部门运作型鄞州区积极探索由劳动社会保障部门统一城乡医保管理运行机制,利用城镇医保的经办机构、人员网络和软件系统,实施新农医制度。政府委托商业保险公司运作型北仑区、宁海县由人寿保险公司进行运作,政府部门加强管理。各地对新农医运作机制的有益探索,为实施这一制度打开了思路,值得尝试和探索。

(三)大病统筹、医疗救助、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着力构建三位一体的农村基本医疗保障雏形。总之,新农医制度的实施,初步构建了我市农村基本医疗保障的雏形,广大农民群众切切实实得到了实惠,对促进我市城乡社会经济统筹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拿一位农民的话说,这是记忆中最深的,继农村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来,党和政府又为农民办的一件大好事,据对全市302户家庭995人抽样调查显示,对制度的满意率达到了93.1%。

二、困难和问题。

新农医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社会保障工程,实施之初,还存在许多困难和问题,概括地讲,主要有四个方面:

(一)宣传引导工作不够深入,农民参保积极性有待提高。各地在推行新农医制度过程中,一方面由于时间紧、任务重,政策宣传和引导工作尚不够深入,另一方面农民对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农医缺乏经验体会,与老的制度相模糊,对长期实施信心不足,导致部分农民参保积极性不高,主动自愿参加的不多。(二)审核结算流程仍显复杂,农民结报补偿手续有待进一步简化。由于制度实施时间较短,具体规定还不够完善,成熟地覆盖一个县(市、区),乃至全市的网络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尚未启动等原因,群众对审核结算的流程和服务,意见仍然较多,尽管各地适时作了调整和完善,但审核结算流程、服务尚需进一步简化和优化。

(三)政策制度尚需完善,部分地区资金沉淀过多。由于新农医刚刚起步,对具体方案设置缺乏现成的经验,基金测算相对保守等原因,制度中出现了一些不够科学和合理的地方。突出地表现在部分县(市、区)资金沉淀过多,影响了制度的吸引力和群众的参保积极性。

(四)监管组织建设有待加强,监管职能履行需要规范。新农医管委会和基金监督管委会责权不是十分明确,各地虽已成立了相应组织,但应承担哪些义务和权利没有明确规定,缺乏规范化运作,大都仍由政府部门直接承担,缺乏民主管理制度。新农医基金收支和管理的审计监督,还没有形成规范的程序,对委托商业保险公司运作的资金如何加强监督更缺乏依据,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基金监管的规范性和权威性。

另外,随着各地新农医制度的推广实施,也出现了许多需要特别关注和研究的新情况。主要有:一是医保盲区的问题。新农医制度的主体对象是农民,城镇医保的对象是城镇职工,那些非农非城镇医保对象(包括历史遗留下来的农转非人员、被征地未参加养老保障人员、乡镇企业退休职工以及长期在本地居住的外来人员等人群)成了医保盲区,应尽快研究解决。二是医疗救助高门槛的问题。目前的医疗救助制度作为大病统筹的补充,是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有效途径。但目前在实际运行中相当部分县(市、区)都控制在5万元以上,才能按比例救助,救助最多限额2万元,而困难对象往往无法承受高额的医疗费用,无法享受这一政策,需要对医疗救助的对象和救助的低线作出新的界定。三是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的发展问题。执行药品顺价作价后,全市相当部分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亏损严重,实施新农医后,政府又要求这些机构对参保人员适当减免挂号费、注射费、诊疗费和优惠部分医药费,实现对参保人员的小病普惠政策,来促进新农医的持续发展,在财政补偿机制暂时还不到位、农村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尚未健全的情况下,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背负了过重的公共卫生服务职能,面临着生存发展危机,需给予应有的关注和财政补助政策的及时到位。

三、对策与建议。

总体发展目标:2019年全面实施,覆盖面达到全市农村居民应保对象的85%以上;2019-2009年,逐年完善政策制度,扩大覆盖面,增强保障能力;2019年前后建立较完善的农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并逐步与城镇医保接轨,最终建立与我市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城乡一体的社会基本医疗保障体系。

总体工作思路:着力建设三大体系一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为主导,抓住农村基本医疗保障的突破口;二是医疗救助为补充,突出农村弱势群体的医疗救助力度,增强制度的针对性,弥补现阶段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的不可及性;三是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相配套,扩大制度的受益面,增强制度的普惠性,克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受益面窄的弱点。清晰确立三个定位一是目标定位:最终目标是建立农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与城镇医保并轨,实现城乡统筹,实施中把握制度的发展目的和方向;二是阶段定位:低水平、广覆盖起步,制度将有一个较长的初级发展阶段,实施中重视制度的稳定和巩固;三是过程定位:在巩固初级阶段成效的基础上,积极稳妥地提高保障水平、扩大保障面和受益面,实施中着眼制度的完善和发展。切实保证三个到位一是政府责任到位,既要落实个人义务,更要强调政府责任,建立健全的组织管理体系;二是宣传引导到位,既要尊重农民意愿,又要强调科学引导,形成农民主动参与的氛围;三是资金支持到位,既要坚持个人出资,又要保证合理的财政资助,建立科学的筹资机制。

具体发展对策:

(一)进一步加强领导,探索建立可持续发展机制。

一是从社会保障角度,明确界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性质,强化政府责任、突出社会管理、强调个人自主参与,明晰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二是出台中长期的发展规划和阶段性的指导意见,处理好制度近期目标与远期目标,手段与目的,稳定与发展的关系,加强对基层的指导,宏观把握发展方向,建立可持续发展机制;三是积极探索新的个人筹资模式,科学引导农民群众主动地自愿地缴费,减轻基层干部工作压力;四是有关业务部门、相关学术机构加强理论和实践的研究,在制度设计和实践相对成熟的基础上,酝酿相关的地方性法规,从法治的角度加以规范。(二)进一步加强宣传,提高农村群众参保积极性。

一是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各种渠道,广泛深入地开展政策制度宣传,把参保办法、参保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审核结算流程等宣传到千家万户,使广大群众真正了解、熟悉这一制度;二是针对性地开展具体、形象、生动的典型事例宣传,现身说法,弘扬讲奉献、献爱心,互助共济的传统美德,使群众切实感受到制度的意义和好处,增强制度的吸引力,进一步提高自觉参保意识;三是积极争取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关注和支持,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三)抓好巩固完善,增强制度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一是切实巩固实施成果。总结经验,科学测算,充分论证,合理确定基金收支方案,防止基金过多沉淀或透支,保持政策的稳定性和延续性,根据农村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农村居民收入水平,原则上每二至三年对筹资标准和补助标准作适当调整,适时理顺会计年度;二是努力扩大筹资渠道,增强基金实力,逐年提高补偿水平。各级政府根据财力,合理增加财政投入,个人筹资根据农村居民人均收入和对制度的认同程度,稳妥地提高,村(社区)自治组织要根据集体经济状况给予一定投入,积极争取社会捐助,多渠道地增强基金实力,逐步提高参保病人的补偿水平;三是加强信息化建设,简化审核结算手续,减少不合理的中间环节,努力方便群众就医结报,提高服务水平和效率;四是认真调研,会同有关部门探索解决非农非城镇医保对象的医疗保障问题。同时,有条件的地方可根据群众对农村医保的不同需求,探索设置不同个人筹资档次和不同补偿水平的补偿机制。(四)健全管理监督机制,真正做到取信于民。一是充分发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协调小组或管理委员会职责,切实履行组织、协调、管理和指导等工作,定期向同级人大汇报,主动接受监督;二是加强经办机构建设,按规定落实人员编制、工作经费,完善工作制度,加强规范管理;三是完善基金监管机制,制定监督管理规定,形成定期审计监督制度,确保基金运作规范、透明、高效,保证制度的公平公正;四是加强医疗服务,规范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合理分流病源,合理诊治,有效控制医疗费用和非有效医疗费用比,减少不合理的医疗支出。(五)积极推进农村社区卫生服务建设,扩大受益面。

一是加强农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优化重组现有农村医疗卫生资源,重点推进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和急救、妇保、儿保、防保、产科等服务功能建设,促进乡镇村级医疗机构功能转型;二是结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农村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农村社区卫生服务功能,农村计生指导和残疾康复纳入社区卫生服务建设,逐步开展慢病动态管理、社区健康教育、健康体检等服务;三是出台小病受惠政策,建立推广小病受惠机制,增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吸引力;四是加强农村社区卫生服务队伍建设,出台优惠政策,保证农村公共卫生人员编制和工作经费,鼓励医学院校毕业生从事农村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开展卫生支农活动,加强在职人员理论和实践培训,建立人员的培养、准入、淘汰和更新机制;五是开展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示范点建设,出台支持政策,制定具体的建设标准,分阶段推进农村社区卫生机构和功能建设。

(六)切实加强医疗救助体系建设,提高弱势群体医疗救助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