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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推进法治建设心得体会总结(实用14篇)

时间:2023-12-07 12:07:39

作者:LZ文人

通过总结心得体会,我们可以发现自己的潜力和弱点,有针对性地进行改进和提升。小编为大家搜集了一些有关心得体会的相关资料,希望可以对大家写作有所帮助。

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按照河湖全覆盖原则,出台了923个工作方案,落实16395名河长,建立94个河长制办公室,印发719项制度,构建五级河长制体系,切实加大河湖管护力度。一是落实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将用水总量、用水强度控制指标分解下达到市、县,加强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管理,核减省管取水单位水量近9亿立方米,对存在建设项目退水水质不达标、影响下游水功能区水质等问题的,一律不予审批。二是实施入河排污专项整治。对63个省管排污口限期整改,对132个规模以上排污口加大监测力度,从2020年5月开始每月向各地级市通报辖区内水功能区水质达标情况,严控入河湖排污总量。三是组织清河行动。取缔非法采砂场549处,清运河道垃圾258.6万立方米,清除河道内违章建筑1735处,清理超标排污禽畜养殖1141处。四是开展河湖执法检查活动。加大对重点水域、重点区域、违法行为高发区域的整治力度,延长检查时间,扩大检查覆盖面,累计巡查河道98612公里、水域24459平方公里,巡查管理对象3857个,查处违法案件266起,指导市县依法向司法机关移交案件近10余起,有效打击和震慑了违法活动。

履行推进法治建设心得体会

法治建设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对于保障公民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履行推进法治建设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也是每个公民应追求的目标。在实践中,我积极参与法治教育,并深入思考和体会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的重要性。

第二段:法治观念的形成和培养。

法治建设需要良好的法治观念作为基础。我的法治观念形成主要得益于法治教育的培养。在学校、社会和家庭中,我接受了大量的法律知识和教育,认识到法律是社会的规范,是人民的保障,更是我自己的底线。这些教育不仅让我明白了法律的重要性,还培养了我遵守法律的意识和能力。

作为一名学生,我积极参与了学校组织的法治活动,如参加模拟法庭、法治知识竞赛等。通过这样的实践活动,我更深刻地理解了法律,了解了司法程序和法律运作的流程,更加明确了自己在法治建设中的责任和使命。比如在模拟法庭中,我扮演过法官角色,体验了依法行事、公正判断的重要性,也体会到了裁判员对社会和谐稳定的作用。

第四段:法治建设中的难点与挑战。

推进法治建设仍然面临着一些难点和挑战。首先是法治观念的培养需要时间和深入。目前,部分人民群众对法律的认知水平还不高,法治意识较为薄弱。其次,法治的实施需要配套措施和制度的健全。法治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建立一个良好的法治体系需要各个方面的努力和改进。最后,执法环节的规范和公正性也是推进法治建设的难点之一。在实践中,我们要不断强化法治理念,加强对执法过程的监督和保证,确保法律在各个环节得到全面贯彻和执行。

第五段:总结与建议。

推进法治建设是长期的任务,需要整个社会共同努力。作为公民,我们应该有自觉遵守法律、守护法治的意识;作为学生,我们应该加强法治教育,提高法律意识,培养遵守法律的习惯。同时,政府、学校和社会各界也应加大对法治建设的投入,提高法治水平,为公民提供更好的法治环境和服务。只有通过共同的努力,才能够在全社会形成法治的共识和合力,推进法治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

通过参与法治教育和实践,我明白了法治建设对于社会的重要性,也加深了我对法治观念的认知。在未来的学习和工作中,我将继续努力,不断学习和提高自己,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的义务,为构建法治社会贡献自己的力量。

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制定第一责任人责任清单,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升交易平台法治化水平”列入中心2020年工作要点,作为交易平台建设发展的重要内容,与中心各项重点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及时研究解决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有效推动中心依法行政各项工作落地落实。严格执行办公会前学法制度和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印发《2020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将宪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列为党组中心组理论重点学习内容,领导干部轮流讲法,带头学法,全年集中学法9次。印发《2020年干部职工培训计划》,组织“每月大课堂”法律专题讲座,全年共培训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干部职工1000余人次。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年度报告制度,及时向市政府报告中心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情况和年度工作完成情况,并通过中心网站、“中国·xx”主动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评议监督。建立健全依法行政考核机制,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中心2020年目标绩效专项工作考评,按要求对中心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开展中期自查,进一步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巩固提升。

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部署,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放管服改革进程和机构职能变化情况,紧紧围绕清权、减权、放权、晒权、行权“五个环节”,先后取消“水利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批”等行政权限5项,压减“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上岗资格”等8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承接“国家一级保护水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核发审批”等行政许可3项,整合“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批”等行政审批5项,向市县下放“动用工程预备费审批”等行政权限3项,调整了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完善并公布了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砍掉14项行政审批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占全部服务事项的60%。压缩“农业灌排影响意见书”等8项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达40%以上。同时,推进立法与改革相适应,对不符合“放管服”改革要求和不适应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等内容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清理,对5部法规提出修改建议,废止、宣布失效51件规范性文件。

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总结

**区档案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汇报20**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主要负责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区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较好完成全年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在全市形成了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良好法治建设工作格局。现将我局党政主要负责人一年来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认真学习区档案局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党政主要负责人要认真研读、掌握《实施办法》主要内容,领会《实施办法》基本精神,切实增强贯彻执行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局及其他部门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学习,把《实施办法》列为重要培训内容,教育引导广大领导干部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要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广泛深入宣传《实施办法》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带动全局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为推动法治大理建设营造浓厚氛围。

充分发挥党支部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支持本级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开展工作。下发《关于开展20**年国际档案日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对全区档案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进行指导,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依法办事,无一起领导干部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情形发生。

三、带头学法,模范用法,全区党员干部法治观念显著提升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提出的“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讲话精神,以身作则,严格践行《实施办法》要求。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贯彻落实《实施办法》要求,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要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做到依法治州、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大理、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要把法治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纳入本单位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对重大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督办。要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真正把《实施办法》所列职责一条一条履行好、落实好,充分发挥好在法治大理建设中引领示范作用,自觉为全局作表率。

力度,作为考察使用干部、推进干部能上能下的重要依据;要加强对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的监督。局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将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列入年终述职内容,自觉接受监督。对于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的,将依照有关党内法规和规定予以问责,确保法治大理建设各项工作真正落地见效。

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立足交易平台服务功能定位,持续优化交易流程和工作机制,完成交易服务制度“回头看”,修订制度39项,新建制度21项。以提升服务对象满意度为着力点,全面推行“不跑也能办”改革,建设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办事大厅”,“全程网办”事项占比81%,其余事项全部实现“仅跑一次”“马上办”。推进预约服务、延时服务常态化,设立28个评价终端,实行服务效能“一对一”即时评价和“靶向”监督。重大项目进场实行专人跟进、全程跟踪、上门服务,高效保障tod一体化项目、天府国际机场、凤凰家园安置小区、天府绿道等一系列重大产业化项目、基础设施项目、民生社会事业项目、生态环保项目在交易环节“程序不减、时间缩短”,助推我市产业结构加快转型升级,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民营企业降费减负,设置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融资窗口,全年帮助79家民营企业融资1.82亿元,严格执行交易服务费减收政策,全年减收3.74亿元,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免费提供标书编制工具,据测算,每年为投标人节约交易成本约500万元。深化“互联网+交易服务”体系建设,以交易服务全流程电子化为着力点,持续推进电子交易云平台优化升级。全面建成工程建设项目电子辅助评标系统,新建工业用地出租系统、政府采购询价和单一来源采购系统,优化网上竞价系统,拓宽电商模式政府采购电子商城采购品目,极大地提升了市场主体参与公共资源交易的便捷性,节约了交易成本,市场主体获得感持续增强。2020年,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共完成项目交易18447个,交易金额4129.67亿元,同比增长35.14%,通过市场化配置方式实现溢价115.43亿元,溢价率11.37%,节约资金69.88亿元,节约率4.24%。

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述职报告

作为楚门镇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任职以来,本人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上级党委、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层层压实安全责任,系统推进安全治理,全镇安全形势保持持续稳定向好。现将本人20**年安全生产工作述职报告如下:

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镇安委会组成成员,做到责任到人,并充分发挥安委会牵头抓总职责,先后主持召开3次安委会联席会议,听取各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分析问题隐患,制定整治措施,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同时,每逢大会小会均会强调安全工作,在五一、国庆等重大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都会召集全体机关干部、部门(站所)负责人和村(社区)主职干部会议召开会议,部署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活动。二是压实主体责任。与各村(社区)、企业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今年以来,共签订各行业安全生产责任状1300份(其中,工业企业安全责任状1204份,村社区安全责任状21份,中小学校安全责任状12份,宗教活动场所安全责任状58份,危化生产、使用和经营企业安全责任状5份),形成了安全责任全覆盖机制。三是严格奖惩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各村(社区)、各部门(站所)责任制考核范围,对履职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今年以来,因安全隐患整治不到位,约谈驻村(社区)干部18人次、网格员18人次,并每次扣除相关村(社区)主职干部年度薪酬1000元。

以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为抓手,结合扶工助企活动,每月至少一次亲自带队深入企业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并严格落实班子成员联系企业制度,以“班子成员+科室长+安监执法人员”模式,组团开展重点行业消防隐患整治、电气焊挂牌整治、危险化学品攻坚战行动、熔炼企业专项整治等行动,通过常态化检查与重点式督查相结合等方式,积极开展重点领域安全隐患治理,严防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今年以来,共检查企业3118家次,排查隐患4711条,已全部整改到位;其中,台州市暗访企业挂牌整治4家,完成隐患整改32条;行政处罚企业20家。二是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常态化推进全领域消防安全整治,以上率下,带领全体机关干部严格落实周一消防夜制度,确保消防安全整治不停歇。紧盯出租房、人密、九小等场所,通过交叉检查、轰炸式检查及自查抽查等方式,确保底数清情况明。对排查发现的问题隐患,建立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实行销号管理,实行每周一通报、每月一排名,对排摸末位的村(社区)主职干部和驻村(社区)组长,严肃追责问责。针对省市明查暗访检查发现的消防隐患,及时开展“回头看”,督促抓好整改落实,直至隐患彻底消除。今年以来,共开展消防安全检查400余次,排查出租房、人密、九小等场所9700余家,整治隐患1200余处,查封107家(采用启封程序后现场复查启封91家)。三是做好其他领域安全工作。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落实落细管理职责,全面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坚决预防和避免较大以上事故发生。比如,交通安全领域,重点开展路口集中整治,采取安装红绿灯、封闭道口等措施,遏制重大事故发生。建筑施工领域,对电气焊等明火作业安全,全面排查三级动火审批、人员持证、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等情况,坚决纠正违规现象。城市安全领域,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严格落实各项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措施,提升城市安全发展水平。灾害防范领域,高标准、严要求做好防汛防台各项准备工作,镇财政先后投入100多万元,备实备足防汛救灾物资装备,有效保障防汛防台期间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专门聘请讲师为辖区300多名企业负责人开展安全生产专题培训,提高企业主安全生产意识;组织开展出租房房东培训95批次,普及消防知识,受益群众达3万余人;利用手机课堂形式,开展百万员工大培训活动,参训3500余人,特种作业培训200多人,消防安全码绑定20000多人,完成指标220.5%。同时,在全国安全日、119消防宣传日等特殊时间节点,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营造全民参与安全生产的浓厚氛围。二是完善队伍建设。加强梯次灭火救援力量建设,全面推进微型消防站、志愿消防队实体化运作,组织32家重点场所、107家规模上企业开展常态化训练及不定期拉练,并对140余名志愿消防队、微型消防站队员开展25次拉练培训,提升控早、灭小、灭初期能力。抓好镇消防专职中队管理,实施军事换管理,加强培训、拉练,提升消防队员专业救援能力。同时,为切实降低火警报警率,控制非意外火灾,组织消防队、执勤点开展常态化巡逻,严控烧草灰、烧垃圾等行为。截至目前,共发生火警52起,下降19.35%。

火灾8起,与去年基本持平。三是夯实保障基础。创新实施蒲田小微园区“安责险+大数据+服务”的安全管理试点工作,得到应急厅和应急部领导肯定,计划在全镇所有小微园区推广。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全面推广社会化服务,完成企业社会化管理签约700余家,签约率达70%。夯实消防基础设施,持续扩大“智慧用电”“智慧消防”“智慧安监”等安全管理系统覆盖面,全力推进智慧消防。

尽管今年在安全生产方面花了大量精力,保持了形势的平稳有序。但问题依旧不少,比如个别单位和个人对安全工作认识不够,整改措施落实不到位,长效管理措施尚未健全,等等。针对这些问题,在明年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落实完善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在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基础上,紧盯重点领域,防范隐患,用自己的“辛苦指数”换取人民群众的“安全指数”。

年全力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心得体会

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7日召开。中共中央、xx日前就做好新形势下政法工作作出重要指示。他强调,政法机关在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全国政法机关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精神,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以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为重,以最广大人民利益为念,切实肩负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捍卫者的职责使命。

要求,全国政法机关要顺应人民群众对公共安全、司法公正、权益保障的新期待,全力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过硬队伍建设,深化司法体制机制改革,坚持从严治警,坚决反对执法不公、司法腐败,进一步提高执法能力,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进一步提高政法工作亲和力和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保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在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中顺利推进。

本报北京1月7日电(记者李丽)在1月7日召开的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指出,要牢牢把握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一主线,把以人为本、公平正义作为法治建设的灵魂,把切实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作为法治建设的根本任务,全面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过硬队伍建设,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开创政法工作新局面。

孟建柱要求,要坚持以推动社会主义司法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为方向,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执法司法问题为重点,深化司法改革,努力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不断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要着力提升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能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能力、新媒体时代社会沟通能力、科技信息化应用能力、拒腐防变能力。

孟建柱指出,与党的提出的新要求和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新期待相比,政法工作还存在一些不适应。全国政法机关要准确把握时代发展要求,坚持以推动社会主义司法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为方向,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执法司法问题为重点,进一步深化司法改革,强化司法权力监督制约,拓宽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司法的渠道,推动司法公开,让司法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努力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不断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

孟建柱指出,要将加强法治建设贯穿于政法工作全过程,要以提高专业化、职业化、正规化水平为重点,着力打造一支忠诚可靠、执法为民、务实进取、公正廉洁的高素质政法队伍。

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述职报告

2021年,我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和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法治建设系列决策部署,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大力推进法治xx建设,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现将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大宣讲活动,全年组织区委理论。

学习。

中心组学习xx次。带头钻研学习宪法法律,自身法治思维和法治素养不断提升。教育引导“关键少数”尊法学法守法用法,领导干部学法考试参考率为100%,及格率99%以上,切实增强了全区各级领导干部依法行政工作能力和法治化水平。在具体工作中,主动站在全省、全市、全区的高度谋划工作,确保政令畅通、部署落实。带头遵守廉洁自律规定,自觉抵制不良风气和奢侈行为,如实全面向组织。

报告。

个人有关事项,本人从未插手过司法案件,没有以公权谋私利,没有任何家属和朋友打着我的牌子在x参与工程项目建设、谋取不正当利益。

二、健全法治机制。用好改革关键一招,不断理顺法治体制机制。稳步推进执法体制改革,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制度,执法公信力持续提升。深化实施司法体制改革,以机构改革为契机,构建协同高效的政法机构和职能体系,服务效能明显提升。健全决策程序机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依法行政决策水平显著提高。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成立区行政复议办公室,承办行政复议案件xx件、应诉案件xx件,行政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率逐年提高。

三、压实法治责任。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始终扛牢法治建设第一责任,将法治建设摆在区域发展战略层面。全年主持召开区委常委会xx次、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x次,完成司法、执法、普法3个协调小组会议的召开,研究法治相关议题xx个。深入贯彻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形成主要领导负责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配合抓的工作局面,紧紧压实责任链条。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绩效、平安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考核内容。我区为迎接中央依法治国办来x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和配合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作了充足准备,全区上下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重视程度和执行力度大为加强。

日”“农村法治宣传月”等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活动x余场,居民法治素养不断提升。重视法治创建普法,积极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等创建活动,区司法局被评为全省“七五”普法先进集体,xx社区被评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社区”,xx学校申报“xx省依法治校示范校”。目前已推荐x个社区参与省级创建和xx个村(社区)参与市级创建,全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氛围更加浓厚。开办时间压缩至1个。

工作。

日,今年新增市场主体x户。把握融城契机,与xx、xx等地签订合作协议,推动政务服务跨域通办。加强医疗、教育等领域涉企收费检查,惠及终端用户x余家。持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区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市场主体xx万户,清理“僵尸企业”x户。创新开展“三百”行动,组织企业义务巡诊,定期开展“法律体检”活动,解决涉企问题x余个,营造良好法治化营商环境。

全力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全面依法治国心得体会

党的以来,法治中国作为一组信仰和价值的集合,其观念、价值、论说正在成为这个时代的一个主题。落实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战略部署,转型时期诸多社会难题终将克服。在此过程中,司法作为法律适用的中心场所,传播法治文化、凝聚法治共识的核心场域,其实效的发挥具有不可取代的重要作用。

法治是中国现代化的必由之路。

法治中国的内涵十分丰富,“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被称为建设法治中国的“新十六字方针”。“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不断开创依法治国新局面”,是新时期全面实施法治建设的系统规划。它继承和发展了人类社会的法治文明,在借鉴西方国家法治经验的基础上,更加注重中国的政治理念、文化传统、社会诉求和具体国情,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法治中国不是政治变革和经济改革的副产品,而是一个多世纪以来中国社会谋求现代化努力的一部分。法治是现代化事业的一部分,实现法治是中国现代化实践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其核心是改造旧的法律观念,塑造新的行为和认知方式,在改变原有社会结构的同时建立新的社会秩序模式。研究法治中国的正当性,不是要否定其理论和实践对中国社会发展的重大意义,而是希望通过理性的检视,使其成为更广泛的社会共识而得以彻底实施。

法治应以维护合法权益为核心。

转型时期的中国经济社会迅猛发展,既加剧了社会竞争,也使得社会内部越来越动荡和不安定。这种情况表现在法律上,便是诉讼案件的大幅增长。值得注意的是,这种情况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制度供给不足所造成。与此同时,改革引起利益的再分配,使得社会在变迁过程中带来种种意想不到的矛盾和冲突。中国社会必须同时面对和解决其他社会在不同历史阶段分别遇到和处理的问题:公共权力的合理分配与合法行使。

同时,法治在文化层面上也遭遇一定程度的挑战。它涉及人们观念中司法(法律)的性质与功用,涉及人们对规则的看法,也涉及人们对司法(法律)与正义关系的认识。在一般意义上,传统中国人并不否认法律、规则及其与正义的关系。相反,他们常常诉诸法律和运用规则,肯定法律与正义之间的内在联系。只不过,司法(法律)在人们心目中并不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规则如果妨碍结果的公正,就可能被违反甚至抛弃。同样,为了实现实质正义,人们经常漠视和牺牲必要的程序。在这样一种传统中,司法(法律)当然被视为手段,并且仅仅被视为手段。与现代法治理念格格不入的就是这种根深蒂固的法律工具主义传统。

把公正司法置于法治中国建设这一特定的历史环境中加以审视,是准确认识其历史和现实意义,进一步明确其性质、力量和限度的重要视角。公正本身就是对司法裁判的要求,司法与公正在字源上的联系实际是通过“司法”的概念实现的。由公正方面去讨论司法,后者的重要性尤为彰显。实际上,国家与社会、国家与司法(法律)以及国家与个人之间的动态关系,既是我们理解中国法律现代化运动的重要方面,也是人民司法发挥实际功效的关键所在。

公正司法是提升法治公信力的根本途径。司法是社会中的司法,司法是民众可以直接感受的法治。在现代社会,法律主要通过司法机构予以系统地适用。人们很容易了解到立法的重要性,然而就生活经验而言,我们在大多数时间生活在规章制度构成的现实生活秩序之中,而非宪法、民法通则或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之下。从实效方面看,对我们发生实际作用和令我们感受到的规则总是经过执行机构解释和适用的那些。与此同时,对法治的信任乃至信仰不可能只靠宣传和教育达到,而要靠对具体的法尤其是法的适用的经验。归根到底,法治是一种生活经验,它像任何其他生活经验一样可以在实践中逐步获得、积累和改变。而历史和经验都已经表明,中国的普通民众从来都不缺乏对自己利益作出判断和根据环境变化调整其行为模式的实用理性。而公正司法,正是社会公众累积法治信仰的重要途径。如果法治不能被认真对待和实施,人们将对司法改革乃至法治本身产生怀疑,甚至失去信心,则法治中国建设的正当性也就将荡然无存。

公正司法是平衡国家和社会、个人之间冲突的最佳选择。法治以及现代法律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反映了社会的现实需求。全面建设法治中国,国家(包括政府及其机构)和社会结构甚至个人便不可避免地成为改造的对象。当国家本身成为改革的对象,而社会力量和法治水平尚不足以实现这一任务时,只能寄希望于公正司法。它本身也是一项复杂的事业,不仅涉及原则和制度,而且涉及认知方式和生活经验。要使社会矛盾和冲突不至激化,要把改革带来的社会震荡减至最低限度,只能依靠法律机制,依靠司法这样一种有效的制度安排,从而实现国家、社会与个人之间的适度平衡,即在国家和社会、个人之间建立起权责利明确界分的有机结合。在此情形下,如何通过司法保障个人权利、如何限制和规范行政权力的不当行使,比对政府提出积极有为的要求更来得急迫和重要。

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防线。人们对通过运用规则来建构社会秩序的要求,对法律本身的正义和通过司法实现正义的期待,不但是司法制度得以建立和实施的基础,也是今天推行和实现法治不可或缺的资源。公平正义是人类的永恒追求,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内在要求,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价值追求和价值取向。强调当代法治所欲保护和促进的诸多基本价值,对于一个正致力于建立法治的社会来说,无疑是非常有意义的。但是,中国今天面临的最紧迫也是最难解决的问题,与其说是重修宪法和法律,写进去更多更好的条款,不如说是通过一系列制度性安排和创造一种可能的社会环境,使业已载入宪法和法律的那些基本价值、原则逐步得到实现。后一种任务,正是司法体制改革和公正司法的核心使命。

全力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全面依法治国心得体会

党的xx届四中全会研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问题,为加快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进行顶层设计和战略部署。作为一名入党积极分子,通过学习xx届四中全会,我有以下的心得体会:

同志指出,经过长期努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总体上解决了有法可依的问题。现在,我们的工作重点应该是保证法律实施,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有了法律不能有效实施,那再多法律也是一纸空文,依法治国就会成为一句空话。这告诉我们,当前实施依法治国的关键环节就是有效地实施法律。政法机关作为执法司法的主体,能否做到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无疑是实施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的关键。

从重立法转向重执法司法是建设法治中国的必然要求。

实施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的重心从“有法可依”逐步转向“有法必依”,特别是突出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既是法治发展一般规律的要求,也是我国法治发展历史阶段的要求,更是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从法治发展的内在逻辑及世界范围法治国家建设的经验看,有效地建设法治国家,首先必须制定法律,然后才能严格实施法律。特别是在完成大规模立法活动之后,必然面临如何实施法律问题,即如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问题。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确立的“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十六字方针,其中排在首位的就是“有法可依”。直到20xx年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国家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的各个方面都实现了有法可依。

强调改革开放以来立法工作的重要性,并不是说执法和司法在以前不重要,而是说过去30多年来,中国法治建设的主要矛盾始终是如何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实现有法可依。如今,这个战略目标已经实现,虽然这个体系还要不断完善,但中国法治建设的主要矛盾已经从有法可依转向有法必依。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执法和司法工作有了巨大发展,不仅建立起完善的执法和司法体制,而且建立起一支具有专业素质的执法和司法队伍。但是,与人民群众对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的渴求相比还有较大差距,特别是执法不严、司法不公、司法腐败问题还很突出。这就意味着要进一步实施依法治国,就必须将法治中国的战略目标转向有法必依,转向执法和司法。

严格依法办事不仅是我国法治建设的要求,而且是推进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同志指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一个国家的制度和制度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两者相辅相成。”如果说有法可依属于治理体系的范畴,那么,有法必依则属于治理能力的范畴。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体现国家制度的执行能力,它不仅是法治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必然要求。只有推动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强化国家制度的执行能力,才能促进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从而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

严格执法、公正司法需要处理好三个关系。

从建设法治中国的总体布局看,着眼于提高执法司法公信力,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要做到他律与自律、法律强制与道德约束相统一。

在今年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同志再次明确指出,做到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还要靠制度来保障,让执法司法权在制度的笼子里运行。对执法司法权的制约除了依赖制度约束,还要依赖人民群众的监督。在互联网时代,政法机关要变被动为主动,尽最大可能做到执法公开、司法公开,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权力运行不见阳光,或有选择地见阳光,公信力就无法树立。执法司法越公开,就越有权威和公信力。公开的目的就是为了接受人民群众监督,最终目的是为了做到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

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提高执法司法公信力,不能忽略整个社会特别是政法人员的道德建设。同志特别强调,要坚持以德治国和依法治国相结合。法律规范人们的行为,可以强制性地惩罚违法行为,但不能代替解决人们的思想道德问题。法是他律,德是自律,需要二者并用。从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角度看,法律强制与道德约束从来都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二者都有助于制度的落实。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在加强外部制度约束和监督的同时,必须不断强化整个社会自觉守法、自觉依法办事的道德习惯,尤其要加强政法队伍的道德自律意识和职业伦理建设。

从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角度看,着眼于政法队伍职业伦理建设,坚持大局意识与依法办事相结合,做到执法为民的职业良知与秉公执法的法治精神相统一。

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意味着面对社会功能的分化,要克服总体化治理存在的弊端,而采取功能分化的治理模式。就法律治理而言,要特别注意政法工作的特殊性,不能把政法工作与行政工作、政法人员和其他普通公务人员混同起来。因此,对于政法人员不仅要讲政治信念,而且要讲职业伦理和职业操守,甚至要把政治信念转化为职业伦理,从职业伦理的角度来贯彻落实政治信念。正是基于政法机关职业伦理的特殊性,同志指出:“政法机关的职业良知,最重要的就是执法为民。”政法队伍只有将执法为民的职业良知贯彻在每个具体执法司法活动中,才能“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法律不同于政策,不仅具有普遍性和一般性,而且具有制度刚性。执法司法权不同于行政权,自由裁量的弹性比较小,有时甚至没有自由裁量余地。执法司法的这种特殊性决定了政法队伍必须秉持和坚守法治的职业伦理,只服从法律。只有这样,才能做到秉公执法,不枉不纵。正是针对法律职业的特殊性,同志强调政法队伍要信仰法治,坚守法治,要把法治精神当作主心骨,做知法、懂法、守法、护法的执法者,站稳脚跟,挺直脊梁,只服从事实,只服从法律,一是一,二是二,不偏不倚,不枉不纵,铁面无私,秉公执法。

执法为民是秉公执法的前提,秉公执法是执法为民的保证。一旦离开了法律,脱离开秉公执法,执法必然受到权力、金钱和私情等因素的腐蚀和影响,执法为民就会变成一句空话,甚至蜕变为执法为权、执法为钱、执法为情。因此,面对权力干预、金钱诱惑、私情影响,政法队伍要敢于担当。政法队伍只有树立起捍卫法治、坚守法治的职业信念,才能“不信邪”,做到刚正不阿、勇于担当。同样,政法队伍只有秉公执法、勇于担当,才能逐步提升执法公信力,使得老百姓逐步信仰法律,在整个社会培育出依法办事的社会风尚。

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长远目标看,着眼于全社会依法办事,实现依法治国,要坚持法律制度与社会风尚相结合,实现实施法律与信仰法律相统一。

作为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环节,法治建设承担着克服传统人情社会弊端、构建新生活形态和新社会风尚的重要使命。做到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推动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建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政法机关就必须与传统人情社会陋习进行坚决斗争。同志指出,要从政法机关做起,坚决破除各种潜规则,杜绝法外开恩,逐步改变社会上那种遇事不是找法而是找人的现象,关键是要以实际行动让老百姓相信法不容情、法不阿贵。这就意味着政法机关要在推动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事业中成为开路先锋,起到率先垂范的模范作用。

只有将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看作是一个有机整体,才能通过执法司法让人民群众理解现代法治的精神,改变传统思维习惯,养成依法办事风尚,形成法治信仰。这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也就不再停留在法律书本上,而是铭刻在每个人的心中,成为我们“日用而不知”的文化道德观念的重要组成部分。

党的领导是实现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最大力量。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就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推动法治中国建设和国家治理现代化对党的领导提出了更高要求,对党的执政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

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必须正确处理党的领导和确保执法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的关系,使党的领导成为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根本保障。

在建设法治中国的过程中,坚持党的领导就必须改善党的领导,提升党的领导,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以适应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为此,同志指出,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是管方向、管政策、管原则、管干部,不是包办具体事务,不要越俎代庖,领导干部更不能借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之名对司法机关工作进行不当干预。

一旦明确了这个原则,那么,党的领导不但不会干预执法司法,反而为执法司法提供强有力保障。党的领导可以为执法司法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协调各方职能、统筹各方资源、建设政法队伍、督促依法办事、创造执法环境,保障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保障宪法法律统一正确实施,推动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落实,推动法治中国建设。

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必须正确处理党规党法和国家法律的关系,使党的各级组织、党的领导干部和广大党员带头严格依法办事,成为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模范。

党规与国法在根本上是一致的。如果党的组织、领导干部和广大党员不严格遵守党规党法,那就很难保障实现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因此,在法治中国建设方略中,党的领导必然包含党领导人民带头执法、守法。同志指出,党的政策成为国家法律后,认真实施法律就是贯彻党的意志,严格依法办事就是执行党的政策。党既领导人民制定宪法法律,也领导人民执行宪法法律,党自身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做到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带头守法。

广大党员特别是党的领导干部,应当具有比普通群众更高的理想信念和道德素质。如果说遵守法律、依法办事是普通老百姓都必须守住的底线,那么,对于各级党组织、党的领导干部和广大党员来讲,无疑要成为严格遵守法律、严格依法办事的模范。在这个意义上,党的领导成为推动实现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最大力量,最终在全社会形成依法办事风尚、形成法治信仰,最终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报告

2020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本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团结带领党组成员,严格按照关于推进法治建设的工作部署的有关要求,立足我县科技工作实际,认真落实法治建设各项工作措施,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创新工作思路,有效推动法治建设不断迈上新的台阶。现将本人2020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

一是调整了我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配齐配强队伍,明确职责要求,设置依法行政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二是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领导小组工作会议,专题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安排部署依法行政各项工作任务。通过加强组织领导,逐步在全局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干部职工配合抓的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确保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

(二)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努力提高行政决策水平。

积极建立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局办公会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规范行政决策行为。一是认真落实业务例会制度,对各科室提交的议题,发扬民主、群策群力,开展集体讨论和研究,科学提出指导性和可操作性意见。二是规范专家评审活动,发挥专家评审对科技决策的参考和指导作用。

(三)建立权责明确的行政执法机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认真抓好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和执法证件年审工作。积极开展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考核,做好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和执法证件年审注册工作,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的管理。

(四)不断加强依法行政制度建设。

一是结合我局实际,重点加强重大决策、执法检查、考核培训等方面依法行政规章制度建设,相继建立和完善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不断推进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制度化和常态化。二是加大我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力度,狠抓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监督和检查,确保依法行政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五)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

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进一步加强。组织全体干部深入学习信息公开法律法规,加大信息收集和整理工作等相关实务工作培训力度,切实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当作一项日常性重要工作贯彻全年工作始终。二是利用门户网站做好政务公开工作。通过网站发布法律法规、规划计划、办事指南、工作动态、行政执法等各类政务信息。

(六)加强法制学习,强化执法队伍建设及管理。

一是实行领导干部集中学法制度。局领导班子开展专题学法制度,制定年度学法计划,明确集中学法的时间和内容,保证学法的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重点学习实施依法行政方略、推进依法行政的基本理论,系统学习科技法律法规,进一步培养和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律素养和专业素质。二是加强法制学习与培训。为提高我单位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能力,6月29日下午,县科技局组织全体人员在会议室通过中国庭审公开网在线观看了庭审视频,通过观看庭审,学习法律知识、感受法律力量。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依法行政形势教育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联系的还不够紧密,在深入基层、企业和服务对象开展业务工作的同时,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三、

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

在全局深入开展依法行政教育活动,不断深化干部职工依法行政观念意识。充分利用各类科技活动大力开展依法行政宣传教育。利用科技网站、宣传专栏等工具,加大对国家、省、市有关科技法律法规宣传力度。

(二)加强执法人员的培训。

制定行政执法培训工作方案,重点抓好执法人员的培训,切实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执法水平。

(三)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总结。

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以来好的经验和做法,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将执法责任进行层层分解落实,并签订目标责任书。

(四)加强行政执法监督。

一是抓好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二是创新行政执法层级监督方式。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投诉案件的办案规程、过错责任等制度,加大对群众关心的社会热点和难点领域的个案监督检查力度。三是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力度,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专项检查活动。

(五)抓好七五普法各项工作。

深入贯彻落实七五普法规划,开展好各项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反腐倡廉法制建设,不断提高干部职工学法用法遵纪守法意识。

(六)进一步加强法制机构队伍建设。

一是加大依法行政投入,改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条件,创造依法行政良好的工作环境。二是加强法制培训和学习,不断提高全局干部法律素质,提高执法工作人员专业水平。

2019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本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与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相结合,推动我局依法行政工作健康发展。现将本人一年来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切实发挥法治建设领导作用,做推进法治建设的“风向标”

作为第一责任人,带头认真履行法治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职责,坚持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大任务亲自督导,有效推动了我局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开展。一是深入谋划部署。将法治建设纳入我局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推进。坚持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中的各类问题,重大问题随时研究解决。二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我局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完善我局法治工作相关制度。三是严格工作考核。法治建设是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我局充分发挥考核评价“风向标”和“指挥棒”作用,调动全局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有力推动了区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各项任务落实。

二、带头学法,模范用法,加强局机关学法守法水平,做法治建设的“勤学者”

同时充分发挥带头示范作用,引导党员干部结合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实际,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党员干部服务退役军人的能力水平。今年以来,本人带领局党组主持中心组学习19次,对涉及机关建设和退役军人服务的各项法律规定、讲话批示进行了深入学习,同时组织参与区司法部门组织的学法考试1次,机关内部组织普法考试1次,籍此检验局机关学法工作的开展成效。通过长期的学习,局机关干部职工的知法守法学法用法水平明显提升。

没有违规投资上市公司及金融理财产品,没有持有大额股票、基金、投资型保险;

没有巡视反馈、接受组织约谈函询、问责或因“四风”问题被查处等情况;

没有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取私利;

本人还与局机关全体公务员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同时积极配合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工作,坚持实行谈心谈话制度,对党员干部一些苗头性问题予以“截流堵源”,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局机关政治生态环境。

三是加强工作法规学习。将加强法律学习作为我局加强法治建设的重要一环,一年来带领全局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了各项法律与行政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烈士褒扬条例》、《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等退役军人事务工作法律法规,为局机关各股室依法履行职能、开展退役军人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三、深入开展法律拥军工作,实现退役军人法律服务全覆盖。

开展法律拥军是拥军优抚工作的重要环节,也是我局2019年局机关工作的“重头戏”,得到了省级、市级部门的充分肯定,打造法律拥军工作“江海模式”。

各街道同步设立退役军人法律援助站,在街道司法所挂牌运作,各村(社区)同步设立法律援助联系点,在各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挂牌运作。退役军人法律服务三级体系的建设,在为退役军人军属合法权益提供保障的同时,也为推进法治工作提供坚实基础。

二是建立法律拥军联席会议制度。为适应新时代拥军优抚工作新形势、新要求,积极探索、创新拥军优抚法律服务新模式,我局与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区司法局、区公安分局联合建立法律拥军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强化了各成员单位在拥军优抚法律服务工作上的统筹协调,对重大问题和重大事项的沟通配合,进一步保障军人军属和其他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推动全区法律拥军工作合力向纵深发展。

三是积极实践“一线工作法”。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的决策部署,积极探索基层退役军人服务管理新途径,创建“1+1+5”机关党员挂钩重点服务对象工作新模式,革新退役军人帮扶新局面。同时建立局领导挂钩联系基层制度,以“局班子成员+股室+基层街道(村、居)服务站”三者联动服务的形式,局机关与街道退役军人事务战线的沟通和互动得到切实加强,从而有针对性地开展退役军人服务工作,最大限度保障退役军人的权益,增强他们的幸福感和归属感。

四、积极推进普法工作,做法治精神的“传播者”

2019年,我局普法工作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市委十三届九次全会精神,按照区普法办的工作部署,结合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实际,通过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普法学习,努力做到认真学法、切实知法、自觉守法、模范用法、坚定护法,扎实推进普法工作,为全区退役军人事务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是开展最美退役军人宣传活动,树立法治建设的“模范先锋”。退役军人是国家的宝贵财富,转业到地方后,他们保持和发扬了人民军队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不忘从军经历,积极到党和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是我区经济社会建设的重要力量。我区结合“最美退役军人”评选表彰活动,开展普法宣传,大力宣传《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最美退役军人”宣讲会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企业,共1000多人参加了宣讲普法活动。

邀请江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江海区税务局相关负责同志及广东南方职业技术学院专家一同开展举办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及税收优惠政策宣讲会,为退役军人送上精彩丰富的政策“红包”等。

五、提高科学化民主化决策水平,发挥法治建设的“指挥棒”作用。

四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中的重要作用。我局与广东巨信律师事务所签订了法律顾问服务合同,由该事务所指派法律顾问为我局提供日常综合性的法律顾问服务,承担行政决策事项、规范性文件以及推进依法行政中的重大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和法律风险评估,开展职工法治培训,代理诉讼、仲裁案件,参与涉法事务的谈判、协调,非诉讼纠纷的调解、处置等职责任务,确保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六、健全纠纷化解机制,积极化解涉军群体矛盾。

来信来访和信访局转件5项,经过局机关股室的调查研判,现均已进行了回复和处理。其中,我局通过多方协调、专程走访、积极沟通,成功化解了一宗时间跨度长达17年的信访积案,成功维护了退役军人的合法权益,并获赠退役军人送来的表扬信及开局以来首面题为“蓝色港湾,人民公仆”的锦旗。

二是依托三级服务体系建立矛盾调解机制。我局与区人民法院和区司法局签订合作协议,设立“涉军涉诉权益维护工作室”和“老兵调解室”,专门负责退役军人矛盾纠纷化解与权益维护工作,依法积极参与调解退役军人、军属与公民、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具有权利义务内容的民事纠纷。同时,加强部门联动,对可能引发群体性、突发性事件,联合有关部门共同化解矛盾,引导有关人员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一年以来,我局法治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下一步,本人将坚决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继续完善行政决策机制,实施依法、科学和民主决策,同时扎实开展好普法宣传活动,健全法治宣传教育机制。除此以外,本人将立足于我局工作,带领全局干部职工继续加强服务人员培训和基层退役军人服务站建设,逐步完善服务保障体系,切实维护辖区退役军人军属的合法权益,为推进我区法治工作做出应有贡献。

全力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全面依法治国心得体会

曾在不同场合引用过培根的一段名言,即:“一次不公正的审判,其恶果甚至超过十次犯罪。因为犯罪虽是无视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流,而不公正的审判则毁坏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源。”他借此想说明,如果司法这道防线缺乏公信力,社会公正就会受到普遍质疑,社会和谐稳定就难以保障。基于此,xx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引领作用,司法不公对社会公正具有致命破坏作用。

公正司法的前提是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当前影响公正司法的因素主要表现为司法行政化色彩比较浓厚、司法地方保护主义比较普遍。因此,要保证公正司法,就必须去行政化和去地方化。在去司法的行政化方面,《决定》明确要求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要支持法院、检察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为了贯彻此要求,《决定》特别规定了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在现实中,有些法官和检察官不敢抵制来自各方特别是某些领导的干预,乃是因为其有后顾之忧。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决定》明确规定,建立健全司法人员履行法定职责保护机制,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将法官、检察官调离、辞退或者作出免职、降级等处分。在去司法的地方化方面,《决定》也作出了多项改革。如,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审理跨行政区域重大行政和民商事案件;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办理跨地区案件,等等。

要保证公正司法必须司法公开。司法公开体现在多个方面,此次《决定》明确要求,推进审判公开、检务公开,并建立生效法律文书统一上网和公开查询制度。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树公信。

要保证公正司法必须保持司法中立。当前一些司法人员作风不正,办关系案、人情案。《决定》明确规定,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的接触、交往行为;严禁司法人员私下接触当事人及律师、泄露或者为其打探案情、接受吃请或者收受其财物、为律师介绍代理和辩护业务等违法违纪行为。

要保证公正司法必须有高素质的司法队伍。作为法治工作者,法官、检察官必须思想政治素质好、业务工作能力强、职业道德水准高,必须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

全力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全面依法治国心得体会

10月20日,xx届四中全会在北京召开,此次中央全会将研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问题.新华社发文《迈向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新境界》,称此次中央全会的召开,标志着我们党对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和实践上升到一个新的水平,必将推动依法治国迈向新的更高境界。

中国一直坚持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以秩序优先、制度保障、法律指引作为三驾马车,共同拉动中国向前发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其目的在于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法治语境,让人民在公平正义中更加期待公平正义。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科学立法是前提。依法治国不是口号,仅仅止于鼓而呼,它是人民权益实实在在的保护神。因此,法律的“模样”应该符合老百姓的想象,决不能“中看不中用”。科学立法,就意味着,对立法项目开展立法前论证,下基层,听民意,延长立法链条,让走出“闺房”的法律法规更加被群众所熟悉。亚里士多德言“真想解除一国的内忧应该依靠良好的立法,不能依靠偶然的机会”。只有科学立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才有章可循。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严格执法是手段。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不能得到有效执行,再好的法律也会是一纸空文。执法者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每一个执法者都身肩使命。执政者如何执法,浸润在最贴近百姓生活的方方面面,用最直接的行动传递着法治建设的脉动。因此,在执法过程中,必须要有清晰的执法依据和充分的信息公开,有了这两样法宝,群众才有办法凡事都问个“是否合法”,严格执法才能建立充分的公信力。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公正司法是核心。建立公正司法,就是要彰显文明,惩处邪恶,不让诚信者吃亏,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培根谈公平时曾经说到“一次不公的裁判比多次不平的举动为祸尤烈。因为这些不平的举动不过弄脏了水流,而不公的裁判则把水源败坏了。”司法就是水源,如果司法不公,那么整个国家的法治建设也将成为无源之水,必将干涸。在人的主体性伴随信息爆炸不断觉醒的时代,人民更加期待公平正义。更是谈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在这一过程中,我们期待公正司法能够摒弃“司法神秘主义”,利用好多元的司法公开载体向群众展现何为高效司法、权威司法。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民守法是目的。在一个法治的政府之下,善良公民的座右铭即“严格地服从,自由地批判”。依法治国的最大语境不是国家,而是人民,只有人民自觉地守法,敬畏法律,依法治国才能真正实现。在契约社会,规则必不可少,在人权面前,法律必不可缺。

20xx年,法治中国路蹒跚前行,从1997年,依法治国首次进入中国国家决策到今天中央全会专题讨论依法治国,在历史上,人民对法治的期待从未如此热切!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沿着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实现路径。在这一漫长而坎坷的路途中,贵在树立法治理念,贵在追求法治精神,当人们对法治形成一种信仰,那么法治也必将沁入人心!让我们以此中央全会为起点,期待法治中国更光明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