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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水用水合同范文(15篇)

时间:2023-12-23 13:32:24

作者:ZS文王

合同协议是商务谈判的结果,它体现了双方的共识和合作意愿。以下是一些成功案例中使用的合同协议,希望对您有所启发。

工业用水供水合同

1、用电类别:;用水容量:

用电容量:;用表直供:

用甲方配电房柜直供。

2、每月水费、排污费按黄石市规定工业用水、排污费的收费标准计取;

电费按供电部门费用标准另分摊配电费及维修费元/度;每月初3号抄表,7号收费。

3、除突遇不可抗拒因素导致停水、停电外,凡因维(检)修等原因,甲方应提前一天通知乙方作准备。

4、乙方要严格按申报的电容量用电,若一经发现超负荷用电,除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外,由此造成的事故责任和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5、凡由甲方配电、供水的直供户,不得向楼外邻近的用户提供水、电,也不得在内部擅自接用水、电,如若超负荷造成的配电设备损坏,或因其他原因影响他人生产或造成下水道堵塞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修复。

工业用水供水合同

(牵头单位:省科技厅;参与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建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v^)。

引导提高全省节约用水技术应用水平,推动用水方式由粗放向节约集约转变。建立“政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节水技术创新体系,发挥节水领域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功能作用,优化整合节水领域科技创新平台。结合农业节水增效、工业节水减排、城镇节水降损、重点地区节水开源等工作,推广应用一批节水、水污染治理及循环应用、雨水收集利用、城镇污水再生利用等先进适用技术,加快技术成果推广应用。以水资源严重短缺、水生态脆弱地区为重点,按照科技创新、制度创新与管理创新相结合的原则,集中开展全区域、多行业的综合节水集成创新与示范,持续建设节水技术、产品设备使用示范基地。鼓励通过信息化手段推广节水产品和技术,拓展节水科技成果及先进节水技术工艺推广渠道,逐步推动节水技术成果市场化。推广应用国家鼓励类工业节水器具和设备(产品),支持引导企业采用高效、安全、可靠的水处理技术工艺,降低单位产品水耗。

(牵头单位:省科技厅;参与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建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机关事务局)。

鼓励龙头节水企业加大节水装备及产品研发、设计和生产投入,降低节水技术工艺与装备产品成本,提高节水装备及产品的多元化供给。采取多种手段,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发展具有竞争力的综合型第三方节水服务企业,促进节水产业向提供综合服务转变、向合同节水转变;鼓励各市州通过加强政策引导,推动高耗水工业、服务业和城镇用水主体开展节水治污技术改造,提供社会化、专业化、规范化节水服务,培育节水服务产业。构建技术产业化成果数据库,建立技术产业化成果发布平台,健全信息畅通的技术产业化成果供需机制。建立交流合作机制,对标国内外节水先进水平,开展国内外交流合作,提升全省节水科技支撑能力。

(牵头单位:省科技厅;参与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厅、省住建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市场^v^)。

专栏6 科技创新引领重点项目。

兰州市、金昌市和天水市智慧水务大数据平台建设工程。

白银市靖远县拟实施移动端应用平台建设工程,建立移动端应用平台、水利微信公众号等;

定西市建设企业用水计量监控工程、城乡供水监管平台工程;

武威市民勤县节水科技馆布展工程;

酒泉市水利微信公众号、智能缴费系统创建工程。

工业用水供水合同

本合同当事人: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v^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部分厂房、房屋及场地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厂房、房屋、场地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保证所出租的厂房、房屋、场地是属于甲方的财产。

第二条房屋、场地的坐落、面积、装修、设施情况。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坐落在,厂房租赁面积平方米,每平方元/月;办公室租赁间,共计元/月;其他空地面积平方米,每平方元/月;共计平方米,元。

2、该房屋现有装修和设备详见合同附件。该附件作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给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的验收依据。

第三条甲方应提供土地证或土地使用证复印件,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等文件,乙方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双方验证后可复印对方文件备存。所有复印件仅供本次租赁使用。

第四条厂房起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1、厂房装修日期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装修期间不再算租赁价格。

2、厂房租赁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租赁期年。

3、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工业生产使用。

第五条租金及保证金支付方式。

1、合同签订后乙方应在当天内将第一年的租金汇入甲方指定的账户,甲方收到全年租金后本合同生效,以后应在每年租赁期到期前一个月内将租金汇入甲方指定的账户。

2、甲方收款后应提供乙方有效的收款凭证(乙方要求开具发票,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甲方应满足乙方道路、供电、供水、排污及其他,为使乙方能够正常生产,甲方必须保证以下几点:

1、有实际负荷100kw以上三相电供生产使用。

2、有正常水供生产生活使用。

3、排污管道能正常通畅。

4、由于厂房土地权问题引起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如导致乙方无法正常生产,甲方应按年租金50%向乙方赔偿。

5、甲方所出租厂房门前空地第一年为乙方免费使用,后两年按本合同第二条计收,前期乙方为其所租赁厂房内硬化、装饰及门前绿化带部分免费施工。

第七条租赁期间相关费用及税金。

1、甲方应承担的费用:

甲方租赁给乙方的厂房和房屋建设费用和土地的征用费用,应由甲方承担。

2、乙方交纳以下费用:

乙方应按时交纳企业生产经营过程应该缴纳的有关税。

3、甲方不得擅自增加本合同未明确由乙方交纳的费用。

第八条房屋修缮与使用。

1、在租赁期间,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该房屋及所属设施的维修责任除双方在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约定外,均由甲方负责(乙方使用不当除外)。

2、甲方需要进行维修时须提前10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

3、乙方向甲方提出维修请求后,甲方应及时提供维修服务。

4、对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责修缮义务。

5、乙方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

6、乙方如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然后方可施工。

7、乙方有权在所承租的厂房、场地内按照工艺要求安装、构制、修建必要的生产设备和生产设施。

第九条房屋的转让与转租。

1、鉴于乙方在所租厂房、场地内安装有相当规模的工业设备,投资较大,

中途如因故搬迁必将损失惨重。因此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原则上甲方不得将所租厂房、房屋、土地转让或出售。甲方必须做转让、出售处理时,应优先由乙方购买。转让或出售给第三方时,甲方必须保证本合同对新的房屋、场地所有人和乙方继续有效。确保本合同履行的连续性、有效性。否则视为违规。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第十条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2、甲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不能提供厂房、房屋及土地或所提供厂房、房屋及土地不符合约定条件,严重影响使用。

3、房屋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

(3)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未修复的。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本合同约定的房屋租赁用途。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6)逾期未缴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租金。

4、租赁期满前,乙方要继续承租时,应在承租期满六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5、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终止。

第十一条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验收。

1、甲方应保证租赁房屋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能够正常使用状态。

2、验收时双方共同参与,如对装修、器物等硬件设施、设备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当场难于检测判断的,应于7日内向对方主张。

3、乙方应于房屋租赁期满后,将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交还甲方。

1、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约定的厂房、房屋及场地而解除合同的,应支付乙方合同年租金总额50%的违约金。

2、如乙方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交房一日,则每日应向乙方支付日租金1%的滞纳金。

3、由于甲方怠于履行维修义务或情况紧急,乙方组织维修的,甲方应支付乙方费用或折抵租金,但乙方应提供有效凭证。

4、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提前收回房屋的。应按照合同年租金的5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5、甲方因房屋权属瑕疵或非法出租房屋而导致本合同无效时,甲方应赔偿乙方损失。

第十三条乙方违约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按照合同年租金的5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房屋转租、转借他人使用的。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承租房屋。

(3)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场所进行违法活动的。

(4)拖欠租金一个月以上的。

2、在租赁期间,乙方逾期交纳本合同约定应由乙方负担的费用,每逾期一天,则应按年租金总额的1%支付甲方滞纳金。

3、本合同有效期内,在甲方守约的前提下。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中途无故退租的,乙方应按照合同年租金50%的额度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因甲方违约造成乙方退出除外)。

4、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则乙方须按年租金的1%支付滞纳金。

5、因乙方生产原因造成甲方不能正常生产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十四条免责条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以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3、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4、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第十五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争议解决。

1、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其他约定事项。

1、因乙方生产原因造成或有关部门关闭企业,甲方不负责,造成甲方损失时,按年租金50%向甲方赔偿。

第十八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首付租金到账后生效。

第十九条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电话:电话:

地址:地址: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学校供水合同协议书

为了保证供用水的正常进行,协调关系,明确各自的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结合供用双方的实际情况,经协商一致,订立以下条款,共同信守。

1、供水方水力可供量,用水方计划用水量,用水时间:可供水量(吨)。

3、水费的计算和结算方法:

4、(1)供水方的权利义务:

(2)用水方的权利义务:

5、违约责任:

6、上述条款如有未尽事宜,应以书面补充,作为附件。

7、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都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8、本合同有效期:从双方签章之日起到____年__月__日止。

9、本合同一式___份,供、用方各执一份。

供水方:用水方:

(盖章)(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

工业用水供水合同

推动落实《甘肃省关于进一步深化水价形成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按照居民用水保成本、非居供水有盈利、特种用水多付费、缺水地区提标准、全面推行定额制政策导向,结合城乡地域、资源禀赋、产业特点等条件,建立健全促进节水减排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价格形成机制。深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甘肃省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按照农业水价形成机制、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工程建设和管护机制、用水管理机制协同推进原则因地制宜补齐短板,统筹推进河西灌溉农业区、中部提水灌区、东南部补充灌溉区三大片四项机制协同落地。加快完善城镇供水价格改革。完善居民用水阶梯水价制度,按照“补偿成本、公平负担”原则,合理调整城市居民生活用水价格。全面推行城镇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科学确定分档水量和加价标准,进一步拉大特种用水与非居民用水的价差,拉开高耗水行业与其他行业的水价价差。完善中水利用价格政策,中水价格按照与自来水价格保持竞争优势的原则协商确定。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水利厅按职责分工负责;参与单位:省工信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建厅、省农业农村厅)。

适时开展水资源费征收管理相关情况摸底调研,按照国家安排部署,及时启动我省水资源税试点改革,对取用地表水或者地下水的单位和个人试点征收水资源税。征收水资源税的,停止征收水资源费。根据全省各地水资源状况、取用水类型和经济发展等情况实行差别税率,完善水资源税制度。以现行水资源费制度为基础,科学设置差别化税率体系,合理调整税额标准;除国家试点办法要求变动的项目外,以现行水资源费征收标准为基础平移为水资源税税额标准;按国家试点办法要求适当提高特种行业地表水和超采区地下水的适用税额标准,对超计划(定额)取用水税额加倍征收,抑制地下水超采和不合理用水需求。严格按照规定的征收范围、对象和征收标准征收水资源税,重点加强各市、县(区)水资源税征收力度,确保应征尽征。对国家试点办法明确规定的6项农业生产用水免征水资源税;对超过规定限额的农业生产取用水等从低征税;对取用污水处理回用水、中水等非常规水源,免征水资源税。

(牵头单位:省财政厅;参与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住建厅、省水利厅、国家税务局甘肃省税务局)。

推进取用水计量统计,提高农业灌溉、工业和市政用水计量率。大中型灌区要在实现产权分界点计量供水的基础上,进一步合理细化计量单元,按照与当地财力相匹配的原则配备计量设施,为按水量计收水费创造条件。规范工业企业取用水计量器具配备与管理,对取用地下水的工业企业安装在线监控设施。全面配套完善市政公共建筑单体、园林绿化、环境卫生等城镇供水计量设施,实现“一户一表”计量供水收费。建立节水统计调查和基层用水统计管理制度,加强对农业、工业、生活、生态环境补水四类用水户涉水信息管理。进一步强化计量监控工作,制定有效的统计报表体系,结合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健全水资源计量体系,完善流域和省域水资源管理系统平台建设。

(牵头单位:省水利厅;参与单位:省工信厅、省住建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市场^v^、省^v^)。

强化用水定额监督管理,对不符合国家和省(区)用水定额标准的项目一律不予审批;严格实行计划用水监督管理,对重点地区、领域、行业、产品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围绕国家节水行动方案实施、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计划用水、重点用水单位监控等工作,采取全面监督检查和重点区域抽查相结合的办法,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实行用水报告制度,年用水总量超过10万m3的企业和园区设立水务经理。建立倒逼机制,将用水户违规记录纳入全国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在已经发布的国家、省、市、县(区)四级重点取水单位监控名录基础上,结合流域取水工程、设施检查、重要取水口检查,调整完善监控名录,持续加强计量监控,完善监管一张图。

(牵头单位:省水利厅;参与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厅、省住建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v^)。

贯彻国家农业、工业、城镇以及非常规水利用等各方面节水标准,逐步更新、改造不符合国家节水灌溉标准的已建农田灌溉设施和不符合节水标准的用水器具。实时跟踪国家节水标准,评估和监督省级用水定额推行应用情况;修订完善农业、工业、城镇、非常规水利用省级用水定额,建立覆盖我省主要农作物、工业产品和生活服务业的先进用水定额体系;鼓励各市州在《甘肃省行业用水定额(2017版)》基础上,制修订区域用水定额。节水产品符合强制性节水认证标准要求,节水型灌区、节水型学校、节水型医院、节水型企业、节水型社区等单元载体率先推行强制性节水标准;针对不同企业相同产品的产业链长短存在较大差异,进一步探索制定分装置、分工序的取用水定额企业标准,规范不同产业链长度的企业用水行为。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参与单位:省工信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建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v^、省机关事务局)。

工业用水供水合同

“十三五”时期,我省深入贯彻^v^^v^新时期治水思路、视察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以及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为抓手,把节约用水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全过程,以水资源消耗总量和消耗强度刚性约束促进经济发展方式和用水方式转变,节水型社会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十三五”期间,我省修编了《甘肃省行业用水定额(2017版)》,新增工业用水定额75个产品、修订64个产品,对24种主要农作物农业用水定额进行修订;修订了《甘肃省实施〈^v^水法〉办法》,突出节水相关内容;印发了《甘肃省节水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了2020年、2022年和2035年三个阶段的主要节水目标;颁布了《甘肃省节约用水条例》,从用水管理、节水措施、节水保障、法律责任等方面对节水工作做出规定。全省依法治水管水能力得到明显加强,节约用水工作走上了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的新阶段。

近年来,我省以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为载体,高标准推进节水型城市、节水型机关、节水型高校、节水型企业、节水型灌区、节水型小区及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创建,大力开展节水型载体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截至2020年底,全省累计39个县(市、区)开展了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并报水利部备案,经复核,我省酒泉市肃州区、张掖市民乐县、金昌市金川区等共计20个县(市、区)通过水利部复核,平凉市崆峒区、兰州市皋兰县、武威市天祝县等合计19个县(市、区)通过省级验收。全省累计创建各类节水载体3612个,其中,节水型灌区97个,节水型企业427个,节水型行政机关1110个,节水型事业单位458个,节水型学校278个,节水型医院71个,节水型宾馆85个,其他节水型单位202个,节水型居民小区884个。

以^v^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确立了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发展战略,进一步明确了经济增长方式主要由资源投入带动转向主要依靠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的发展思路。推动用水方式由粗放式用水向节约水资源和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的集约式发展思路转变;从强调供水管理向加强需水管理转变;从向大自然无节制地索取,向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转变。

随着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对节水工作的重视程度和关注度的不断增加,节水设施投入力度逐年增加。以灌区节水为代表,主要实施了景电一期等10处大型灌区、靖乐渠灌区等20处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河西走廊及沿黄灌区高效节水灌溉示范区建设工程、中东南部特色农业产业高效节水灌溉项目等,提高了我省农业用水效率。截止2020年底,全省节水灌溉面积达到万亩,高效节水灌溉面积万亩。

供水设备合同

甲方单位:

乙方单位:

甲方因生产、生活用水需要;向乙方提供需求。特订立如下合同,合同双方应信守执行:

1、总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双方不呢这平等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经过协商一致,自愿订立本合同。

2、适用范围。

2.1本合同甲方是指:从事油田工程建设的施工队伍。

2.2本合同乙方是指:有供水能力的单位。

3、合同价款。

3.1需供水的井场号:

3.2乙方向甲方供应生产水价:_____/方。

3.3乙方向甲方供应生活水价:_____/方元/吨、公里,水源地出厂水价_____/方,生产水源至井场_____公里,生活水源至井场_____公里(实测)。

4、付款方式。

乙方向甲方供水前先签订供水合同书,甲方向乙方支付水款并凭供水结算清单到政府领取。

5、甲方的义务和权利。

5.1甲方必须严格执行合同规定。

5.2甲方必须按照合同要求如期付款。

5.3甲方有权对乙方所提供的生产、生活用水进行质量检查和计量验收。

5.4甲方有义务保障乙方卸水便利。

5.5甲方有权要求从距井场最近的地方取水。有权选择供水方式:拉水、打水,以有利于生产为主,有权拒绝多供水,有权要求乙方供水时限、供水量。

5.6水方量以甲方水罐或水表计量。

6、乙方的义务和权利。

6.1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合格规定。

6.2乙方有权力要求甲方在结算清单出具后付款。

6.3乙方必须保障甲方所需生产、生活水的及时供应和质量保证。

6.4乙方无条件协调处理甲方与村民之间的供水纠纷。

6.5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限和水量供水,以保障生产顺利进行。

6.6拉水过程中,车辆安全均与甲方无关。

7、不可抗力。

下列事件可认为是不可抗力事件:战争、**、地震、飓风、洪水、冰雹、雪灾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由于不可能抗力原因,是双方或任何一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时,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致使合同无法按期履行或不能履行的,所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各自承担。一方未尽通知的义务的,应就扩大的损失负赔偿责任。

8、违约责任。

8.1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8.2乙方所提供的生活、生产用水不符合约定的质量要求、技术标准的,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承担更换、减少报酬、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8.3乙方拒绝更换水或整改仍未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技术标准的,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8.4乙方在供水过程中先向甲方缴纳供水保障金10000元。乙方向甲方缴纳的供水保证金由政府保管,即从打井的协调费(扶贫税费)中抵顶。

8.5乙方不得无故停止供水或中途涨价,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同时,给乙方向甲方供水时无论任何原因(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停止供水,每停一次罚款2000元,水费罚款从供水保证金中扣除。

8.6由于乙方原因,致使甲方被列为被告或法院、仲裁机关追加为当事人的,甲方的诉讼成本和维权用应由乙方承担,诉讼成本和维权费包括律师费代理费、住宿费、车船机票、鉴定费、诉讼费等支出费用,甲方可以直接从乙方报酬中扣除上述费。

9、合同生效、变更、解除和终止。

9.1本合同经双方均签字盖章后生效。

9.2本合同经双方协调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变更协议应采用书面形式。

9.3本合同的解约条件。

9.3.1因不可抗拒致使不能实现何婷目的的。

9.3.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实际行为表明其不履行合同义务的。

9.3.3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的。

9.3.4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

9.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9.4.1合同已按照约定履行的。

9.4.2双方协商解除合同。

10、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有关本合同的所有事宜均提请当地仲裁机构及人民法院裁决。仲裁结果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11、安全约定事项。

11.1乙方工作地点不在甲方的生产、生活区域内,工作期间发生的事故由乙方付全部责任。

11.2乙方工作地点在甲方的生产、生活区域内,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各项生产、生活规章制度。对由于乙方原因或乙方违反甲方的生产、生活规章制度或不听从甲方工作人员的劝阻而引发的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赔偿损失。

11.3对甲乙双方在工作期间可能发生的各种矛盾,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并签订书面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2、其他约定。

12.1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协商另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

20___年__月__日。

城市供水合同

为了明确供水人和用水人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城市供水条例》,《浙江省城市供水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经供,用水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用水地址和用水性质。

一用水地址,用水四至范围(即用水人用水区域四周边界或住宅面积),计量水表安装地点详见查勘图.

二供水人依据用水人用水性质,按照市政府物价部门批准的用水分类价格收取水费.在合同有效期内,遇水价调整时,按照调价文件规定执行.

第二条供水方式和质量。

一合同有效期内,供水人通过城市公共供水管网及附属设施向用水人提供不间断供水.

二供水人保证城市公共供水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三供水人保证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水压符合国家标准.

四用水人不能间断用水或者对水压,水质有特殊要求的,应当自行设置贮水,间接加压设施及水处理设备.为不影响市网供水压力,用水人贮水时间为23:00至次日凌晨5:00.

第三条用水计量,水费结算。

一供,用水双方按照计费水表计量的水量作为水费结算的依据,结算用计量器具须经当地技术监督部门或其授权单位检定或认定.

二,用水人用水按照用水性质实行分类计量.不同性质的用水共用一具计费水表时,供水人按照最高类别水价计收水费.

三,供水人按照规定周期抄验表并结算水费,用水人在水费单提示的日期前交清水费.

第四条供,用水设施的维护责任。

水源侧(含计费水表)的管道和附属设施由供水人负责维护,另侧的管道及设施由用水人负责维护,或有偿委托供水人维护管理.

一监督用水人按照合同约定的用水性质,用水四至范围用水.

二用水人逾期不缴纳水费,供水人有权从逾期之日起向用水人按日加收应缴纳水费总额1%的违约金.

四因用水人表井占压,埋,淹,锁,损坏及用水人造成的表停,表坏等原因不能抄验水表时,供水人可根据用水人前3个月最高月用水量估算本期水量水费.如用水人三个月不能解决妨碍抄验表问题,则按当年的月最高水量加倍计收水费,以后核查实际抄度的,已缴纳的水费多不退,少照补.

五供水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水质不间断供水.除高峰季节因供水能力不足被迫降压外,对有计划的检修,维修及新管并网作业施工造成停水,降低水压的,应当提前24小时通过新闻媒体进行通知(突发性爆管除外).

六供水人设立专门服务电话(8837345688373318)实行24小时昼夜受理用水人的报修.遇有供水人责任范围内的管道及附属设施损坏时,供水人应当及时进入现场抢修.

七按照国家规定对计费水表进行周期检定.对用水人提出的水表计量不准,供水人负责复核和校验,由于供水人抄错表,计费水表计量不准等原因多收的水费,应当予以退还;水表计量正常的,则由用水人负责相应的检验费用.

用水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监督供水人按照合同约定的供水质量向用水人供水.

二有权向供水人提出进行计费水表复核和校验.

三有权对供水人收缴的水费及确定的水价申请复核.

四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按期向供水人交纳水费.

五保证计费水表,表井(箱)及附属设施完好,配合供水人抄验表或者协助做好水表等设施的更换,维修工作.

六不得私自向其他用水人转供水,不得擅自向合同约定的四至外供水,不得在供水管道中直接装泵抽水.

七除发生火灾等特殊原因,用水人不得擅自开封启动无表防险(用水人消防栓).需要试用内部消防设施的,应当通知供水人派人启封.发生火灾时,用水人可以自行启动使用,灭火后应当及时通知供水人重新铅封.

八由于用水人用水量增加,连续三个月超过水表常用流量时,应当办理换表手续,用水人承担工料费;用水人月用水量连续三个月低于水表常用流量时,供水人可将水表口径改小.

违约责任。

一供水人的违约责任:由于供水人责任的水质事故,给用水人造成损失的,供水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的水质事故除外.

二,用水人的违约责任。

1,用水人未按期交水费的,还应当支付违约金.超过规定交费日期二个月的,供水人按照国家规定有权中止供水.当用水人交齐水费,违约金和供水设施复装工料费后,供水人应当于48小时内恢复供水.中止供水超过半年,用水人要求复装的,应当在交齐所有欠费后,另行办理新装手续.

2,用水人私自改变用水性质,向其他用水人转供水,向合同约定的四至外供水,未到供水人处办理变更手续的,用水人除补交水价差价的水费外,还应当按照《浙江省城市供水管理办法》有关条款接受处罚.

3,用水人终止用水,未到供水人处办理相关手续,给供水人造成损失的,由用水人承担赔偿责任.

4,由于用水人责任造成供水人对外停水,用水人应赔偿供水人的损失,并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合同有效期限。

本合同一式两份,供水人和用水人各保留一份.在供水人装表通水之日起,供,用水关系存在期内均为有效.

合同的变更。

当事人如需要修改合同条款或者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补充协定,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经当事人双方同意由当地工商仲裁机构仲裁(当事人双方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

报装一户一表的用水人应交清以前发生的共用水费,否则供水人保留追索水费的权利.

供水人(签章):。

供水的合同

用水方:______。

为了保证供用水的正常进行,协调关系,明确各自的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结合供用双方的实际情况,经协商一致,订立以下条款,共同信守。

1.供水方水力可供量,用水方计划用水量,用水时间:

2.设备安装费用的负担:

3.水费的计算和结算方法:

4.供水方的权利义务:用水方的权利义务:

5.违约责任:

6.上述条款如有未尽事宜,应以书面补充,作为附件。

7.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都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8.本合同有效期:从双方签章之日起到____年__月__日止。

9.本合同一式___份,供、用方各执一份。

供水方:

用水方:

签订时间:

供水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为充分发挥水利工程防汛抗旱、改善生态环境作用,提高水资源利用能效,促进旅游发展。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原则,就洪海水库水源调节利用达成以下协议条款:

在确保农业生产、生活用水,防汛抗旱以及旅游水位的前提下,将洪海水库的富余水源全部调节给乙方用于水力发电。

自20___年__月__日起至20___年__月__日止。协议期满后,双方经协商可以续签合同。

甲方严格按协议约定向乙方供水,乙方按每年____万元的标准支付给甲方供水费。

总价____元。分两次付清,每次支付____万元正(即分别于每年的1月15日和10月15日之前支付水费)。

为完善供水管理机制,甲方负责洪海水库防洪抗旱、水源调度以及水库安全管理。乙方负责修建闸门管理房,并参与水源调度供水监督工作。甲方如不按协议约定。

违约方支付守约方壹万元违约金。

甲方:乙方: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签约时间:20___年__月__日。

供水设备合同

1.浩泽天下,水泰民安。

2.浩泰,水务专家,用品质说话!

3.饮水思源,浩泰首选。

4.信立浩泰,诚就未来。

5.信立浩泰,健康未来。

6.浩泰,源于天然,自然安全。

7.浩浩荡荡净水来,泰泰安安享用之。

8.浩泰水务,品质一流。

9.浩泰水务,您绿色健康的选择。

10.浩泰水务,为水而生。

11.今天,你喝到健康水了吗?

12.健康饮水,首选浩泰。

13.健康饮水,就选浩泰。

14.净水,节水,当然浩泰。

15.水之以清,浩之以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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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水合同

供水方(以下简称甲方):

用水户(以下简称乙方):

用水地址:

户主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乙方缴费资料:________________。

开户帐号:________________。

纳税人地址:________________。

一、本合同以国家《城市供水条例》、《广东省城市供水管理规定》、《佛山市供用水管理规定》(以下简称《供用水规定》)为依据,经由甲乙双方协商,共同订立。

二、甲方确保注册水表前或二次供水系统前的供水压力符合《供用水规定》。

三、甲方确保自来水出厂水、管网水的水质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四、甲方同意给乙方配置lxdnmm水表个,用于供水计量收费。水表应按规定经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检定合格后才能使用。

五、甲方按其公布的供水服务项目提供优质服务,如达不到或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乙方可向甲方或区、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投诉,由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

(一)供水水质、水压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

(二)擅自停水或者未履行停水通知义务的;

(三)无故未及时抢修供水设施,造成供水中断的;

(四)其它违反有关规定的。

六、由甲方安装用作计算用水量的水表称为注册水表。设有总表计量居民生活用水及公共用水总量,并设有户表计量各户居民生活用水量时,总表为注册水表;没有总表,只有户表时,户表为注册水表。

七、乙方按户表的用水量和总表分摊的公共用水量计算应缴费水量,并按价格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水价缴纳水费。

八、甲方负责注册水表组及其之前段公共供水设施的维护管理;乙方负责注册水表组及其后段用户用水设施的维护管理。若注册水表组或供水企业备案的户表组出现自然损坏情况,由甲方提供免费更换水表服务;若注册水表组或供水企业备案的户表组出现人为损坏或遗失情况,由乙方出资,甲方负责安装。

九、乙方增加用水项目或改变用水性质的,应及时向甲方办理变更手续。若乙方擅自改变用水性质的,按其最高水价类别收取水费。

十、乙方实际用水量与报装用水申请的用水量不符或使用过程中发生改变,影响水表正常计量水量的,应及时向甲方申请更换水表,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一、甲方抄表期为每月x日。乙方可在指定的银行开办活期存折,用以划扣水费,银行扣费期为每月日,如遇节假日扣费期顺延或提前。乙方也可在每月x日前到甲方营业场所交纳上月水费。

十二、乙方逾期缴费的,按《供用水规定》处理,甲方向乙方按日加收5‰的违约金。若抄表后30天内乙方仍未缴费,甲方可停止对乙方供水。

十三、乙方不得有盗用城市供水等违例行为,不得擅自拆除、改装或者迁移注册水表或供水企业备案户表。

十四、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提交佛山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五、经双方确认,共同遵守上述条款。本合同未尽事宜,适用《供用水规定》,也可由双方可协议补充。

十六、本合同在乙方变更后即告终止。合同终止,甲方停止供水。原用水设施需继续用水的,请及时办理变更用水手续,并重新订立合同。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盖章)________________(盖章)________________。

供水供电合同

供方:_________(以下称甲方)

用方:_________(以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了确立正常的供用水、电等的秩序,明确双方的责任,做到安全、经济、合理地使用水、电,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供应方式

1.1 甲方根据乙方的生产需要,按(年或季度)向乙方提供水、电。

1.2 在同等供应条件下,甲方承诺优先向乙方供应。

1.3 当甲方出现水、电供应不足的情况时,甲方应当按不低于其供给任何第三方(包括甲方下属企业)水、电的比例及条件,供给乙方。

收费标准

2.1 甲方收取水、电费用的.标准,应依照_________水、电收费标准的规定确定。甲方承诺甲方向乙方收取的水、电费用不高于其向任何第三方(包括甲方下属企业)收取的费用。

2.2 因国家法律、法规或有关政策的变动导致水、电收费标准的变动,则按国家规定的变动幅度作相应的调整。

2.3 甲方根据自身的情况决定提高水、电的收费标准时,应在做出提高收费标准的决定之日起一个月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对提高价格标准的具体情况予以说明。

付款时间

乙方应在接受甲方供应水、电后六个月内,支付用水用电费。

其他

4.1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经乙方之股东大会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4.2 本合同一经生效,不得擅自修改或终止。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对合同条款进行修改或变更,或有其他未尽事宜的,须经双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3 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供水设备合同

甲方(采购方):

乙方(供货方):

1.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华远金外滩一期项目无负压供水设备供货、保修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在长沙市天心阁大酒店6楼华远地产订立本合同。

2.供货范围:

自稳流补偿器进水口的法兰挂螺栓到水泵出水总管两侧挂法兰带螺栓,包括稳流补偿器进水口前自来水管道上的蝶式闸阀、过滤器,出水管路上的蝶式闸阀、压力传感器,控制柜及设备控制有关的信号线、10米以内的电机动力线。

3.交货时间及地点

3.1交货时间:收到预付款40个工作日发货。

3.2交货地点:长沙市天心区坡子街口中建八局华远金外滩项目部。 3.3乙方须在货物运至交货地点前不迟于10日,书面通知甲方做好收货准备。

3.4甲方有权根据工程总体进度要求乙方提前或推迟交货,乙方应按变更后的时间完成送货。

4.包装与标记

乙方应附随货提供出厂合格证及检测报告等相关必需文件,乙方保证上述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包装物由乙方供用与回收。

5.货物的检验、验收

5.1.货物运达交货地点后乙方通知甲方进行货品验收,合格后乙方与甲方或甲方指定的接收方办理移交手续。各方对货物的验收,仅为确认货物外观无质量问题,并不免除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对货物质量和发货数量等应承担的责任,对不符合约定的,应当在验收期满后十日内书面通知乙方,甲方逾期未验收或怠于通知乙方的`,视为验收合格。在组织验收之前,乙方负责安排专人保管,产生的保管费用已包括在货款内。因乙方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坏、丢失等问题,由乙方负责解决并承担一切损失。

6.双方权利义务

6.1.甲方工作

在乙方履约并已满足合同约定付款条件的前提下,甲方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乙方到期应付的货款。

6.2.乙方工作

6.2.1.乙方须提供符合合同约定和甲方要求的全新货物,且应符合国家标准,否则,视为乙方延期交货,如因此延误工期,乙方须承担赔偿责任。

6.2.2.乙方负责货物的运输、装卸并承担因此产生的相关费用,同时乙方承担因包装或运输不利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负责卸货到甲方指定地点。

7.违约责任

7.1.乙方延迟交货的违约责任: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1%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十日,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7.2.乙方货物质量的违约责任:乙方所提交的货物不符合合同质量要求的,乙方应在甲方要求时间内负责更换,费用由乙方负责,如乙方未在甲方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更换,或更换货物仍未达到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自违约情形出现之日起按按7.1条约定承担延迟交货违约责任,同时甲方有权退货并解除本合同。

7.3.甲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在乙方完全履行本合同之前提下,甲方逾期支付到期应付货款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偿付到期应付货款总额1‰的违约金。

7..4本合同所发生的违约金及费用,甲方均有权从乙方未付货款中直接扣除。

7.5.甲方依本合同约定解除合同时,合同自甲方发出解除通知之日起解除,届时乙方应承担本合同总货款20%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在甲方通知的期限内退还甲方已付货款及应付的其他费用,否则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应返还款项的1%向甲方偿付逾期违约金。

7.6因甲方原因,未按合同约定按时付款,乙方有权不供货,停止一切服务或停止设备的运行,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负全部责任。因甲方原因造成不能交货、安装、运行、验收或交付使用,自约定交货之日起30日内照常付清设备款。因乙方产品属高新技术专利产品,此合同所签产品,甲方购买后只能自己使用,不得转让他人,不得拆卸,不得盗窃技术,不得自己或帮助他人研究、组织生产同类产品,否则甲方除承担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外并承担此合同金额的20%的违约金给乙方。如属发货、租车、配货和托运,以乙方货物到达甲方指定地点日期确认为交货日期。合同生效后因乙方立即组织生产,甲方不得无故解除合同,否则按此合同额的20%计算违约金给乙方,如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等乙方原因除外。

8.保修

8.1.由乙方对本合同项下的产品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8.2.甲方的全部权利和责任可由甲方自身履行,也可由甲方认可的本工程的物业管理公司或其他第三人代为履行。

8.3.如因乙方责任造成甲方、房屋业主(使用人)无法正常使用、延期入住等,乙方应承担因此而造成的甲方、业主方的一切损失。

8.4.质量保修期:双方根据有关规定和双方约定,保修期限自甲方项目整体工程完成且物业公司正式接管,并开始办理集中入住手续之日起13个月。

8.5乙方需要在甲方要求时间内完成保修义务,否则甲方可委托其他单位进行维修,乙方需双倍承担第三方维修费用。此费用甲方有权从未支付款项中扣除,乙方不因第三方维修免除其保修及赔偿责任。

8.6乙方在保修期内应提供必要的备品备件。

9.争议及仲裁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的,任何一方有权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供水合同

甲方:

乙方(用户):

乙方因用水需要,向甲方提出供水的需求。为了更好的做好供水管理工作和方便用户,同时也为了明确双方的责任,特订立如下协议,望双方信守执行:

1、乙方应遵守《河北安国现代中药工业园区供水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2、甲方应按照有关规定,维护管网日常运行,定期进行管网检测,保证乙方供水区域管网的水质、水压合格率,确保用水安全。

3、乙方的户外供水管网应由甲方确定接水点、管道走向、立管位置、阀位、表位及开口点,并可预留未报装用户的接口点,以利今后其他用户报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挠。

4、再报装接水时,乙方应缴纳甲方规定所需的接水管材及附属配件的报装费用。如遇到户外管道已经堵塞、腐烂的,应同时办理户外水管改装和路面开挖手续,并承担相应费用,以确保乙方正常供水。

5、甲方如需停水,提前告知乙方,并优先供水。

6、甲方应按照安装规范相关规范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安装的供水立管、表箱美观、牢固、平直。施工完毕,应及时修补墙面、孔洞,修复地面,并清理现场。

7、甲方应对水表进行定期检测,确保计量准确,乙方应保护好表前水管、水表、表箱等供水设施不至于损伤、失窃,如保护不善,乙方应承担损失和修理费用。

8、乙方不得擅自拆卸、迁移、改动表前阀门、水表及塑封,以影响水表正常计量,否则视为盗水行为,根据《河北安国现代中药工业园区供水管理办法》进行处罚。

9、乙方必须按时支付水费,如不支付,经甲方催款后仍逾期不交水费,甲方将按照《河北安国现代中药工业园区供水管理办法》中有关规定,停止对乙方供水,并追缴欠款及加收滞纳金。

10、凡是乙方在报装立户前发生的供水费用,应无条件给予缴纳清楚,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报装河保留追交水费的权利。

11、如与其他问题,参照《河北安国现代中药工业园区供水管理办法》中有关规定解决。

12、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盖章签字后生效,用水结束后失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日期:20xx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