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0-21 13:30:18
岗位职责的制定和落实有助于提高员工的工作动力和责任心,促进工作质量的提升。岗位职责的变更和调整应注重员工的接受和适应,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接下来是一些常见的岗位职责范文,供大家参考和思考。
2、美国贸易法“301条款”探析。
3、论我国应对wto争端解决机制的策略。
4、论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的意义及中国的实践。
5、论国际经济法中的国家经济主权原则。
6、论我国的反倾销司法审查制度。
7、倒签提单的法律性质及后果分析。
8、信用证欺诈及相关问题研究。
9、一带一路”区域投资争端解决机制的构建。
10、wto争端解决机制与icsid机制的比较分析。
11、中国非市场经济地位法律问题研究。
12、外国对华出口商品反倾销比较研究。
1.英美法。
2.大陆法和国际公约。
3.我国法。
(二)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
1.秘密性。
2.价值性。
3.管理性。
(三)商业秘密的范围。
(四)商业秘密的法律属性。
1.商业秘密权是一种财产权。
2.商业秘密权是一种特殊的知识产权。
二、商业秘密法律保护制度和法理考察。
(一)商业秘密保护立法的产生和发展。
(二)商业秘密法律保护的法理基础。
1.保护隐私权理论。
2.保密合同理论。
3.侵权行为理论。
4.财产权理论。
5.反不正当竞争理论。
(三)启示。
三、商业秘密的侵犯与救济。
(一)商业秘密的违约行为。
1.商业秘密合同违约行为的表现。
2.我国商业秘密合同法保护的表现。
3.商业秘密合同违约的构成要件。
(二)商业秘密的侵权行为。
(三)商业秘密权的限制。
(四)侵犯商业秘密权的救济。
1.民事法律责任。
2.行政法律责任。
3.刑事法律责任。
(五)商业秘密侵权的事前防范。
四、完善我国商业秘密法律保护制度的构想。
(一)我国商业秘密法律保护的现状。
(二)我国现行商业秘密法律保护中存在的问题。
1.现有法律在立法上尚欠严密性和完善性。
2.现有法律和法规对商业秘密的保护仍然不够充分。
3.现有法律法规对商业秘密保护的操作性不强。
4.惩罚性赔偿金制度缺失。
5.缺乏程序法的保障。
(三)完善商业秘密法律保护立法的建议。
1.明确界定商业秘密的概念。
2.进一步拓宽商业秘密的保护范围。
3.明确商业秘密权的内容。
4.明确不视为侵犯权利人商业秘密的行为。
5.增设惩罚性赔偿责任和完善相关刑事责任。
6.完善对商业秘密保护的程序性规定。
(四)我国相关配套法律的完善。
论文题目:
浅析中国古代法律的判例法特征。
选题依据及研究意义。
在当代,判例不是我国法律的渊源,但在司法实践中,判例却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在社会迅速发展的过程中,新的法律问题层出不穷,成文法自身的缺陷也表现得比较明显,对判例法进行研究具有极强的现实针对性。中国当代法制建设仍然受传统法律文化的制约,而中国古代法律具有鲜明的判例法传统。在这种背景下,考察中国古代法律的判例法特征,能够为当代法制建设提供有益借鉴。
研究我国古代法律的判例法特征,可以更加清晰地了解中国古代法律形式的演变,深入了解我国古代判例存在的原因、条件及价值,进而加深对于中国古代法律的特征的认识,并进一步理解传统法律文化对当代法制建设的影响,并从判例法角度为当代法制建设提供有益的借鉴。
选题研究现状。
我国法律史学界对中国古代法律的判例法特征的讨论与研究是多角度的,学者主要从以下方面对该问题进行了论述:中国古代判例的存在形式、效力及发展演变情况;判例与制定法的关系;中国法律的判例法特征形成的原因;中国古代法律的判例法特征对当代法制建设的`启示。
总体上看,学术界就该问题进行专项研究的论著较少,往往是在论述其他相关问题时间接有所涉及;研究某一具体朝代中判例的论著比较多,从宏观的角度把握中国古代法律判例法特征的论著比较少;虽然对中国法律的判例法特征形成的原因作了一定解释,但切入点比较陈旧,原因分析比较肤浅;研究方法多拘泥于历史分析法,缺乏将中国古代的判例与英美法系国家的判例进行比较性研究的成果;关于古代判例法对当代法制建设的影响也缺乏辩证的分析,也未能提出更多的建设性意见。
研究内容(包括基本思路、框架、主要研究方式、方法等)。
一、基本思路。
笔者将依据古籍资料,从中国古代法律中所存在的判例入手,阐述其发展历程,分析出其存在原因,以及其在中国古代法律体系中的地位、作用及价值,进而总结出中国古代法律的判例法在其整个发展过程中所体现出的特征。而后联系实际,结合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判例在司法实践中的作用,分析中国古代法律的判例法特征对当代法制建设的影响及启示。
二、论文框架。
本文将从四个方面进行论文写作:第一部分分析我国古代法律中所判例的演变过程和存在原因;第二部分分析我国古代法律中判例法的地位与作用;第三部分总结我国古代法律判例法特征的表现;第四部分阐述古代法律的判例法传统对我国当代法制建设的现实意义。
三、主要研究方式。
本文采用层层递进的方式进行研究,首先从制度层面着手,介绍我国古代法律中的判例,而后理性分析其存在原因,并深入阐述其地位与作用,在前文基础上,归纳我国古代法律的判例法的特征,最后,结合现实,阐述古代法律的判例法的现实意义。
四、研究方法。
(二)比较分析法。将中国古代法律中所存在的例与律进行比较,将中国古代法律中的例与普通法系中的例进行比较,通过比较,更清晰展示中国古代法律中判例法的特征。
论文提纲(含论文选题、论文主体框架)。
浅析中国古代法律的判例法特征。
一、中国古代法律中的判例。
(一)中国古代法律中判例的发展历程。
从奴隶社会的法制入手,并从封建社会各朝代中撷取代表性法律形式,梳理出古代法律中判例法的演变情况,为后文的研究奠定基础。
(二)判例在中国古代法律体系中长期存在的原因。
从立法技术、立法机关与司法机关的关系、中国人的思维方式等角度入手,分析判例在中国古代法律体系中长期存在的原因。
时光如梭,四年的本科学习即将结束了。四年的时间里我一面工作,一面学习,在华政的校园度过了一个个令人怀念的日子。
我要感谢华东政法大学,让我在远离课堂多年后,又能够在这样一座著名学府里,进行系统的法律知识学习。我要感谢所有给我授课的老师,他们以渊博的学识,谆谆的教诲,为我打开了一扇通往法律圣殿的大门。通过他们的传道、授业,使我更深的体会到法学的博大精深。
我更要感谢我的论文指导老师黄武双教授,在他的精心指导之下,我对商业秘密法有了更深的认识,帮助我理清论文的思路,完善了文章的结构,提示了重点研究方向,使我顺利完成了论文的撰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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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我要感谢全班的各位同学。在四年的共同学习过程中,同学们及时的通知,热心的提醒,分享学习资料,总是给于我无私的帮助。
在微信里分享同学们生活中的趣事,也成为每天的必修课。愿大家的同学之在谊在毕业后更加醇厚。
第一部分商业秘密法律保护的理论和实践。
一、商业秘密的概述。
(一)商业秘密概念的争议。
(二)商业秘密的商业秘密的特征和构成要件。
二、商业秘密立法的目的。
三、侵犯商业秘密的形式。
(一)英美法系国家侵犯商业秘密的形式。
(二)大陆法系国家侵犯商业秘密的形式。
(三)我国侵犯商业秘密的形式。
四、侵害商业秘密行为的认定。
(一)违反保密义务的认定。
(二)商业秘密秘密性的认定。
(三)关于竞业禁止的侵权认定。
五、保护商业秘密的关键要素。
(一)竞业禁止合同的采用。
(二)商业秘密案件中证据的留取。
六、侵犯商业秘密救济的立法现状。
七、商业秘密法律救济的方式。
(一)商业秘密的竞争法救济。
(二)商业秘密的民法救济。
(三)商业秘密的侵权法及合同法救济。
(四)商业秘密的有关知识产权法间接救济。
(五)商业秘密的刑法救济。
第二部分我国商业秘密保护的立法现状及其存在的问题。
一、我国商业秘密保护法律移植的观察。
二、我国商业秘密保护的立法历程。
三、我国目前商业秘密保护的立法和司法层面存在的问题。
(一)缺乏单独立法。
(二)现有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商业秘密的基本问题。
(三)现有法律规定权利人保护商业秘密形式不明确。
(四)现有程序法对商业秘密保护缺乏科学性规定。
第三部分我国商业秘密法律保护的完善。
一、完善商业秘密保护立法的建议。
(一)制定商业秘密保护单行法。
(二)扩大商业秘密的概念和侵权责任主体。
(三)扩大未来商业秘密立法的调整范围。
(四)明确商业秘密和其他相关概念的区别。
(五)规范商业秘密司法鉴定。
(六)明确规定侵权人与第三人的法律责任。
二、完善侵害商业秘密的司法救济程序。
(一)完善商业秘密的诉前救济制度。
(二)完善侵害商业秘密的举证责任。
三、商业秘密法律保护中检察机关的地位和作用。
(一)检察机关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司法实践。
(二)检察机关对商业秘密保护案件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必要性。
(三)检察机关介入商业秘密保护案件公益诉讼的正当性。
(四)检察机关提起商业秘密民事公益诉讼的合法性。
(五)检察机关提起和参与商业秘密民事公益诉讼的范围和原则。
2、论预约合同违约的法律职责。
3、论买房“跳单”行为的法律定位与职责。
4、论网约车平台公司的法律职责。
5、小区车位归属问题研究。
6、论所有权行使的限制。
7、论快递服务合同中消费者权益的保护。
8、快递丢失与毁损的赔偿职责。
9、论快递服务合同之保价条款。
10、网约车违约的法律问题研究。
11、论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
12、论“恶意差评”行为的法律定位与职责。
13、小区道路公共化的民事问题研究。
14、论不可量物侵害的认定与赔偿。
15、论有限合伙人的管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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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国际海底遗传资源法律地位探讨。
3.论设立公海保护区的国际法基础。
4.论“冰上丝绸之路”的国际航运法律挑战。
5.美军“航行自由行动”之国际法合法性分析。
6.论海平面上升对海洋法的影响。
7.国家管辖范围外海洋遗传资源惠益分享制度探析。
8.论网络主权原则。
9.论网络犯罪国际合作的新趋势。
10.朝鲜半岛停和机制转化的国际法探析。
11.英美法对叙利亚动武与“人道主义干预”的未来。
12.恐怖主义犯罪与“或引渡或起诉”义务。
13.论国际法上的审慎义务(duediligence)。
14.国内法院解释国际公约的路径分析——以中国实践为中心。
15.南海仲裁裁决中“岩礁”裁决理据之国际法分析。
17.东帝汶与澳大利亚强制调解案的国际法解读。
18.国际法院查戈斯群岛咨询意见案之咨询管辖权研究。
20.应对iuu:渔业补贴规则最新进展。
选题最好能建立在平日比较注意探索的问题的基础上,写论文主要是反映学生对问题的`思考,详细内容请看下文法学毕业论文选题。
法学视角下的资产证券化比较研究。
“5.30印花税调整”事件的法学思考。
行政规划基本问题的法学分析。
从分析法学视角阐述债权的性质。
我国消防行政法学初探。
法学视野下的歧视与反歧视。
论我国劳动法学学科的构建。
政治思想制约下的先秦儒、法学派求富思想分析。
从中世纪商人法到现代商法的历史演进。
行政法学视角下的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行为。
工资优先权的经济法学分析。
2、刑法因果关系研究。
3、针对网络犯罪之认定探讨——兼评刑罚相应立法的完善。
4、网络中虚拟财产的法律性质及其刑法保护。
5、论我国网络犯罪的界定:兼论我国网络犯罪的立法现状。
6、论正当防卫与防卫过当的界限。
7、论家庭暴力中的正当防卫。
8、论死刑罪名与死刑限制。
9、试论死刑适用应设年龄上限的合理性。
10、关于社区矫正若干问题的思考。
11、论转化犯。
12、期待可能性研究。
13、论数罪并罚的根据:兼论我国数罪并罚制度的缺陷及其完善。
14、试论诱惑侦查在我国的法律规制。
15、醉酒人的刑事职责。
16、有关安乐死的立法问题的几点思考。
17、浅谈刑讯逼供产生的原因及现实对策。
一、选题的背景与意义:
(一)弱者保护规则体现了人类追求平等的理念和信仰,这种弱者保护规则在劳动法历史发展的各个阶段和各项具体制度中都有所体现,只是表现的程度和方式各不相同。十九世纪的劳动者要求的是基本生活保障,现在的劳动者要求的是基本生活保障之上的权利。尽管劳动者的要求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但是劳动者的相对弱者地位并没有改变。于是和保护弱者的法律理念相吻合,《劳动法》赋予了劳动者无因预告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通过保证其劳动权的自由行使来提高与用人单位的对抗实力。《劳动合同法》遵循了劳动法的立法主旨,继续赋予劳动者更充分的单方解除权。
然而,我国《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既没有对劳动者预告辞职权的行使进行任何限制,又没有规定完备的救济制度,导致在实际实施中必然会出现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劳动者预告辞职制度适用范围宽泛,与劳动合同期限制度设计脱节;无论从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的角度,预告期的规定对于劳动双方均过于僵化等。借鉴其他国家相应立法的有关规定和预告辞职在我国实施后的现实反映,我国两部劳动法律所规定的劳动者单方无因预告辞职制度在一些方面有待于进一步完善。
(二)随着我国劳动者维权意识的.增强,劳动者的弱势地位也有所改变,《劳动合同法》倾向于保护劳动者利益的立法宗旨,与现实操作层面上的矛盾日益显现。其中,劳动者的预告辞职制度的立法设计存在缺陷,导致在现实操作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解除劳动关系过程中矛盾重重,双方的利益都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害。为更好地保护双方的权益,建立健全的劳动用人机制,有必要借鉴国外有价值的相关立法规定,对我国的预告辞职制度进行深入研究,找出其中存在的问题,对症下药,提出合理可行的解决措施。
(三)对预告辞职制度现存问题的研究,有助于解决解除劳动合同是否违约、是否构成侵权、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是否矫枉过正、现行规定不一定适用于特殊行业和特殊劳动者等问题。解决劳动法硬性规定特殊行业和特殊劳动者行使一般解除权的问题,也可避免因劳动者行使一般解除权而损害用人单位的经济利益,平衡《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对劳动者的弱者保护而给用人单位带来的不公平。有利于促进劳动力市场的稳定与和谐。平衡和保护劳资双方的合法权益。对预告辞职制度的研究和改革,也可促进我国劳动法律规范的完善,促进劳动力资源的合理配置,建立健全的劳动用人市场。对预告辞职制度现存问题的研究,可以促进相对的救济制度,在劳资双方发生相应问题时,有可以公平合理保护双方权益的救济制度。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一)国内研究现状:在我国现行的劳动法中,预告辞职制度存在着一些不足:劳动者预告辞职制度的适用范围过于宽泛;预告期限单一,统一规定为30日较为僵硬;仅赋予劳动者享有无条件的预告解除劳动合同权,用人单位则受到不公平待遇的限制等不足。但国内现阶段并未对出台有关的法律法规来对这些问题进行实际操作,给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带来极大不便。
大多数学者认为劳动者预告辞职制度是法律赋予劳动者的一种权利,是劳动者的辞职权。但这一权利的授予却间接地损害了劳动合同另一方当事人用人单位的利益,因此,有学者认为劳动者辞职权的行使是以牺牲用人单位的利益为代价。在制度的完善方面,有些学者认为可以通过立法将一般无因解除权平等地适用于用人单位以此达到劳资双方的平衡;也有学者认为可以通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协商约定由劳动者放弃辞职权予以弥补。
(二)国外研究现状:1、新加坡劳动法允许并优先适用双方当事人在劳动合同中约定预告期,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依照法律规定。根据劳动者工作年限的不同,法律规定了不同的预告期。2、法国劳动法典规定,预告辞职是雇员的单方法律行为,在遵循预告期的前提下,无需得到雇主的接受即产生效力。但这并不意味着雇员行使预告辞职权就毫无限制。雇员不得滥用权利,否则要承担赔偿责任。3、英国在成文法上越来越多地引用了不当解雇的概念,一般当雇员连续工作两年以上就可以享有非不当解雇权利,当雇主解雇这样一个享有非不当解雇权利的雇员时,必须有合理的理由,否则就构成了不当解雇。但这一规定的制度背景是英国普通法规定,没有约定终止日期的劳动合同,任何一方在合理期限内给予另一方通知,即可终止合同。纵观各国劳动(雇佣)合同解除的相关法律规定,都有一个相同的内容,即预告辞职仅适用于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而约定了明确期限的劳动合同只能基于法定的正当事由才能预告辞职,以达到劳动关系的稳定性的目的。
三、课题研究内容及创新。
本文针对劳动者预告辞职制度的概念界定、法律性质进行了阐述,并在此基础上,分析了其存在的价值,对我国劳动用人机制产生的积极作用。介绍了国外主要国家和地区的劳动者预告辞职制度,如法国、新加坡、日本及我国台湾地区等。这些国家和地区的相关制度都规定了劳动者预告辞职制度的适用范围限于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并根据劳动关系存续时间的长短、工作性质和主体的不同规定了不同的预告期。本文分析了《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以及一些地方立法对此项制度的具体规定,分析了劳动者预告辞职制度存在的不足,例如劳动者预告辞职制度的适用范围过于宽泛;预告期限单一;劳动者恶意解除劳动合同等。通过对以上内容的分析,针对劳动者预告辞职制度存在的不足,提出了完善劳动者预告辞职制度的意见和建议,并对其可行性进行了分析。包括借鉴其他国家经验限制劳动者预告辞职制度适用的劳动合同类型,将预告辞职权适用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根据劳动者的性质设立多种预告期;平衡劳动关系双方权益,适度授予用人单位劳动者无因预告解除权;建立劳动者诚信辞职评估和档案,防止部分劳动者恶意辞职,稳定劳动关系。
四、课题的研究方法:
(一)文献研究法:通过查阅国内预告辞职问题领域的著作和文章,进行理论、立法方面的分析和研究。
(二)比较分析法:比较国外主要国家有关预告辞职方面的立法理论,重点分析对我国有价值的经验,与我国的进行比较,提出具有可行性的改善措施。
(三)案例分析法:本文不只是针对预告辞职理论层面的研究,进行辅助、补充。努力做到理论联系实际,使内容的研究更加真实。
(四)可行性分析:通过对理论层面和实际案例的研究,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其在实际操作中是否具有可行性的分析。
五、研究计划及预期成果:
六、参考文献:
[1]益英.外国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
[2]董保华.十大热点事件透视劳动合同法[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7.
[3]董保华.劳动合同立法的争鸣与思考[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1.
[4]郑尚元.劳动合同法的制度与理念[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8.
[5]王利明.侵权责任论[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
[6]张新宝.侵权责任法原理[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
[7]李炳安.劳动权论[m],北京:人民法院出版社,2006.
[8]郭捷.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2.
[9]彭小坤.劳动合同单方解除制度研究[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9.
[10]林嘉.劳动合同法条文评注与适用[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
[11]林嘉.劳动合同热点问题讲座[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7.
[12]秦国荣.劳动违约责任:归责原则、构成要件及立法完善[j],当代法学,2006,(2)。
[13]王天玉,和谐与稳定之辩劳动者辞职权制度的反思与重构[j],时代法学,2009,(7).
[14]张翠娜,劳动者的预告辞职权[j],高校薪酬管理研究通讯,2009,(2)。
[15]刘晓茜,单方预告辞职与劳动合同期限制度若干问题的探讨[j],牡丹江大学学报,2008,(12).
[16]纪荣凯,林彬忠.劳动者的单方预告辞职权研究[j],天津市工会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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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张帆.超声波及微波辅助萃取鬼箭羽中黄酮类物质[d].北京化工大学2007。
[19]马如平.碰撞反应池技术研究与实现[d].天津大学2014。
[21]龚雁.磷脂化合物的分离制备和测定方法研究[d].北京化工大学2006。
一、选题的目的和意义:
二、本课题的研究现状:
行政立法中的公众参与,一直是近些年我国法学界研究的热点,学者们主要围绕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研究:
首先,公众参与的概念方面,归纳起来有三种主要观点:一是我国学者俞可平支持的广义说,即公众参与就是公民试图影响公共政策和民主生活的一切活动;二是以蔡定剑为代表提出的互动说,即公众参与是决策者与收到决策影响的利益相关人双向沟通和协商对话的过程;三是狭义说,即公众参与是指行政机关及其他组织在行使国家行政权,广泛吸收私人参与行政决策、行政计划、行政立法、行政决定、行政执行的过程,学者杨建顺对此观点予以支持。
其次,公众参与行政立法的价值方面,学者们从不同角度进行了探讨,主要集中在以下几方面:(1)实现公民权利的意义,李海青等学者认为公众参与行政过程是实现公民参政权、监督权、自由表达权等权利的基本途径;(2)制约公共权力的作用,俞可平等学者认为广泛的民主参与是防止政府腐b、制约公共权力的有效手段;(3)提升决策科学性、合法性的意义,王锡锌等学者认为公众参与有利于广泛调动多元化社会的智识与信息,克服政府和精英立法弊端,从而实现决策的科学性和包容性。
最后,行政立法公众参与的现状及问题方面,学者们肯定中国公众参与逐步走向有序化、制度化和法制化轨道,但也存在一些问题:(1)从参与素质看,蔡定剑在《走向宪政》一书中认为,公众有较强的参与意识,但其本身参与技术和能力的有限性限制了其参与范围;(2)从参与效果看,黄凤兰认为参与和决策脱节,缺少信息反馈,进而削弱公众参与的动力;(3)作为公众参与新类型之一的网络参与,学者林华认为关于这种参与法规规范体系不完善,政府应对网络信息危机的能力不足,导致网络政治空间可能会成为虚拟暴力和群t性事件的导火索。
三、主要内容和预期目标:
主要内容:
一、行政立法公众参与的基本理论。
(一)行政立法公众参与的概念。
(二)行政立法公众参与的理论基础。
(三)行政立法公众参与的重要价值。
二、行政立法公众参与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行政立法公众参与的现状。
(二)行政立法公众参与存在的问题。
(三)行政立法公众参与存在问题的'原因。
三、完善行政立法公众参与的建议。
(一)建立激励机制,扩大公众参与行政立法的范围。
(二)完善行政立法公众参与的程序。
(三)建立健全信息保障反馈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
预期目标:通过该课题的探讨,加深公众参与理论的研究,健全行政立法制度。
四、拟采用的研究方法和主要措施:
研究方法:比较分析法、实证分析法、价值分析法、逻辑分析法。
五、主要参考文献:
[1]蔡定剑.公众参与:风险社会的制度建设[m].北京:法律出版社,.
[2]王锡锌.行政过程中公众参与的制度实践[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
[3]杨建顺.行政过程中的民主参与和利益表达[j].四川师范大学学报,,(5).
[4]李海青.政治哲学视野中的公民参与[j].行政与法,,(4).
[5]黄凤兰.公民行政参与的法律应对及完善[j].行政法学研究,2008,(4).
[6]邵东华.论行政立法程序中公众参与的问题与对策[j].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5).
[7]代水平.行政立法公众参与机制的完善[j].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4).
[8]participationinadministrativeproceedings[j].yalelawjounaral,,(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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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论文目录:要求使用三级目录;。
(6)论文正文:论文正文格式要求参照本要求的第二部分;。
(7)参考文献:参考文献的格式要求参照本要求的第三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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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正文格式要求。
1.论文题目:用小二号黑体字居中打印;。
2.正文以及标题采用小四号宋体字,注释采取小五号字;。
3.标题序号:一级标题为“一”、“二”、“三”;二级标题为“(一)”、“(二)”、“(三)”;三级标题为“1”、“2”、“3”;四级标题为“(1)”、“(2)”、“(3)”。一级标题和三级标题后必须加顿号,二级标题和四级标题之后不许加顿号,即带括号的标题不许加顿号。
例:
一、医疗事故损害赔偿责任的性质。
(一)特殊的过错原则。
1、医疗事故采取无过错责任原则。
(1)我国现行立法概况。
4.论文脚注:论文脚注一律采用word自动添加引注的格式,引注采用脚注方式,脚注位于每页底端,采取连续编号方式。(操作:插入引用脚注尾注)。
(1)论文类:
作者:“文章名称”,刊载出版物及版次,页码。
例:
苏号朋:“论信用权”,载《法律科学》1995年第2期,第12页。
梁慧星:“医疗损害赔偿案件的法律适用”,载《人民法院报》7月13日,第5版。
(2)著作类:
作者:《书名》,出版社及版次,页号。
例:
李双元、徐国建主编:《国际民商新秩序的理论构建》,武汉大学出版社版,第75页。
(3)网上作品类:
作者:“文章名”,具体网址,最后检索日期。
例:
李扬:“技术措施权及其反思”,,203月24日最后检索。
(4)法律法规类:
《法律法规名称》第x条第x款。(用阿拉伯数字表示)。
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91条。(即不可使用“第九十一条”)。
(5)法律文书类:
法律文书号。
例:
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温经初字第481号民事判决书。
三、参考文献格式。
1.参考文献为小四号宋体字。一般应将参考文献区分为期刊类、著作类、法律文书类。
2.具体格式:
(1)期刊类:
作者:“文章名称”,《期刊名称》,卷号或期数。
例:
苏号朋:“论信用权”,《法律科学》,1995年第2期。
(2)著作类:
作者:《书名》,出版单位,出版年月及版次。
例:
郑成思:《知识产权法》,法律出版社,201月第2版。
(3)法律文书类:
法律文书号。
例:
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01)温经初字第481号民事判决书。
四、其它事项。
1.认真进行文字校对,论文错别字将直接影响论文得分。
2.正文所有小标题、各段段首必须空两格(即空出两个中文字符的位置),格式错误将直接影响论文得分。
3.论文所有标点必须采用中文标点(除外文文献外,一律不许使用英文标点);所有数字必须采用半角,禁止全角数字。误用标点符号和数字将直接影响论文得分。
4.注意论文的学术规范,杜绝抄袭。
附件1:
北京大学学位论文原创性声明。
原创性声明。
本人郑重声明:所呈交的学位论文,是本人在导师的指导下,独立进行研究工作所取得的成果。除文中已经注明引用的内容外,本论文不含任何其他个人或集体已经发表或撰写过的作品或成果。对本文的研究做出重要贡献的个人和集体,均已在文中以明确方式标明。本声明的法律结果由本人承担。
论文作者签名:
日期:年月日
附件2:
内容摘要:(小四号宋体字)。
关键词:(小四号宋体字)。
2.法学论文格式要求。
3.法学本科论文格式要求。
5.法学毕业论文格式要求。
摘要行政调查制度是行政程序法的一项重要内容,行政调查是行政机关取得必要信息,做出行政行为的前提和基础,它常常能左右行政决定的实体内容。
行政机关具有广泛的调查权力,并不意味着行政机关的调查权力不受任何限制。
通过对日本等西方国家和台湾地区行政调查制度的分析比较,从法治角度对行政调查进行规制具有重大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关键词:行政调查比较规制。
引言。
行政调查是日本行政法学界创造的一个学理概念,我国行政法学界很少对行政调查行为加以研究,这与受大陆法系国家“重实体、轻程序”的传统影响有关。
传统以行政行为为中心的行政法学对于行政调查的法律规定并不十分普遍,而且通常行政调查不直接改变相对一方的实体权利和义务。
实际上,行政调查是行政机关取得必要信息,做出行政行为的前提和基础,它常常能左右行政决定的实体内容。
行政机关具有广泛的调查权力,并不意味着行政机关的调查权力不受限制。
日本、德国、中国台湾地区以及英国、美国等国家就很注重对行政调查行为的研究和规范。
行政机关的调查权力来源于法律,行政机关必须遵守法律所规定的标准和程序。
所以,从法治角度对行政调查进行规制显然十分必要。
一、行政调查的含义及该行为的性质。
在日本,早期行政法专着和教材中并无行政调查这一术语。
文档为doc格式。
应能概括整个论文最重要的内容,言简意赅,引人注目,一般不宜超过20个字。
2、论文摘要和关键词。
论文摘要应阐述学位论文的主要观点。
代写论文说明本论文的目的、研究方法、成果和结论。
尽可能保留原论文的基本信息,突出论文的创造性成果和新见解。
而不应是各章节标题的简单罗列。
摘要以500字左右为宜。
关键词是能反映论文主旨最关键的词句,一般3-5个。
3、目录。
既是论文的提纲,也是论文组成部分的小标题,应标注相应页码。
4、引言(或序言)。
内容应包括本研究领域的国内外现状,代写论文本论文所要解决的问题及这项研究工作在经济建设、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理论意义与实用价值。
5、正文。
6、结论。
论文结论要求明确、代写论文精炼、完整,应阐明自己的创造性成果或新见解,以及在本领域的意义。
7、参考文献和注释。
按论文中所引用文献或注释编号的顺序列在论文正文之后,参考文献之前。
图表或数据必须注明来源和出处。
(参考文献是期刊时,书写格式为:[编号]、作者、文章题目、期刊名(外文可缩写)、年份、卷号、期数、页码。
参考文献是图书时,书写格式为:[编号]、作者、书名、出版单位、年份、版次、页码。)。
8、附录。
包括放在正文内过份冗长的公式推导,以备他人阅读方便所需代写论文的辅助性数学工具、重复性数据图表、论文使用的符号意义、单位缩写、程序全文及有关说明等。
1、论文题目:要求准确、简练、醒目、新颖。
2、目录:目录是论文中主要段落的简表。
(短篇论文不必列目录)。
3、提要:是文章主要内容的摘录,要求短、精、完整。
字数少可几十字,多不超过三百字为宜。
4、关键词或主题词:关键词是从论文的题名、提要和正文中选取出来的,是对表述论文的中心内容有实质意义的词汇。
关键词是用作机系统标引论文内容特征的词语,便于信息系统汇集,以供读者检索。
每篇论文一般选取3-8个词汇作为关键词,另起一行,排在“提要”的左下方。
主题词是经过规范化的词,在确定主题词时,要对论文进行主题,依照标引和组配规则转换成主题词表中的规范词语。
5、论文正文:
(1)引言:引言又称前言、序言和导言,用在论文的开头。
引言一般要概括地写出作者意图,说明选题的目的和意义,并指出论文写作的范围。
引言要短小精悍、紧扣主题。
〈2)论文正文:正文是论文的主体,正文应包括论点、论据、论证过程和结论。
主体部分包括以下内容:
a.提出-论点;。
b.分析问题-论据和论证;。
c.解决问题-论证与步骤;。
d.结论。
6、一篇论文的参考文献是将论文在和写作中可参考或引证的主要文献资料,列于论文的末尾。
中文:标题--作者--出版物信息(版地、版者、版期):作者--标题--出版物信息。
所列参考文献的要求是:
(1)所列参考文献应是正式出版物,以便读者考证。
(2)所列举的参考文献要标明序号、著作或文章的标题、作者、出版物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