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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水源地保护心得体会(模板15篇)

时间:2023-10-30 11:28:39

作者:QJ墨客 实用水源地保护心得体会(模板15篇)

心得体会不仅是一种自我反思的方式,也可以成为我们与他人分享经验、交流心得的一种途径。我们可以从以下这些心得体会中汲取经验,提升自己的写作水平。

饮用水源地整治心得体会

饮用水是人类无法缺少的重要资源,其质量不仅直接影响到人们的健康,也关乎整个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因此,饮用水源地整治是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在参与了多次饮用水源地整治的过程中,我深深地感悟到了许多心得体会。在这篇文章中,我将分享我的经验,并希望能够为饮用水源地整治工作做出一点贡献。

第二段:了解水源地的特点。

饮用水源地的生态环境是非常复杂的,其生态系统的稳定性是保障水质的重要基础。在整治前,必须详细地了解水源地的特点。比如,水源地的地质特征、土地利用模式、周边的人口密度和生产活动等信息。这些信息有助于我们确定整治的目标和选择合适的措施。只有了解这些关键信息,才能确保整治的科学性和实效性。

第三段:制定科学的整治计划。

在了解了水源地的特点之后,下一步就是制定详细的整治计划。计划的制定必须经过周密的论证和科学的评估,并且需要对计划进行不断的调整和完善。在整治计划中,需要明确整治的目标、主要工作内容、实施时序、责任主体和预算等关键信息。同时,也需要充分考虑整治的可操作性和可持续性,确保整治的持久效果。

第四段:落实责任,形成合力。

在整治工作的实施过程中,必须落实责任,形成合力。各级政府部门要明确各自的职责,做好统筹协调工作,对整治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同时,还需要积极引导和支持社会力量的参与,形成政府、企业和公众的合力。只有这样,才能确保整治工作的顺利实施和取得良好的效果。

第五段:关注效果,持续改进。

整治工作的最终目的是改善水质,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因此,必须关注整治效果,不断进行监测和评估。一方面,需要对整治工作的结果进行定期的水质监测和评估。另一方面,还需要展开相关的社会调查,了解公众对整治工作的看法和意见。基于这些信息,可以及时调整和改进整治工作方案,确保实现预期的目标。

结论:

整治饮用水源地是一个复杂的、长期的过程,需要各级政府部门、企业和公众的共同参与和努力。在参与整治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必须始终坚持科学、合理、持续的原则,才能实现我们的目标,为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

水源地整治心得体会

水是生命之源,水源地位于地表和地下水水质良好、水量充足的区域,其保护与整治是维护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生活所必不可少的工作。我参与水源地整治工作已有数年,通过实践与总结,我深切体会到水源地整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同时也从中获得了许多宝贵的经验和体会。

第二段:认识问题。

水源地整治并非一项简单的工作,其中存在着许多困难和挑战。首先,理论与实践的结合是问题解决的关键。在水源地整治的过程中,需要充分吸取和运用相关的理论知识,但同样也需要从实践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其次,水源地整治需要政府、企业和民众的共同参与。政府是水源地整治的主导力量,企业需要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民众则应当加强环保意识和自觉行动起来。最后,持续和长远的措施是确保整治效果的关键。只有将整治工作转变为长期的制度和机制,才能真正实现水源地的可持续管理。

第三段:有效措施。

在水源地整治工作中,我们采取了一系列的有效措施,以确保工作取得实质性的成果。首先,加强环境监测和数据分析,以了解问题的本质和规律。通过建立完善的监测网络和数据分析系统,可以及时掌握水源地的水质、水量等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相应措施。其次,强化法律法规的执行力度,构建健全的管理体系。只有建立起有力的法律框架和管理机制,才能确保水源地的长期保护和管理。再次,加强宣传和教育,提高公众环保意识。通过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对水源地整治的认识和支持度,让更多的人共同参与到整治工作中。

第四段:取得成果。

经过多年的努力,我们取得了一些可喜的成果。首先,水源地的水质得到了明显的提升。通过加强管控,控制了污染源的排放,水质得到了有效的保护和改善。其次,水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管理得到了加强。通过限制开采和推广节水技术,水资源的浪费得到了有效的控制。再次,公众环保意识得到了提高。通过宣传教育和社会组织的参与,大家对于保护水源地的重要性有了更深刻的认识,行为也发生了积极的改变。

第五段:总结与展望。

水源地整治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取得的成果仅仅是起步阶段的成绩。当前,我们要进一步加大力度,不断完善管理体系,加强监测分析,切实解决水源地整治工作中的难题。同时,更要加强与社会各界的沟通与合作,形成合力,共同推动水源地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只有这样,才能保障水源地的持续发展,为人民提供更加清洁、优质的水资源。

总结起来,水源地整治是一项复杂而重要的工作,需要政府、企业和民众的共同参与。通过一系列的有效措施和努力,我们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整治工作仍然面临许多挑战。因此,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进一步加大力度,全面推进水源地整治工作,进一步提高水源地的水质和水量,为实现可持续的水资源管理奠定坚实的基础。

饮用水源地保护心得体会

饮用水是人类最基本的生存需求之一,保护饮用水源地是每一个人的责任和义务。如今,随着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水资源已成为越来越紧缺的资源,饮水安全问题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在我生活的城市,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也不断开展,我从中受益,也有一些体会。

在我看来,了解饮用水源地的情况是第一步。只有充分了解饮用水源地的地理环境、水源水质、水源区生态系统、人类活动和意外污染的情况,才能更好地保护水源地,防止水源受到污染。对此,政府也应该加强对水源地的管理,加强监管,制定和执行相关政策和措施。

我们身为普通公民,也应行动起来,积极参与到饮用水源地保护中来。我们可以加入志愿者组织,参与水源环境的清理和恢复,帮助监督水源地周边的工厂、工地、农田等地的污染情况。还可以合理使用水资源,确保不会向水源地排放污水,或以任何方式损害水源地的生态环境。

三、加强宣传,提高公众意识。

宣传、教育和提高公众意识也是重要的一环。我们可以通过各种途径向公众传播关于饮用水源地保护的知识,增强公众对水资源的重视,让更多人认识到水资源的重要性,并号召更多人加入到保护工作中来。

四、科学合理利用水资源。

水资源的利用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基础,而这种利用也必须科学合理。我们可以在日常生活中采取一系列措施,如缩短洗澡时间、使用刷牙杯等,避免浪费水资源。对于工厂和企业而言,也应当加强用水管理,降低污水排放,实行节水措施,通过科学合理的管理方式,携手保护水源地。

五、共同关注饮用水安全。

饮用水是每一个人最基本的需求,饮用水安全也是每一个人必须关注的问题。保护水源地,保障饮用水安全是一个艰巨而持久的任务,需要每一个人的共同努力。只有我们每个人自觉行动,从自身做起,才能为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做出积极的贡献。

总之,饮用水源地保护不是一件小事情,需要社会各界和每一个公民共同参与和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因此,加强饮用水源地的保护,不仅是个人的义务也是社会责任。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从身边的小事做起,力争让城市的环境和水质更清洁、更优美。时间推移,我们的生活环境越来越好,饮用水源地也更加安全。

饮用水源地整治心得体会

水是生命之源,饮用水对于人类的生存发展至关重要。然而,在我国水资源紧缺的背景下,饮用水质量的问题一直备受关注。为了保证人民群众的饮用水安全,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整治措施,让饮用水源地得到了有效保护和治理。在整治饮用水源地的工作中,我也有过一些心得体会,下面就分享一下。

第二段:认识到饮用水质量的重要性。

在工作中,我深刻认识到了饮用水的重要性。中饮用水质量的差异会对人们的生命健康产生深远的影响,特别是对于弱势群体。所以,保障饮用水安全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第三段:技术手段的使用。

在治理水源地时,我们运用了新技术和新材料,如采用高效复合材料、红外线追溯等,加快了工作进度,提高了工作效率。在分析污染源方面,我们运用了现代监测手段,如遥感、水质自动监测站等,实现了污染顶源追溯,依法惩治违法企业。

第四段:加强宣传教育。

在治理饮用水源地的过程中,我们时刻将宣传教育放在首位。我们采取各种形式向当地居民普及科学防范措施以及安全用水的知识。我们利用网络、微信、短信、电视、广播等多种媒体对当地群众进行宣传,提高了当地居民的安全意识和保健意识。

第五段:要加强监管和长效管理。

治理饮用水源地是一个持续而繁琐的过程,系统的治理方案、严密的监管机制、科学的管理模式是必不可少的。在日常管理中,我们要坚持“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对超标企业进行严格追究;强化环境治理执法,严格查处行业乱象;加强源头控制,严控排污口,建立长效治理机制,让治理成果能够长期巩固。

第六段:结语。

治理饮用水源地是建设美好家园、构建美好未来的必要条件,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通过此次治理水源地的工作,我深刻认识到了安全用水的重要性,并学到了许多理论和技术,更加坚定了保护环境、守护人民健康的信念。我相信,在不久的将来,我国的饮用水将会更加健康、安全。

饮用水源地保护心得体会

随着经济发展,人们生活水平逐渐提高,对饮用水的需求也越来越高,而饮用水质量成为了我们生活中最为重要的问题之一。为了保障大家的健康与幸福,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也成为了当下非常重要的一件事情。

饮用水源地保护不仅关系到我们每个人的健康和幸福,还直接关系到地球的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对未来子孙后代具有长远的影响。随着圈层城市化和人口增长,城市周边地区在大量抽取地下水的情况下,严重影响了地下水资源的再生能力。城市周边地区的卫生填埋场、生活垃圾堆放场、工业废料堆场传统污染源对地下水质量有着巨大的影响。保护饮用水源地不仅要保护一处水源地的环境与资源、人口健康,还需要从全局上考虑饮用水资源的可持续开发利用,以及生态环境的整体改善与可持续发展。

目前,我国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面临诸多难题:滥采滥用、过度开发利用、环境污染等。一些居民不具备环保意识意思,导致乱倒垃圾、随意排放废水等乱象。部分饮用水源地遭受工业污染,悬浮物、重金属和有机物等超标风险严重。破坏饮用水源地环境的人自然包括那些手插在饮用水源地管道里的非法集水业,采取人力劳动让河水污染水变白浊。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们需要普遍发展环保意识,紧密结合各地实际,形成多样化的保护策略。保障饮用水源地就是发展生态文明的重要手段之一,实现社会、人口、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饮用水源地保护要发挥部门、企业、社会的协同效应。部门应定期进行水质监测,清理水源,利用环保新技术成功治理污染。政府可引导激励有效的饮用水源地保护企业开发某种产业或重要资源,加强依法执法力度,对违法的企业与居民进行抄诉,并依法惩处。

五段:总结。

保护饮用水源地是奉献和责任,要全社会共振,起到和平发展重要作用。各级部门要积极开展工作,营造全社会关注饮用水源地保护的氛围。广泛宣传饮用水源地重要性,提高人们饮用水安全意识,营造良好的保护氛围。我们必须始终牢记保护饮用水源地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共同致力于保护人间水资源与生态环境,创造一个更加美好的未来。

饮用水源地保护心得体会

饮用水是人类必不可少的生命之源,随着工业化进程的加速和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扩大,饮用水资源的供需矛盾正变得日益突出,环境污染和水源污染问题也日益严峻。因此,保护饮用水源地,保障人民健康,已成为当前环保事业和可持续发展的重点任务。

饮用水源地保护的重要性无需多言。饮用水源地是人民的生命之源,它和我们的健康、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然而,随着城市化的不断推进,人口规模不断扩大,水污染问题也日益严峻,直接影响到人民的生产生活,甚至威胁到人民的健康和生命安全。因此,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成为提高人民健康水平、维护生态平衡和促进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

为保护饮用水源地,需要从多方面入手。在政策上,需要完善水资源保护的政策制度,加强水环境监管,同时加大宣传力度,让更多的人了解到饮用水源地的重要性;在工程建设上,需要加强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同时切实加强对化工、冶金、建筑等重点行业的环境保护措施;在日常生活中,需要重视饮用水的使用和处理,减少对水资源的浪费,同时切实抵制污染行为,杜绝污染源的扩散。

从个人的角度来看,我认为饮用水源地保护需要从内心出发。我们要养成节约用水的好习惯,减少对饮用水的浪费;要保护水资源,杜绝乱倒垃圾、乱丢餐厨垃圾等不良行为;加强环保宣传,让更多的人了解到饮用水源地的重要性。只有大家一起努力,饮用水源地才能被全面保护起来,人民的健康和生命安全才得到长期保障。

第五段:结语。

保护饮用水源地,不仅是一项环境保护工作,更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大事。只有从政策、教育、法制、技术等多方面入手,才能更好地保障水源地的清洁和安全。同时,大力加强饮用水源地的保护宣传,让更多的人知道饮用水的来源及安全性,才能营造一个守护水源地的浓厚氛围。让我们一起守护饮用水源地,保障人民饮用水安全,推动国家可持续发展。

学生保护水源地倡议书

1.1.1流域概况。庵里水库位于泾河一级支流四郎河上游的西坡乡庵里村。四郎河发源于本县东部子午岭山麓的宫河寺,由东向西汇入泾河,全长88km,水库上游为子午岭林区,流域面积150km2,河道长16km,河床平均比降17.98‰。

1.1.2工程现状。庵里水库枢纽主要由土坝、泄洪洞和输水涵管三大部分构成,土坝于1958年开始兴建,1960年建成蓄水,坝顶高程1210m,坝高22m,为壤土均质坝。后经1972、1979年两次加高,坝高31.50m,坝顶长420m,水库总库容538.39万m3。现已发展成为集防洪、灌溉、城区供水、水产养殖于一体的综合性水库,控制农田灌溉面积1.50万亩,保灌0.70万亩,养鱼532亩,解决县城3.50万人的生活用水和工业用水,有效地促进了正宁县工农业生产及城区建设和经济的发展。

至对庵里水库进行了除险加固。水库总库容833万m3,死库容175万m3,兴利库容291万m3,防洪库容408万m3(其中公用库容41万m3),有效地保护了水库下游近2.50万人口,2万亩耕地,国道211线罗川段,省道303线秦家店子段,红丰渠、石家湾子,自流灌区,沿川输电及通讯线路,设施农业等安全,同时为县城3.50万人提供了生活水源,并为下游1.50万亩农田节灌提供了充足的'水源,为缓解城区供需水矛盾,增加保灌面积,减轻下游洪水威胁及区域经济发展起着巨大作用。

1.2正宁县城区供水工程。

1.2.1供水工程概况。正宁县城区供水工程是省计委立项,西北市政设计院设计,国家投资的国债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1349.82万元,其中国投600万元,省投以工代赈资金50万元,地方配套699.82万元,工程于3月开工建设,5月全面竣工并交付使用。共安装庵里水库取水口至原泵站重力输水管道6.95km,秦家店子一级泵站至后庄子净水厂压力输水管道5.60km,城区配水主管网9km,新建各类闸阀井、消防井144座,容积为100m3蓄水池1座,完成取水口闸室土建28m2,二级泵站机房167m2,净水厂855m2,机加池1座,架设10kv输电线路0.80km,安装配、变电设备29台,水泵11台,启闭机2台,流量计3台,工程投入使用后,日供水8000m3,解决了县城3.50万人的生产生活用水问题。

1.2.2水源情况。正宁县原城区供水工程,从设置在四郎河庵里水库下游6.70km处,秦家店子村河道旁的取水口井进行提水,近几年由于水库上游子午岭林区退耕还林和禁牧,上游农户均迁移至下游河道两岸,人畜活动使河道水严重污染,水质变差,致使城区居民发病率较高,严重威胁到城区人民的身体健康。为了让正宁人民真正吃上安全、干净、卫生的放心水,在正宁县城区供水工程中改用庵里水库作为城区供水水源。

2水源保护区划情况。

四郎河供水水源地保护范围西起张坪,南北以四郎河两侧分水岭为界,即南沿南邑、五顷塬、高风坡、八只窑,北沿宋家畔、南桥、石坡子、艾蒿店,东至子午岭,全长21km,总面积214.90km2。一级保护区范围以秦家店子取水口处向四郎河下游100m,上游至庵里水库以上2km,河道两侧分别外延2km,全长8.70km的水域范围和陆域范围,总面积41.50km2。二级保护区范围在一级保护区外向四郎河上游至子午岭,下游至张坪,南北以四郎河两侧分水岭为界,即南沿南邑、五顷塬、高风坡、八只窑,北沿宋家畔、南桥、石坡子、艾蒿店,长21km,宽9.00~13.50km,总面积173.40km2。

关于水源地保护。水域的生态环境和生物资源的恶化是危及人民群众生命和生存的大事,强化水库一级饮用水水源管理显的尤为重要。首先要禁渔,禁渔是一项阶段性工作,管理却是一项常规性的工作。只禁不管,等于不禁。再次,杜绝投饵垂钩,庵里水库承雨面积大,上游为子午岭林区,营养丰富,是非投饵鲢鱼、鳙鱼等环保型鱼的好场所。然而,前些年一些企业单位,不惜以牺牲环保为代价,片面追求政绩和利润,在水库上游建投饵养殖基地,养殖基地建成后,每年总投放饵料高达数十吨,直接对水体造成污染。同时,要取缔水上游乐经营项目,严禁人为造成水体污染。

3存在问题的对策及建议。

3.1有关部门对庵里水库水源地一级保护区范围内的五倾塬铅锌冶炼厂进行了强制停产,目前该厂有自私投产的迹象,一旦恢复生产,必将对县城供水水源地--庵里水库造成极大污染,对县城区居民及少数民族聚居区人民群众身体建康构成极大威胁,应采取切实措施对铅锌冶炼厂进行搬迁。同时,采取措施,鼓励该企业转产(发展无污染的环保型企业),利用铅锌厂的泵站扬水工程及地形高差大的优势进行技术改造,为五顷塬乡直机关及附近群众解决饮用水问题。

3.2虽然在划定的水源保护区入口设立了保护牌和标志,但是由于资金缺乏,管理人员不到位,管理力量相对薄弱。建议加强管理人员力量,增设水质检测仪器及设备,定期对水源水质进行检测化验。

3.3正宁县城区供水工程取水口在利用原庵里水库输水洞在库内取水,由于输水洞进水口位于迎水面坝坡接近右坝肩处,右坝肩山坡雨水冲刷或库内水面漂浮物经常集中在进水口处,影响供水工程质量。建议在原来600输水洞进水口再安装180m100混凝土管道至库内现有的东边小岛,避免飘浮物进入及右肩坝山坡雨水冲刷水土流失淤堵进水口,保证水源清洁。

3.4庵里水库上游为子午岭次生林区,植被较好,但靠近库区出口处,由于人为因素,放牧及农作物耕种,水土流失严重。建议充分利用国家退耕还林及天保工程等优惠政策,在坝址处南北岸山坡(约4000亩)彻底退耕封山禁牧,植树种草,自然恢复植被,根据库区天然林生长情况,北山坡宜种植刺槐、椿树、楸树、松柏、落叶松、杏树、文冠果等树种,南山宜种植松柏,杨树等,林下可间作柴胡,防风,芍药等多年生中药材,保持生态多样性,绿化美化水源地环境。

3.5实施皮丰店石洼村移民搬迁工程,改善林区少数民族聚居区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同时可减少或避免林区群众生产、生活垃圾及施用农药、化肥等对水源的污染。

3.6在苇店子一带种植芦苇等水生植物扩大生物防污治污能力。

3.7认真落实水源地保护条例及水库管理条例,禁止在水域垂钓,水上游乐,行船游泳等。

3.8在库区内新建淤地坝,拦蓄洪水,减少泥沙入库,延长水库使用寿命。

保护水源地倡议书

第一条为了加强太河水库饮用水源地的保护管理,发挥水库防洪、供水功能,防止水污染,保障饮用水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太河水库饮用水源地(以下简称水源地)的保护管理。

水源地,包括太河水库库区(以下简称库区)、水源保护区和供水工程设施。

库区,是指太河水库百年一遇防洪水位线(高程236.71米)以下的水域和陆域,以及水库大坝、溢洪道、输水洞、泄洪洞、水电站和水库办公区域。

水源保护区,是指太河水库大坝以上淄河流域,包括博山区石马镇、博山镇、池上镇全境,以及博山区源泉镇、淄川区太河镇、西河镇位于淄河与孝妇河分水岭以东区域。

供水工程设施,是指太河水库输水洞出口至净水厂入口的引水渠、箱涵、渡槽、隧洞、水闸、管道和相关建筑物。

第三条水源保护区内的水质按照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二类水实施保护。

第四条水源地保护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市和博山区、淄川区人民政府应当将水源地保护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坚持统筹兼顾、注重综合平衡,实施有效保护。

第六条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水源地保护的监督管理;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水源地水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太河水库管理机构负责水源地保护的日常管理工作。

发展改革、公安、财政、国土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农业、林业、卫生、旅游、规划、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水源地保护管理的有关工作。

第七条博山区、淄川区、临淄区、张店区以及有关镇人民政府按照各自职责,组织实施辖区内水源地的保护管理工作。

第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开展饮用水源地保护的宣传教育,普及饮用水源地保护法律、法规知识和科学知识,提高公众的水源地生态保护意识。

报刊、广播、电视、新闻网络等新闻媒体应当积极进行饮用水源地保护的公益宣传。

第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水源地的义务,有权对损害水源地的行为进行劝阻和举报。

对在水源地保护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市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保护管理范围。

第十条水源保护区分为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

(三)水源保护区内除一级、二级保护区以外的区域,为准保护区。

第十一条库区保护管理范围:

(一)水库百年一遇防洪水位线以下的水域和陆域为管理范围;。

(四)水库其他管理设施的土地确权范围为管理范围,土地确权边界线向外五米以内的区域为保护范围。

第十二条供水工程设施保护管理范围:

(四)地下输水管道,自管道中心线向两侧水平方向各外延三十米之间的区域为保护范围;。

(六)输水隧洞,自隧洞中心线向两侧水平方向各外延一百米之间的区域为保护范围;。

(七)管理场所的土地确权范围为管理范围,土地确权边界线向外十米以内的区域为保护范围。

第三章保护措施。

第十三条市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水源地保护专项规划,加强水源地保护和水污染防治工作,引导水源保护区调整产业结构,有计划地调整水源保护区内居民点布局,推进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

第十四条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并实施水源保护区生态补偿机制,合理确定生态补偿范围,统筹安排生态补偿专项资金,完善机制保障措施,实现生态补偿的制度化、规范化。

生态补偿专项资金应当专款专用,主要用于改善水源保护区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水源保护区生态和基础设施建设、绿色生态产业发展、生态旅游业发展、教育卫生和社会保障建设,促进区域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

第十五条市人民政府应当在水源保护区边界设立明确的地理界标,对本条例规定的禁止性行为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移动、故意毁坏界标和警示标志。

第十六条在库区和一级保护区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防洪设施和水源地保护无关的建设项目;。

(二)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新建、改建、扩建取水设施;。

(三)爆破、打井、采石、取土、挖沙、建墓、放牧、垦植;。

(四)侵占或者毁坏水利工程设施,分割、占用水库水面以及库容,围滩造田、围库造塘;。

(五)向水库水体排放生活污水、废液,倾倒、堆放生活垃圾以及其他废弃物;。

(六)进行畜禽养殖、水产养殖;。

(七)设置旅游码头、旅游娱乐设施以及餐饮服务项目;。

(九)在水库水体内洗刷车辆、衣物和其他器具;。

(十)组织旅游、水上训练、露营、野炊、影视拍摄等活动;。

(十一)游泳、垂钓、放生等;。

(十二)采取毒鱼、炸鱼、电鱼等方式偷盗水生动物;。

(十三)捕鱼、捕虾和捕猎水禽等;。

(十四)在坝体擅自停放车辆、堆放杂物、晾晒粮草;。

(十六)其他危害库区、一级保护区安全的行为。

第十七条在二级保护区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

(二)设置油库、炸药库和化学物品仓库;。

(三)向河道倾倒、填埋工业废渣、废液以及建筑、生产、生活垃圾或者堆放秸秆;。

(四)未采取防溢、防渗、防漏、防挥发和防火防爆措施运输油类以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

(五)未按规定采取措施从事网箱养殖、旅游;。

(六)可能对水体造成危害的其他行为。

在二级保护区内禁止的行为,在库区、一级保护区内同时禁止。

第十八条在准保护区内禁止下列行为:

(二)设置排污口;。

(三)设置有毒有害化学品贮存、堆放场所;。

(四)倾倒、填埋医疗废弃物或者含有有毒有害污染物或者放射性物质的废弃物;。

(五)在河道中清洗装储过油类或者有毒有害污染物的车辆和器具;。

(六)使用剧毒和高残留农药;。

(七)毁坏护岸林、水源保护植被和水源涵养林以及与水源保护有关的植被;。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行为。

在准保护区内禁止的行为,在库区、一级、二级保护区内同时禁止。

第十九条本条例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禁止建设的项目,已经建成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有批准权限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拆除或者关闭。

第二十条在供水工程设施保护管理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建设影响供水设施运行的建筑物、构筑物以及其他设施;。

(二)爆破、打井、采石、钻探、采矿、挖沙、取土、打桩、建窑等;。

(三)排放污水、废液,倾倒废渣、垃圾等废弃物;。

(四)擅自布设机泵、虹吸管等设备;。

(五)侵占或者毁坏供水工程及其附属设施;。

(六)擅自开启供水工程的.闸门、机泵、取水口以及毁坏引水渠覆盖面自行引水、堵水;。

(七)在供水交通桥行驶履带车辆、超重车辆;。

(八)在供水工程引水渠覆盖面停放车辆、堆放杂物、作业;。

(九)其他毁坏供水工程设施的行为。

第二十一条水源保护区所在地人民政府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采取有效措施,指导农业生产者科学使用化肥和农药,推广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降低农业面源污染。

水源保护区内的农业生产者应当按照国家化肥、农药使用的有关规定,安全、合理使用化肥、农药,采用化肥施用新技术和病虫害综合防治技术,减少化肥、农药的使用量。

第二十二条市人民政府以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水源地保护的实际情况,制定水源地突发水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完善预警、预防机制和保障措施,提高对突发水污染事故的防范和处理能力。

水源保护区内可能发生水污染事故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制定水污染事故应急方案,做好应急准备,并接受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因事故或者其他突发事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水源污染的,应当立即启动水污染事故应急方案,采取应急措施,并按照有关规定报告市、区人民政府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第二十三条在水源保护区以及供水工程设施保护范围内的建设项目,有关部门在审批时应当征求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四条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水源地保护的监督管理,完善水资源管理体制,建立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健全社会监督机制,督导有关区人民政府和市有关部门依法履行水源地保护管理职责。

第二十五条博山区、淄川区、临淄区、张店区以及有关镇人民政府在水源地保护管理中履行下列职责:

(二)按照水源地保护专项规划,制定并落实水源地保护管理方案;。

(三)调整土地使用结构和产业结构,保障本辖区内水资源、水环境保护目标的实现;。

(七)做好水源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八)其他应当履行的职责。

第二十六条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在水源地保护管理中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组织拟定水源地保护专项规划;。

(三)监测水库水文水质,定期向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水文水质资料;。

(四)在本条例规定的运输危险物品车辆、重型车辆禁止通行的路段设立明显的禁行标志;。

(五)协调有关部门和区人民政府依法做好水源地的保护和管理;。

(六)其他应当履行的职责。

第二十七条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在水源地保护管理中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三)负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并做好监督工作;。

(五)其他应当履行的职责。

第二十八条政府有关部门在水源地保护管理中履行下列职责:

(二)公安机关负责水源保护区的治安管理工作,以及环境污染犯罪案件的查处工作;。

(七)林业部门负责水源保护区内水源涵养林的规划与建设,加强植被保护与生态恢复;。

(九)旅游部门负责对水源保护区内旅游开发建设项目的总量控制;。

(十)规划部门负责指导水行政等有关部门组织编制水源保护区专项规划;。

(十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查处水源保护区内的无照经营行为。

第二十九条太河水库管理机构在水源地保护管理中履行下列职责:

(一)配合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卫生部门在水库合理布设水质监测点,定期监测水质;。

(二)负责库区和供水工程设施的保护和管理;。

(三)依法制止损害水源、毁坏供水工程设施的行为;。

(五)做好水源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六)其他应当履行的职责。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并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拆除或者关闭:

(二)在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建设项目的;。

(三)在准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有毒有害、放射性物质、无隔离设施的输油、输气管道以及其他对水质有严重污染的建设项目和设施的。

第三十一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治理措施,消除污染,处以罚款;逾期不采取治理措施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指定有治理能力的单位代为治理,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倾倒、填埋含有低放射性物质废弃物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倾倒、填埋含有高放射性、中放射性物质废弃物的,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二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在水源保护区和供水工程设施保护管理范围内设置排污口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限期拆除,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拆除的,依法强制拆除,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处五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依法责令停产整顿。

第三十三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在二级保护区内设置油库、炸药库、化学品仓库或者在准保护区内设置有毒有害化学品贮存、堆放场所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五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并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拆除或者关闭。

第三十四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在水源保护区内使用剧毒、高残留农药的,由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治理措施,消除污染,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五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在库区、一级保护区内从事畜禽养殖、水产养殖或者设置旅游码头、旅游娱乐设施以及餐饮服务项目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原状,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六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在二级保护区内未按规定采取防治措施从事网箱养殖、旅游等活动造成水体污染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治理措施,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七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在库区、一级保护区和供水工程设施保护管理范围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原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违反治安管理法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侵占或者毁坏水利工程、供水工程及其附属设施的;。

(二)分割、占用水库水面以及库容,围滩造田、围库造塘的;。

(三)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新建、改建、扩建取水设施的;。

(四)爆破、打井、采石、取土、挖沙、建墓、打桩、建窑的;。

(六)擅自布设机泵、虹吸管等设备的;。

(七)擅自开启供水工程的闸门、机泵、取水口以及毁坏引水渠覆盖面自行引水、堵水的。

第三十八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在库区、一级保护区和供水工程设施保护管理范围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以罚款:

(一)洗刷车辆、衣物和其他器具的;。

(二)垦植、放牧、游泳、垂钓、放生的;。

(四)捕鱼、捕虾和捕猎水禽等行为的;。

(五)组织旅游、水上训练、露营、野炊、影视拍摄等活动的;。

(六)非供水、防汛和水源环境保护使用的船只、排筏以及各类自制工具航行、停泊或者作业的。

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行为之一的,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有前款第四项行为的,没收捕获物和违法所得,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有前款第五项、第六项行为之一的,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九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毁坏护岸林、水源涵养林,毁坏与水源保护有关的植被造成水土流失,以及钻探、采矿的,分别由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水行政主管部门、国土资源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原状,依法予以处罚。

第四十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在坝体擅自停放车辆的;。

(五)在供水交通桥行驶履带车辆、超重车辆的。

第四十一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采取毒鱼、炸鱼、电鱼等方式偷盗水生动物的;。

(二)盗窃、擅自移动、故意毁坏界标和警示标志的;。

(三)盗窃水利工程、供水工程设施的;。

(四)倾倒、填埋医疗废弃物和含有有毒有害污染物或者放射性物质废弃物的。

第四十二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水源保护区内可能发生水污染事故的企业事业单位不按照规定制定水污染事故应急方案,或者发生水污染事故时未及时启动水污染事故应急方案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三条行政主管部门、太河水库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水源地保护管理工作中不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或者发现违法行为不及时予以查处,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对其他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四条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五条违反本条例规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物、构筑物、设施,恢复原状,或者限期采取治理措施,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六章附则。

第四十六条本条例自9月1日起施行。

保护水源地倡议书

各位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保护水资源,做环保小公民。

同学们,烈日炎炎的夏天,当你拧开水龙头,舒舒服服地冲着凉水澡时,你们知道吗你洗澡所用的水是缺水地区几十人的日用水量;当你冲洗马桶时,你一次用水量当于发展中国家人均日用水量;当粗心的你没有拧紧水龙头,它一个晚上流失的水,相当于非洲或亚洲缺水地区一个村庄的居民日饮用水量……这些事例决不是耸人听闻,而是联合国有关机构多年调查得来的结论。

大家都知道,我国是一个贫水国家,人均淡水只有2240立方米,不到世界人均水平的四分之一,居世界第109位,被列为世界13个严重缺水的.国家之一。由于缺水,我国农村粮食产量减少,西北沙漠化严重,沙尘暴频繁发生。节约用水对于我们每一个中国人来说,已是当务之急。

但是,环顾四周,破坏水资源,污染水资源的现象屡见不鲜。

同学们,黄金有价水无价。为了我们自身的健康,为了人类今后的生存和发展,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从身边的小事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节约用水,保护我们赖以生存的水资源,做一个惜水如金的环保小公民吧!

谢谢大家!

倡议人:xxx。

时间:20xx年xx月xx日。

饮用水源地整治心得体会

饮用水的安全问题一直是人们关注的焦点之一。保护饮用水源地,对于保障人们饮水安全至关重要。作为一名环保工作者,我参与了多次饮用水源地整治工作,不但深刻认识到了水资源的珍贵,还积累了不少经验和体会。在此,我想分享一些饮用水源地整治的心得体会。

第二段:强化源头治理。

饮用水源地的保护,一定要从源头治理做起。一方面,要加强污染源头的管理,例如建设废水处理厂、禁止农业污染等。另一方面,还需要加大对水源地卫生的管理力度,从源头杜绝污染的发生。在工作实践中,我们首先要了解水质情况,明确污染源头位置和规模,全面了解水源地情况,然后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确定治理方案并实施。

第三段:强化水资源管理。

除了源头治理,对于饮用水的整治也需要加强水资源管理。我们需要不断完善饮用水的监测和预警体系,及时发现和解决水质问题。同时,还需要加强对地下水的管理,严禁超量开采地下水,防止干旱地区出现水资源枯竭等问题。此外,我们还要加强对饮用水的管理,建立科学合理的饮用水标准,确保水质符合相关要求。

第四段:强化技术支撑。

整治饮用水源地,还需要加强技术支撑。我们需要采用先进科技,加快更新改造传统污染治理设施,使其更加高效和智能化。例如,可采用先进的污水处理技术,建设更加先进的水处理工厂,降低水污染物浓度。同时,再通过科技手段实现水质在线监测、数据实时传输等操作,提高饮用水源地安全保障能力。

第五段:强化宣传教育。

饮用水源地整治还需要加强宣传教育。我们需要通过大力开展宣传活动,加强对饮用水源地的科普,增强公众的环保意识,培养全民环保意识。同时,还需要加强对卫生、环保法规的宣传,并积极行动起来,加入环保志愿者队伍,共同维护饮用水源地的健康生态。

结语:

整治饮用水源地是一项复杂的工作,需要多方面的协同作战。环保人士需要全面了解饮用水源地的情况,从源头治理,加强水资源管理,强化技术支撑,加强宣传教育,共同努力保障公众饮用水的安全。希望此篇文章能够提高读者的环保意识,激发大家为保护饮用水源地共同努力。

水源地整治心得体会

水源地是人类生活的基础和重要的生态环境资源,保护水源地是保护水资源和人类健康的必由之路。所以,近年来,水源地整治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我参与了某水源地整治项目,深刻感受到了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困难。下面我将结合自己的经历,谈谈水源地整治的心得体会。

首先,水源地整治必须树立全局观念。整治水源地需要跨部门、跨领域的协作,因此对整个区域的环境和资源情况要有一个整体认识。我们在水源地整治过程中,召开了多次交流会议,邀请了相关部门的专家进行交流和演讲,对整个区域的环境生态进行了全面了解。这种全局观念的培养,有助于考虑到整治工作的各个方面,避免了盲目性和一刀切的做法。

其次,水源地整治要依靠科学技术。水资源保护是一项复杂而细微的工作,需要依靠科学技术的力量,才能更加精准地进行整治。我们在整治工作中应用了先进的水质监测仪器和遥感技术,通过对水质信息的收集和分析,准确判断水源地存在的问题,制定出科学合理的整治方案。科学技术的引入,不仅加快了整治进程,而且提高了整治效果,为水源地的健康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再次,水源地整治要注重发挥示范作用。我们选择了一些典型水源地进行整治,以此来引发更广泛范围内的环保意识。在整治工作中,我们不仅对水源地进行了综合整治,改善水质,还开展了各类宣传活动,向周边群众普及环保知识,使他们逐步认识到自己对水源地的重要性,并积极参与保护工作。我们坚信,只有通过示范作用的发挥,才能够形成广大人民群众的共识,共同构建水源地整治的良好生态环境。

最后,水源地整治要加强监管和执法。水资源保护和水源地整治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加强对水源地的日常监管和执法。我们在整治工作中加强了相关法规的宣传,加大了相关人员的培训力度,以提高他们的整治水平。同时,我们加强了对水源地的定期巡查,并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通过加强监管和执法的力度,我们成功地减少了对水源地的污染和破坏,为水源地的整治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综上所述,水源地整治是一项综合性、复杂性的工作,需要大家的共同努力和付出才能取得成功。我们应该树立全局观念,依靠科学技术,发挥示范作用,加强监管和执法,共同推动水源地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相信只要我们紧密团结在一起,水源地整治的目标一定能够达到,为我们子孙后代留下一片碧水蓝天的美好家园。

学生保护水源地倡议书

全县广大家庭和妇女姐妹们:

苍南县委、县政府提出“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建设浙江美丽南大门”,再一次吹响了向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目标奋进的集结号。建设生态文明县城需要你、我、她的参与,是广大妇女姐妹义不容辞的使命。在这场事关发展、情系民生的大行动中,我们一定要争当先行者、倡导者和引领者,组成声势浩大的主力军,共建我们的绿色家园。为此,我们倡议全县广大妇女姐妹们立刻行动起来,积极投身于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活动中,让我们的.生活环境更加舒适宜人,让我们的城乡面貌清洁亮丽。

一、争做绿色文明的传播者。

要充分发挥“半边天”优势,向家庭成员、向社会群众广泛宣传保护生态环境、倡导绿色文明等知识,让绿色理念渗透到我们生活的各个层面,让绿色生活方式成为每个家庭的自觉选择。

二、争做绿色文明的践行者。

要努力增强参与绿化的公共意识,自觉参与庭院、社区、公共场所绿化、美化。要养一盆花,认养一棵树、爱惜每一片绿地,让我们周围充满绿色。要用你的点滴、我的点滴汇成涓涓爱心,共育共建绿色苍南。

三、争做绿色文明的守护者。

要树立绿色文明观念,从自身做起,从身边做起,从小事做起,节约资源,减少排污,绿色消费,支持节能环保,自觉抵制一切与创建主题不相协调的不良行为。

广大妇女姐妹们,蓝天碧水、鸟语花香是我们共同渴盼的美丽家园。保护环境、保护家园,就是保护我们自己;热爱家园,就是热爱生命。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一起加入到生态文明建设的热潮中来,为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倡议人:xxx。

时间:xxxx年xx日。

学生保护水源地倡议书

亲爱的少先队员们,敬爱的叔叔阿姨们:

大家好!

我们的家乡在美丽的杭州湾畔,我们为杭州湾湿地而感到自豪!从小,我们就伴着波涛澎湃的钱塘江涌潮,捡拾滩涂上蛤蜊泥螺长大。我常常和小伙伴们采下堤岸雪白的芦苇,尽情地玩耍着,在滩涂上抛下一串串欢快的小脚印。那时候的我,感觉杭州湾湿地真美!

这学年,我们在老师的带领下,走进杭州湾湿地:用仪器测量她的水质,用彩笔描绘她绚丽,用歌声赞美她的富饶,用双手保护她的身躯??咱们用小公民的行动,美化着这片绿色的湿地——杭州湾变得更美了!

社会各界的叔叔阿姨们一起来到即将建成的杭州湾跨海大桥游览,共同关注着大桥下一片宝贵的湿地资源。“世界银行赠款500万美元支持杭州湾湿地保护,到明年大桥通车时,游客在大桥上,能看到海鸟起飞、鱼虾成群的美景。”这多么令人欣喜万分哪!作为家乡未来的主人翁,今天,我们还想用我稚嫩的声音,向全市的红领巾,向社会各界的叔叔阿姨们发出以下倡议:

1、自觉地爱护湿地里的每一种生物,珍惜每一寸水土,保护湿地的生态环境。

2、无论您从事什么工作,希望您都能成为一名杭州湾湿地保护的义务宣传员。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吧!相信咱们的杭州湾湿地一定会成为最美的“湿地公园”,吸引更多的国内外游客来慈溪观光游览!

倡议人:xxx。

时间:xxxx年xx日。

环境保护心得体会环境保护心得体会

在现代社会开展中,由于人们对工业高度兴旺的负面影响预料不够,预防不利,导致了全球性的三大危机:资源短缺、环境污染、生态破坏。假如我们不注意环境爱护,就会严峻破坏地球母亲:使地球上的生态系统受到破坏和影响,如沙漠化、森林消灭;给人类造成危害,如人类生存环境的质量下降、身体健康和生产活动受到不利影响。

人类只有一个地球,她是我们漂亮家园,当地球正面临着严峻的环境危机,为了地球母亲和人类的生存,我们必须爱护环境。“救救地球”已成为世界各国人民烈的呼声!

怎样挽救我们的地球、爱护我们赖以生存的环境呢?首先我们要有爱护环境的意识,有依法治理环境的意识,爱护生态环境,倡导文明新风!所谓生态文明,是人类文明的`一种形式。它以尊重和维护生态环境为主旨,以可持续开展为依据,以将来人类的继续开展2优美、植物多样、清新舒适的人居环境。

怎样低炭生活呢?其实低碳是一种生活态度,低碳生活是指生活作息时耗用的能量要尽量减少,从而降低二氧化碳的排放量。例如平常我们出行时少开私家车多坐公交车,能减少碳排量;不用一次性木筷,少用纸巾,重拾手帕,每张纸都双面打印能减少森林的损耗;脏衣服用手洗,能节约水电;随手关灯,少用空调,节电及减少氟利昂的使用;植树为你排放的二氧化碳埋单,排多少,吸多少;绿化不仅是去xx区种树,在家种些花草一样可以;不乱丢弃废电池,使用节能灯泡等。生活中还有许多我们可以做到低碳减排的小细节。

学生保护水源地倡议书

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总结。

(**市水利水电局)。

饮用水源地保护直接关系到水质的安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关系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关系到国家的长治久安。多年来,我市高度重视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市政府也一直坚持把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在水源地保护的整体规划、监控管理和综合整治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并取得了较大的成效。市委市府把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列为为民十件实事之一,**市水利水电局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并与环保、建设、卫生等部门密切配合,20针对饮用水源地保护完成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科学制定规划,为饮用水源地保护提供依据。

我市根据《水法》、((水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市编制完成了《**市“十二五”水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综合规划》、《**市“十二五”水利发展规划》、《**市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工作方案》,明确了我市水源地保护思想,通过按规定分级划定饮用水源保护区,从而为开展水行政执法、水污染防治和水资源保护工作奠定了基础。同时完善管理制度,先后出台了《**市里畈水库、水涛庄水库、英公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办法》、《**市农村生活饮用水水质监测方案》、《**市农村饮用水工程运行管理指导意见》等水资源保护规范性文件。建立了规章制度健全的管理体系,确保工程建后管理有章可循,出台《**市农村饮用水工程项目建设和资金管理办法》、《**市农村饮用水工程运行管理办法》(试行)、《**市农村饮用水工程长效管理达标考核办法(试行)》实现了“建得成、管得好、用得起、长受益”的局面,制定了取水口水质恶化的应急预案,有力地推动了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划定地表水环境功能区23个,其中重点水功能区5个。按照国家、省水利部门的要求,我市对水功能区进行确界立碑,在里畈水库、水涛庄水库、英公水库和全市重要水源地的醒目位置共设置了30块标志牌。通过按规定分级划定饮用水源保护区,有力地推动了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的开展。

二、加强饮用水源地监管,建立完善水源地保护的长效机制。

年,我局在市政府的统一组织下,联合环保、建设、水利、卫生等部门,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加强对饮用水源地的监督、检查和管理,积极探索建立长效管理的体制和机制。一是对里畈、水涛庄二个县(市)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进行安全管理和蓄水量管理,在里畈保护区醒目位置设立了保护水资源的大型广告牌,建立了水质监测系统,落实了里畈、水涛庄、青山殿、华光潭四座水库库面垃圾打捞队伍,全天候实施水源地保洁工作。二是对饮用水源保护区实行多方位监控。制定**市饮用水源管理办法,对水涛庄、里畈、英公三个中型水库和立塔口等四座小(一)型水库的水源地划定三级保护区,设立标志牌,对水涛庄、里畈二个县级保护区实行封闭式管理,安装电子监控系统,定期巡查监控;加大对保护区内污染源的监管力度。三是严格水资源管理。推进计划用水和用水定额管理,开展企业节水示范项目建设与水资源节约利用、保护工作,同时实施河道调水冲淤、城乡河道整治等工程,增加水样水质的送检频率和检测项目,调度河流生态流量,优先保证人民生活用水的水质。四是加大宣传力度,在“3.22”世界水日宣传活动中发放家庭节水宣传资料余份,提高大家的水资源保护志节约意识。五是加大水政渔政执法力度,严禁在河道和库区内从事炸鱼、药鱼、电鱼等活动,严禁在水库进行饲料养鱼,进行水库蓄水量科学调度,确保饮用水水源的水质水量的安全。协助环境保护局等有关部门开展上游饮用水源污染防治工作,及时制止污染饮用水源的行为。

三、开展饮用水源地蓄水功能整治,进一步加大饮用水源地保护力度。

今年我局对有供水功能的碧雪坞、城坑、严家坞、田弄四座水库进行了“千库保安”整治,山塘除险加固128座,分别对原有坝体进行了修整,坝体上游进行砌石护坡、放水设施进行了改造、下游植草皮标准化建设,对库内淤泥进行了清除,对坝体进行防渗处理,更换放水设施并整修溢洪道,使水库达到设计洪水标准,确保人民群众供水安全。

四、继续加大了饮用水源地水土保持生态建设。

我局近几年来从“治水先治山、治水先治污”等方面着手,采取丰富多样的措施进行清洁型小流域的建设。2012年,我局完成小流域水土保持治理治理面积31.8平方公里和16个项目的水土保持生态修复5790亩。从项目实施情况来看,实施效果比较明显,通过山顶封育、坡面径流控制和山洪沟防护等三道防线的构筑,有效减少了水土流失,也切断了面源污染的输送渠道,能够达到“小雨不下山,大雨水不浑”的效果。在治污方面主要通过对生活污水的集中处理,生活垃圾的统一收集和清运,有效控制了污染源,从源头上保证水源安全。

五、积极实施中小河流整治工程。

今年我局完成省级中小河流整治项目8.5km/2条,总投资6000余万元的建设任务,投入1.08亿元建设**市农村灌排河道项目76.1km/29个、**市堤防加固工程37.97km/18个;新建修建堰坝68条,投资750余万元。通过河道疏浚、拓宽、护岸、筑堰等措施,提高河道的防洪能力,改善其生态环境。

六、大力推进农村千万农民饮用水建设、水质净化设施安装,确保广大城乡群众的饮用水安全。

为加强农村饮用水工程的长效管理,实现“建得成、管得好、用得起、长受益”的局面,我局出台了《**市农村饮用水工程运行管理指导意见》、《**市农村饮用水工程运行管理办法》(试行)、《**市农村饮用水工程长效管理达标考核办法(试行)》、《**市农村生活饮用水水质监测方案》,逐步建立起规章制度健全的管理体系,确保工程建后管理有章可循。把农村改水纳入“农千万农民饮用水”的重要内容,按照由分散到集中、由以地下水水厂为主转变为以地表水水厂为主的原则,改造扩容地表水厂,控制新增地下水井,共撤并村级小水厂8个,逐步实施集中供水,着力解决农村饮水卫生问题。坚持将实施区域供水作为为民办实事的重点项目和城市建设的重点工程,2012年组织编制了《**市“十二五”水资源综合规划》,制定了全市区域供水的中长期规划目标,通过推进乡镇区域供水,发挥规模供水效益,促进水资源合理配置,提高城乡群众生活质量。今年年初,我局把农村饮用水水质净化设施安装设备进行统一采购,全市18个乡镇的农村饮用水水厂全部安装了水质消毒、净化设备。专题召开会议,落实潜川、板桥等7个省级千万农村饮用水建设,结合全市村庄建设规划和环境整治工作会议,对全市城乡水源地保护、改善城乡居民饮用水质量工作提出了明确目标和要求。工作的办法和措施。经过多方努力,到目前为止,全市18个乡镇实现自来水供水全覆盖。

七、积极开展全市河道禁渔工作。

自市政府提出了“打造清洁**”活动,并号召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清洁河道”大行动,“禁渔”是其中的一项子工程。一方面在我们的大力宣传和政策引导下,通过河道分级管理、村集体管理及个人承包等一系列行动,很多乡镇都开始自发的保护野生鱼类,维护生态平衡。另一方面由于在全市大范围的开展全市的渔业增殖放流工作。尤其是太阳镇谢家桥村、太湖源镇东坑村、湍口等又一批人鱼和谐共处村显现我市。今年还向火山大石谷、大**、十门峡等旅游风景区扩展了渔业资源增殖放养,全市所有特色村、精品村、中心村也进行了渔业资源增殖放养,基本形成了人人都以保护野生鱼类为己任,并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目前,全市已设立禁渔保护工作的村196个,石斑鱼成群结队的村庄估计有80余个,野生渔业资源保护工作在我市得到了良好发展,水环境功能也进一步得到提升。

八、大力加强河道管理。

加强河道养护工作,对已整治完成的河道移交管理后,条件成熟的成立专门管理队伍,投入资金150余万元,进行日常养护。如南苕溪城区段,委托苕溪流域水利站按《**市标准堤塘养护技术细则》进行日常养护,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落实专门养护资金。并结合“创国卫”工作,积极开展文明河道建设,确保工程安全,水清岸绿。特别注重河道保洁工作,特别是苕溪、锦溪、马溪的河道保洁工作,创新思路,投入资金6万余元,将“三溪”的河道保洁工作承包给保洁服务公司,要求做到河道垃圾的日产日清,从而保持河道的干净卫生,巩固河道综合治理效果,使之真正成为我市的亮丽风景线。

虽然我局在城乡饮用水源地保护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经济社会发展以及广大人民群众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不小的差距,有许多问题和不足有待改进。主要表现在:一是城乡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的责任主体不够明确。目前全市特别是各乡镇的城乡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主要是由建设、卫生、水利、环保等多个部门进行管理和实施的,由于责任主体和责任人不够明确,没有形成比较统一、协调的工作机制,普遍存在职能交叉、职责不清等现象,导致组织不力、推进不快。二是农村饮用水的水质问题得不到有效保证。根据对全市日供水量500吨以上饮用水源地的水质监测显示,与饮用水水质达标率相比还有差距。在我市里畈饮用水源地中,全年有半数以上的检测月原水水质不达标,乡镇供水主要还是以地表水为主,少部分为浅层地下水。此外,大多数农村饮用水源地还未划定水源地保护区,没有实施比较严格和规范的管理。三是农村水厂民营化的负面影响目益显现。目前,全市绝大多数农村水厂都是以私人承包经营为主,许多水厂在经营过程中重短期效益、轻长期投入,水质监测、化验的设备和手段落后,运行管理也不够规范。上述问题,已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并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加以改进。

九、下一步打算。

1、进一步强化各级政府的责任意识。充分发挥各级政府作为城乡饮用水源地保护第一责任主体的作用,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和部门在城乡饮用水源地保护方面的职责任务和目标要求,通过明确水源地保护管理的责任主体和各职能部门的职责,理顺管理体制,推动这项工作更加扎实有效地开展。同时建立完善监督考核、责任追究等各项制度,将城乡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实施情况纳入对各级政府和部门进行考核的内容,并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2、继续加大区域供水工程的推进力度。实施区域供水是解决城乡居民饮用水安全问题,维护广大群众身体健康和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根本途径。我们将根据《**市“十二五”水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综合规划》、《**市“十二五”水利发展规划》、《**市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村镇建设规划,继续加大农村改水、区域供水工作的力度,把这件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切实抓实抓好。对布局不合理、运行效率差、群众反映强烈的小水厂,坚决进行撤并、联网。同时按照“水到井封”的原则,逐步关闭自备水源和地下深井。

3、严格现有水厂和水源保护区管理。在加大区域供水工作的同时,对基础设施尚不完善、实施区域供水条件还不成熟的镇、村,我们将通过理顺农村水厂的管理体制和机制,建立责权利对等的管理关系;狠抓水厂规范化、制度化管理,指导水厂强化制度建设,完善操作规程;加强对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定期、不定期组织开展水质监测等措施,进一步加强对农村水厂的监管,()不断提高农村水厂的管理水平,对水质化验不合格的水厂,坚决依法予以整顿和关闭。突出饮用水源地的管理,严格控制水源地工业污染,严把项目审批关,严禁新上国家明令淘汰和禁办的项目和违背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对影**源保护区水质安全的环境违法行为坚决依法查处。对集中式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项目及建筑物组织清理。有条件的保护区逐步实施封闭管理。对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超标排放的企业责令限期达标排放,确保饮用水源安全。

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是一项综合性、系统性工程,涉及到社会方方面面,也关系政府多个部门,今后,我们将通过政府统一领导,各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建立有效的联合执法机制和联席会议制度,共同保护城乡饮用水源地水质安全,确保让广大群众喝上干净、合格、放心的饮用水。

**市水利水电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