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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修改申请书(优秀15篇)

时间:2024-01-11 07:16:36

作者:飞雪

申请书是我们展示自己实力和能力的窗口,也是实现个人发展和进步的重要途径。来看一些精选的更多申请书范文,相信它们会为您提供一些建议和启发。

补充查封申请书

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职务:董事长。

地址:

住址:

请求查封位于郑东新区商鼎路南、中州大道东号楼独单元层东号房屋。

事实和理由: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河南省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理结案,并于20xx年7月10日作出(20xx)开民初字第号民事判决书,该判决书已于20xx年10月25日发生法律效力。但被申请人至今仍未履行人民法院判决确定的债务,且多次逃避责任。申请人已申请贵院强制执行,并已经立案。

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和尽快实现债权,防止被申请人转移财产,逃避履行债务。申请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特申请贵院查封上述房产。

此致

申请人。

20xx年x月x日。

修改申请书

尊敬的领导:

本人现用名:_x,性别:x,民族:_;。

户籍住址:

出生日期:_,身份证编号:

由于当初登记之时出现错误导致使用此现用名,后在家里一直使用_x名,上学时以及在外打工期间也一直使用_x名,因为和身份证上的名字不一致,给我的日常生活带来了许多不便,造成了很多苦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九条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

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第十八条:2.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以上规定,特向贵局提请将本人的现用名:_x,更改为:_x。本人承诺改名后引起的民事和法律责任均由自己承担。

愿贵所充分理解一个公民的'改名意愿,谨请领导批准为盼,申请人深表感谢!

此致

敬礼!

__年__月__日。

补充保全申请书

申请人:______建筑设备劳务分包有限公司,住所地:郑州市金水区丰产路130号院2号楼1单元7层14号,法定代表人:黎关青,电话:。

被申请人:郑州顺祥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住所地:郑州高新开发区冬青街22号,法定代表人:余羲军,电话:。

被申请人:______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原名:______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郑州市惠济区长兴路西宏达路北五环大厦4层,法定代表人:杨书岭,电话:。

被申请人:余西根,男,汉族,1968年2月16日出生,住:河南省潢川县仁和镇凌集村余湾组,身份证号:4166019,电话:。

申请查封被申请人余西根所有的房权证号为1401106264的房屋。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租赁合同纠纷已经于20_年12月23日向贵院提起诉讼。但是,被申请人有转移资产之嫌,其行为可能危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因情况紧急,不及时采取保全措施,将会致使申请人利益受损。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0条的规定,特请求法院查封被申请人余西根所有的房权证号为1401106264的房屋(截止20_年12月23日,三被申请人欠申请人1366550元)。如果采取保全措施不当造成被申请人财产损失的,由申请人承担责任。

被申请人的财产如下:

申请人提供的担保财产如下:

李翠芳(身份证号:4104820)所有的房权证号为1001037432的位于郑州市管城回族区航海东路9号1号楼1单元22层146号的房屋。

申请人: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补充查封申请书

申请人:青岛金海岸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青岛市市北区延吉路111号,法定代表人:张卫星,职务:总经理。

被申请人:青岛万国通运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地:青岛保税区北京路49号1-17号,法定代表人:杨生,职务:经理。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装修工程款纠纷一案贵院尚未审结。为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保证判决得到有效履行,申请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请求贵院查封了被申请人的财产,现因查封期限即将届满,特申请贵院对已查封的被申请人财产继续采取查封措施。

此致

xxxxx。

20xx年x月x日。

补充查封申请书

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职务:董事长。

地址:

住址:

请求查封位于郑东新区商鼎路南、中州大道东号楼独单元层东号房屋。

事实和理由: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河南省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理结案,并于20xx年7月10日作出(20xx)开民初字第号民事判决书,该判决书已于20xx年10月25日发生法律效力。但被申请人至今仍未履行人民法院判决确定的债务,且多次逃避责任。申请人已申请贵院强制执行,并已经立案。

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和尽快实现债权,防止被申请人转移财产,逃避履行债务。申请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特申请贵院查封上述房产。

此致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院。

申请人:

20xx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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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查封申请书

二、请求贵院依法将被申请人沈阳北方实业总公司所有的位于沈阳市东陵区文化路103号(卷号1550-2、面积6615.5平方米)的房产予以续行查封。

事实与理由。

我办申请执行我办与辽宁宝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借款纠纷一案,贵院已立案执行,案件执行号为(20__)辽法执第46号。在本案诉讼、执行过程中,贵院查封了被申请人上述房产,保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但由于该案尚未执行完毕,现查封期限即将届满,故申请贵院对上述房产予以续行查封。

此致沈阳市人民法院

申请人: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一日。

×年×月×日。

补充查封申请书

申请人:师x,男,_年10月12日生,汉族,住西安市_区长庆_小区x区x号楼x单元_室。

被申请人:岳_,男,_年x月x日生,汉族,住西安市_区_路_号_小区_号楼x单元_室。

请求贵院依法将被申请人岳_有的位于西安市_区_路_号_小区x号楼x单元_室的房产予以续行查封。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师x与被申请人合同纠纷一案,贵院已立案执行,案件执行号为(20_)陕法执第_号,在本案诉讼、执行过程中,贵院查封了被申请人上述的房产,保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但由于本案尚未执行完毕,现查封期限即将届满,故申请贵院对上述房产予以续行查封。

此致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补充保全申请书

被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住所,联系方式

请求事项:

二、请求法院查封被申请人所有的位于xx房(房产证号为:xx)的.房产;

事实和理由:

20xx年10月12日,被申请人因个人经营周转需要借款,与申请人签订了《借款合同》,向申请人借款人民币120万元,借款期限1个月,月利息为2分。申请人当日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将120万元借款转到被申请人的账户中。时过一年,被申请人并没有按照约定还本付息。在经申请人多次催要后,被申请人仍不予还款付息。

为防止被申请人转移资金,实现申请人之合法债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特向人民法院申请诉讼财产保全,请求人民法院查封被申请人的房产,以保障申请人的债权得以实现。

此致

xx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x

xx年xx月xx日

补充绿化的申请书

申请人:_x,男,汉族,现住址:深圳市南山区______x,身份证号码:________。

请贵院继续冻结深圳___x有限公司在中国_银行深圳市分行的账户____x存款人民币25__x元。

事实和理由:

深圳市__人民法院。

申请人:

二零一四年三月二十日。

申请人:_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范。

地址:即墨市。

被申请人:青岛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补充执行申请书

异议人(案外人):张__,女,____年7月24日出生,汉族,住__市__山街道办事处北正街160号。联系电话:__________(代理人)。

申请执行人__市江汉区__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__市江汉区青年路元辰国际a座三楼。法定代表人龚申侯,该公司董事长。

被执行人_____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住所地__市__区__大道邬树村_号。法定代表人张__,该公司董事长。

被执行人____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__市东湖开发区狮子山王家湾118号澜花语岸11栋2层01号。法定代表人:张__,该公司董事长。

被执行人张__,男,汉族,____年3月17日出生。

被执行人刘__,女,汉族,____年4月9日出生。

被执行人:____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住所地__市___区___路南__学校。法定代表人:张__,该公司董事长。

申请执行人__市江汉区__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_____投资发展有限公司、____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张__、刘__、____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就(____)鄂江天证经字第11645号执行证书的强制执行,贵院以(____)鄂__中执字第00395号立案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贵院于____年8月8日作出的(____)鄂__中执字第00395-2号执行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误将案外异议人的财产,即位于__市东西湖区府上住宅小区一期1-1-1104房屋,当作被执行人的财产予以执行,异议人现依法提出执行异议。

请求事项:

立即中止对__市东西湖区府上住宅小区一期1-1-1104房屋的执行,解除对该房屋的查封、冻结。

事实与理由:

异议人张__与被执行人____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于____年9月14日签订《__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被执行人将其位于__市东西湖区府上住宅小区一期1-1-1104房屋出售给异议人、被执行人应当在____年12月31日前将符合条件的商品房交付异议人使用、被执行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90日内办理完成房地产初始登记。____年9月28日,异议人向被执行人付清全部房款60万元,被执行人出具了《销售不动产统一网络发票》。____年10月31日被执行人向申请人发出《延迟交房通知书》,预计____年6月30日启动交房程序,但此后由于被执行人资金链出现断裂等原因,被执行人一直没有向异议人交付房屋并办理初始登记,无奈异议人自行入住了该房屋。现贵院将异议人所有的房屋予以执行,导致异议人无法办理房屋初始登记。

另外,根据另一异议人谭__的申请,贵院已经作出(____)鄂__中执字第00001号执行裁定书,中止了对异议人谭__的府上住宅小区一期房屋的执行,而谭__的案件情况与异议人的`案件性质完全相同。

综上所述,异议人是案外人,贵院将异议人的财产予以执行,明显错误。异议人特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27条及《最高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的规定,对执行标的提出异议,请求立即中止对上述房屋的执行,并解除对该房屋的查封冻结,切实维护异议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__市中级人民法院。

异议人:张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补充绿化的申请书

尊敬的教体局领导:

我校的校门在领导的大力关心和支持下,已经焕然一新,美中不足之处是校门路边的4个花坛和新建小学部办公楼前的空地没有进行绿化,使得学校整体环境没有得到更好的改善,为改变这一现状,现把学校绿化的具体计划呈上请领导审阅:

1、校门路边的4个花坛:拟每个花坛内种植3棵桂花树,旁边种植矮树。所需费用:桂花树每棵115元,12棵共计1380元。每个花坛面积4平方米,共16平方米,每平方米需矮树60棵,每棵1.8元,合计1728元。花坛内运土填土,每个需2个工时,共8个工时计费用800元。整个花坛绿化总计费用为:3908元。

2、小学部办公前空地:拟整体铺草皮,中间加三个绿化球,空地边用路沿石拦挡。空地面积156平方米,草皮需156平方米,每平方米费用10元,计1560元。3个绿化球每个费用为255元,计765元。路沿石每块长0.75米需68块,包工包料每块费用为30元,计2040元。整个空地绿化所需费用总计为4365元。以上两项合计费用为8273元。

邹桥学校。

20__-3-28。

补充绿化的申请书

县政府:

根据县委、县政府创建国家园林县城的总体要求及落实__创建指挥部《关于加强省市级园林单位(小区)创建工作的通知》(_创建【20__】14号)文件精神,__产业集聚区管委会需创建市级园林单位。因__产业集聚区管委会(__产业集聚区科技研发中心)办公楼启用后,庭院绿化、美化一直滞后,效果不理想,故需要对单位庭院绿化进行重新修整。

我单位按照通知要求,本着节俭的目标,聘请有资质的园林绿化公司实地勘察、规划。根据实际情况,在原有绿化基础上将绿化美化方案做了适当的规划和调整,选择宜养护树(草)种,以大色块为主,预算造价77万余元。__产业集聚区管委会成立以来,财政一直未独立,办公经费紧张,庭院绿化美化资金无法解决。因此特申请县政府给予解决绿化美化所需资金为盼!

妥否,请批复!

__产业集聚区管委会20__年11月16日。

补充绿化的申请书

请求事项: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因借贷纠纷一案,在诉讼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保全了被申请人相关房产等财产。鉴于本案查封财产的实际情况,现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自愿达成谅解,先解除对被申请人部分房产查封,申请人现依法向法院申请:对原查封被申请人的两处房产予以解封。

此致

申请人。

20_年x月x日。

补充绿化的申请书

被申请人:青岛万国通运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地:青岛保税区北京路49号1-17号。

法定代表人:杨生,职务:经理。

申请事项:请求依法继续查封被申请人的财产。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装修工程款纠纷一案贵院尚未审结。为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保证判决得到有效履行,申请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请求贵院查封了被申请人的财产,现因查封期限即将届满,特申请贵院对已查封的被申请人财产继续采取查封措施。

此致

申请人。

20_年x月x日。

补充绿化的申请书

区政府:

根据娄星编〔〕22号文件,我局机关编制调整为行政编制19人、事业编制28人、工人编制2人、总计编制为49人。局机关实际在岗在编人员38人,空编11人。因工作需要,起,我局从基层学校和二级机构借调了18人到局机关和新成立的教育资金管理中心工作,实际在岗人员为56人。现将我局机关借调18人的基本情况汇报如下:

一、借调18名同志的原由。

我局借调的这18名同志都是基层学校和二级机构的教师,是通过两条途径借调到局机关工作的。

1、通过内部公开考试、考核选调到机关工作。和,我局在干部队伍严重老化、编制空余,工作需要的情况下,经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先后两次通过公开考试和考核,从教育系统内部选调了陈勇君等11名同志到局机关工作。这部分人都是基层学校有着丰富管理经验的行政人员和骨干教师,考试报名时年龄大多在35岁以下,都有大学文化,大多有中、高级职称,到局机关后都很快就胜任了自己的工作,工作成绩都很出色,得到了机关全体干部和领导的充分肯定,同时,也得到了区领导和相关部门的好评。我局当时决定在内部考试选调这部分同志是出于两方面的考虑,一是从内部管理人员中选调,这些同志熟悉教育情况,并有着相关的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比公开招考的公务员能更快和更好的胜任工作,二是从内部选调,暂缓新增编制,多少能给区财政减轻点压力。

2、成立娄星区教育资金管理中心抽调到机关工作。,根据娄星编〔〕3号文件,我局从基层学校和二级机构择优抽调了7名业务能力强的财会人员到区教育资金管理中心工作,迄今这7名同志的编制也未得到解决,这对教育资金安全管理存在严重隐患,其他兄弟县市教育资金管理中心均是10人以上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二、借调人员编制不解决所带来的问题。

去年以来,因《公务员法》的实施和机关津补贴的规范,借调人员没有纳入实施范围,从而这部分人的津贴无法到位,局机关也不可能在公用经费中给他们补足,同时相关财政纪律也不允许,这些人的相关待遇与机关其他在编人员相比就有了较大的差距。而在当时组织选调考试的公告中,我局承诺保证选调人员的待遇与在编干部一视同仁。现在在津补贴规范以后,借调人员的津补贴不能得以落实。